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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06:49:52瀏覽61331|回應4|推薦39 | |
「助理教授」是大專教師的第三級,此職稱常被媒體錯誤簡稱為「助教」。助理教授若要取簡稱,該怎麼簡稱呢? 上周看電視新聞,受訪的是一位海洋大學的老師,字幕將職稱寫成「助教」,就懷疑可能寫錯了。之後上網查詢,果然發現這位老師的職稱是助理教授。 以前,大專老師分成教授、副教授、講師和助教等四級,如下所示: (1) 教授:在大學及專科以上學校任教的教師中等級最高者。 (2) 副教授:大學教員的第二級,僅次於教授。 (3) 講師:今大專教師職等的第三級,在助教之上,副教授之下。 (4) 助教:大專院校教師的職稱。為教授的助手,位在講師之下。 以上的解釋,來自《國語辭典》。後來,教育部將大專教師職等改成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講師等四級,如下所示: (1) 教授:Professor (Prof.)。在大學及專科以上學校任教的教師中等級最高者。 (2)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A.P.)。大專教師的第二級,僅次於教授。 (3) 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Asst. Prof.)。大專教師的第三級,在講師之上,副教授之下。 (4) 講師:Lecturer / Instructor。今大專教師職等的第四級。 在以前,助教位在講師之下,如今若將位在講師之上的助理教授簡稱為助教,將讓人無法分辨是助理教授還是舊制位在講師之下的助教。 教授、副教授和講師等三種職稱,皆無法簡稱。至於助理教授,還是以寫出全銜為宜,若真要簡稱,最好避免簡稱為助教,只能簡稱為「助教授」。 [參考資料] (1)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簡稱為《國語辭典》) (2)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3) 《維基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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