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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10:38:04瀏覽827|回應0|推薦1 | |
B咖立委 B咖黨員 B咖人民 預算審查: 歷史一再重演!! 「橡皮圖章」立委!? 98年度特別預算(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統刪1%) + 少數立法院黨團協商代表(A咖立委),不管行政院的濫編及浮編預算,先定統刪(統加)總額!! 歷史一再重演!! 絕大部分立委(B咖立委)成了「橡皮圖章」立委!? 沉淪的立法院!! 濫編及浮編預算的政府行政單位, 策略層次不需地方參與的行政院如何不濫編及浮編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多數國民黨及民進黨的黨員(包括立委),其實早已被少數立法院黨團協商代表及政府行政高官,這些人所建立的寡裁政治影響下,成了B咖黨員、B咖立委。而絕大部份人民是B咖人民。 一出生的人民,即已是B咖人民,除了未來長大後有的的一張投票權!? B咖人民只能對A咖高官及其統治的政府,狗吠火車!? B咖立委... B咖黨員... B咖人民...
兩大貪腐主環之一: 沉淪的立法院!? 阿譕你麥安怎? 災區開重建會議,策略層次不需地方 ********* 3年1000億 政院通過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0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將以3年期限在新台幣1000億元額度內完成重建,重建原則是在確保安全無虞情況下「從寬、從速、從簡」。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中午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草案參酌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訂定,規範公共設施復建與人員安置,簡化很多重建手續。 他說,將來危險地區不能再列為居住地區,不適宜居住地區在國土規劃下應遷移地點,涉及土地與建物補償,草案也會建立取得遷移土地優惠與簡化手續機制。 林中森表示,安置土地若屬公有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可無償提供災民土地使用權,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重建。只要經專業勘選,在安全無虞前提下,所有手續都簡化,並鬆綁土地使用法規。 他說,公共設施重建也很重要,道路、橋梁建設也有鬆綁法規機制,基本原則是「從簡、從寬、從速」,有信心不到3年時間就完成重建,目前已撥給地方政府 66億元重建。980820 *************** 朝野協商決議,下周二(25日)的院會,上午將舉行談話會,下午與26日的院會為第三會期第一次臨時會,視為一次會,處理災後重建條例草案相關提案,各黨團同意把該案逕付二讀,不提出復議;27日的院會即可望完成三讀。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幸男說,黨團贊成開臨時會,但政院版該草案偏重中長期重建,民進黨團認為短期內災民也需現金救助,將提對案一併討論,納入短期救助辦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表示,其他立委或黨團針對災後重建相關提案,下周一前送達,與政院版併案討論。 民進黨團初擬災後重建條例草案要點,以中小企業紓困貸款為例,民進黨團主張,原有的貸款本息展延五年,新貸款者信保基金的保證成數不得低於申貸金額八成,且前三年免息,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行政院版本則為每家累計最高不得超過3,000萬元貸款、利率2.125 %,信保基金最高九成,且免收手續費。 王金平說,這項草案三讀通過後,待行政院編列該條例的特別預算案送至立法院,儘速審議讓政府早日執行救災安置及重建政策。 行政院表示,日前要求部會把災後重建需求回報政院,將由經建會、研考會、工程會等機關審議相關預算後,預計下周二彙整,整體特別預算的規模約控制在三年1,000億元,希望特別預算案在一、二周內報請院會後,送至立法院審議。 【2009/08/22 經濟日報】 ******* 莫拉克重建條例草案 朝野趕27日前三讀通過 自由時報 2009.08.22 在萬事莫若重建急的氛圍下,原本朝野都傾向不開臨時會,改以九月提前開議處理「莫拉克颱風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昨天卻意外達成共識,決定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三天召開臨時會處理特別條例草案,並以逕付二讀方式趕工,務必在二十七日散會前三讀通過。 根據朝野共識,下週二(二十五日)上午將先召開談話會,二十五日下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視為一次會,特別條例草案將於二十五日下午院會直接交付二讀並協商,預定二十七日通過。 由於召開臨時會須有二十八位立委連署,國民黨團已發出速件要求藍軍立委連署並快遞回函,以趕在二十四日前向立法院議事處提出,朝野並決定若黨團或個別立委有對案版本,必須在二十四日前提出,以便後續併案協商。 昨日朝野並獲致共識,這次臨時會單純只處理特別條例草案,閣揆也無須列席報告。不過,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意有所指說,「開議後會是劉兆玄來報告嗎?劉還進得了立法院嗎?」為立法院九月開議埋下風雨欲來的伏筆。 前天林益世才表示,由於時間已近九月,召開臨時會意義不大,可以考慮九月四日提早開議,柯建銘也說沒必要開臨時會,但昨天朝野卻做成開臨時會決定。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呂學樟直截了當說,「誰都不敢擋」,柯建銘話講得更白,「誰會白目反對!」 柯建銘還說,藍營很擔心在野黨會「加碼」,因此未來協商後可能會以共同提案方式處理。 ************** 整合力量 嫌中央慢 綠先邀受災縣市長會商 八八水災災後的復原及災區重建工作,既漫長又龐雜,民進黨昨天召開災後重建會議,一致認為中央救災的步驟既慢又亂;嘉義縣長陳明文更調侃揶揄馬英九總統的一周等限期完成是政治口水,沒有經過精細評估就亂承諾,是在唬弄災民。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邀集災區的縣市首長及代表、重建諮詢工作小組學者專家及災區的立法委員等黨公職幹部,在高雄蓮潭國際文教會館召開「八八水災災後重建會議」,議題主要包括重建政策與規畫、重建條例立法及重建預算編制與需求等。 蔡英文表示,中央救災的步驟既慢又亂,民進黨只好自己先邀集災區的縣市長和專家學者瞭解問題所在,建立起一個溝通、需求和解決的平台,來加速災區重建的速度。屏東縣、高雄縣、高雄市政府將組成災後重建的協力平台,由重建諮詢工作小組提供專業意見,讓地方政府有限的行政資源,發揮最有效的整合力量。 針對「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民進黨主張,重建工作必須由一個由下而上,由地方而中央的重建委員會來統籌辦理,重建委員會必須要納入受災的縣市政府以及受災民眾的代表,慈善機關與專家學者也應該參與。 而高達千億的特別預算編列,更不能草率,民進黨主張行政部門在提出預算前,必須提出完整的重建計畫書,計畫書中應該針對災區、災民受災實際狀況及中長期國土規畫方向、治水政策有完整的規畫安排,據此核實編列預算。 ******************* 行政院召開重建會議,竟然未讓地方首長、災民代表參加,被質疑是閉門造車,重建可能與災民的需求產生落差,甚至不符災民需要。行政院長劉兆玄強調,策略性層次的重建會議不需要地方首長、災民參與,將來到了單一計畫執行層次,災民的意見就很重要了。 昨天第二次災後重建會議,除了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之外,完全沒有地方災民代表參加,甚至高雄縣長楊秋興也未出席,行政院內部自行召開重建會議,所做決策是否能夠符合地方及災民需求,引起外界質疑。 劉兆玄解釋,所有的事情都有分層次,昨天召開的會議是策略性的層次,主要是討論如何讓企業界進來參與重建工作,這個層次的會議不需要與災民代表討論。不過,如果需要聽取地方意見,重建委員會還是會找鄉長、村長溝通,例如討論安置災民的問題,重建委員會開完會後,想到可能與災民的需求有落差,馬上就找縣長開會討論,還找來鄉長溝通。 劉兆玄說,等將來重建形成單一計畫,到了執行層次,例如要重建村落、社區的時候,因為是災民要去住,要在那裡生活,這個時候災民的意見就很重要了。 劉兆玄表示,重建不可能是開一次會議就能得到解決方案,重建委員會不會只開一次策略性會議就馬上執行,會跟各相關方面不斷的溝通,例如企業界參與重建的問題,還會與企業界討論,將來如果企業界參與建村、社區,也會與災民談,聽取災民的意見。 劉兆玄強調,重建委員會與地方的溝通管道是不缺的,各縣市也都有重建委員會,可以即時反映地方的意見。 為加速重建88水災災區,立法院25日將召開臨時會,先處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待立法院正式開議後再討論行政院編列的相關預算。朝野黨團昨天都表明支持的態度,強調或許很快就能完成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的三讀。 吳伯雄昨天赴佛光山莫拉克颱風受災民眾收容中心,聽取災民意見後表示,立法院即將召開臨時會討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和預算,他會要求黨籍立委在審查條例和預算時,儘可能的將災民的要求納入。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邀集災區民進黨籍縣市首長、立委等集思廣益,預計今天將會提出黨版重建條例,她說,民進黨的版本會更貼近災民需求。 她也要求行政部門應該對災區、災民受災實際狀況及中長期國土規劃方向、治水政策有完整規劃安排,核實編列預算。 民進黨團也行政院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第3條規定有意見,王幸男表示,該條文規定中央政府為辦理本條例及災害防救法規定事項所需經費上限為1千億元,民進黨團認為1千億元完全不夠,「民進黨團估算此次重建預算至少需2千億元,否則到時會不夠用重建預算應該是沒有上限、只有下限」。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今天進入最後階段。有關重建預算規模與財源、強制遷村及遷村排除環評法等共3個條文,朝野同意列下午院會表決案。 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受創災區復建,及災民財產損失補償,行政院日前提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也於25日集會召開臨時會,並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待表決項目包括重建預算規模(暫列條例草案第6條),行政院提案上限為新台幣1000億元,但民進黨團認為至少需2000億元才夠。預算財源方面,行政院欲以舉債、出售土地銀行公股等方式籌措;但民進黨團認為應移緩救急,且不能出售土銀持股。 有關政府能就災區安全堪慮或違法濫建土地,限期強制遷村(暫列條例草案第17條),及辦理安置災民土地,不受國家公園法、環評法、水土保持法等相關法規限制等(暫列條例草案第18條)2條文,朝野黨團無共識,同意表決。 朝野黨團目前仍在協商附帶決議部分,院會預計下午2時30分起,處理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並於臨時會結束前三讀。980827 *************** 重建特別預算 政院首年編585億 行政院長劉兆玄晚間表示,風災造成的農業損失就已達約164億7000萬元。 不過,行政院版原擬條例為中央政府得舉債或出售政府持有事業股份,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上限1000億元重建,立法院通過的條文為重建預算上限1200億元,得舉債支應,外界關注是否影響台灣主權評等。 財政部表示,目前國家舉債額度尚符合公共債務法的40%上限規定(特別條例通過前為32%,通過後約36%),且公債法舉債規定相較其他國家規範嚴謹,舉債額度也比新加坡、美國低,增加200億元債限額度,應不致造成國家信評下降。 公債法規定,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在其總預算、特別預算及在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以外的特種基金預算內,所舉借的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處預估的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之48%,其中中央政府上限為40%。 【2009/08/29 中央社】 這樁烏龍立法是總統府第一局在昨天傍晚主動發現。總統府新聞稿表示,「本府於檢視作業中發現該條例第十六條第一、二、三項與第十九條第一、二、九項文字內容重複,總統甚表重視,並為此與立法院王院長及行政院劉院長聯繫。」 立法院及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前天三讀後已發現條文重複,經與法制局及內政委員會討論,認為重複條文並無窒礙難行,決定仍送請總統府公布,但立法院並未主動照會總統府條文重複。 總統府發現後,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昨天傍晚打電話給立法院了解狀況。馬總統昨晚也徵詢劉兆玄和王金平,劉兆玄認為,條文重複部分尚不致影響條例的適用與執行;王金平表示,將於九月中旬開議後處理,以求周延,國民黨團將提案,作文字修正。總統府表示,為不影響救災時效,所以決定先公布施行。 立法院三天臨時會處理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經過協商,朝野版本仍有許多歧異,朝野競提修正動議,周四表決時,內容搞得「霧煞煞」,最後通過多少條文都難以釐清。 該條例第十六條共有三項,分別規定產業或企業因颱風災害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者,中央執行機關得予紓困,以及營利事業對颱風災民救助及重建捐贈,不受所得稅法第卅六條金額的限制。但同樣的內容,在第十九條又重複出現一次,但增加紓困的展延期限,以及利息補貼等相關規定。 由於第十九條內容是國民黨團提的修正動議,民進黨團認為,會發生這種烏龍,應該是國民黨團責任。國民黨團反駁指出,當天處理到第十九條時,民進黨突襲提案表決,是民進黨破壞協商機制在先,錯不在國民黨。 *********** 社論-災後重建應嚴格監督不容弊端叢生 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不僅造成數百民眾傷亡及重大財物損失,且毀損許多道路橋樑等公共工程,如何進行災後重建,嚴重考驗馬政府團隊的執行能力。立法院日昨臨時會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以上限1,200億元經費,投入重建工程。連同今年為振興經濟所編列的四年5,000億特別建設費用,如此龐大預算,如何妥善、有效運用,備受國人關切。我們期望執政當局應秉持國土保安的思維,審慎從事規劃、設計、執行,特別要嚴格監督,避免重現以往公共工程習見的弊端,致使災禍重複發生。 依照監察院以往有關公共工程弊端的調查,可以歸納出政府興辦的公共建設,存在下列通病: 第一,工程期程嚴重拖延。主辦單位於工程規劃時皆訂有一定的完工期程,但實際施作後,皆出現重大落差。例如台北木柵捷運工程原定民國80年12月完工,結果延宕至85年12月才正式通車,整整拖延了5年;北二高原訂期程為80年12月完工,最後拖到86年8月;桃園機場二期航廈原訂期程83年6月,最後完工啟用為88年12月;內湖捷運原規劃為76年2月到85年,但82年9月交通部停止相關作業,直至91年重新開工預計97年6月通車,結果至98年7月4日才通車營運,但通車迄今,問題不斷。 第二,預算之編列浮濫,工程進行中不斷追加預算。台北捷運原編列預算為1,500億元,經過數次追加最後投入經費4,444億元,增加2.96倍;北二高原編列581億元,追加到1,767億元,增加3.06倍;台北市民大道工程原編列146億元,追加到245億元,增加1.66倍;內湖捷運原編列328億元,追加至620億元,增加1.89倍;八里污水處理廠蛋形消化槽工程原編列23.4億元,追加到47億元,共增加2倍之多,而完工後迄今無法使用。 第三,低價搶標。中山高速公路十八標工程(淡水河橋)主辦單位所訂底價為35.6億元,決標價為18.2億元,僅為51.1%;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廈結構工程,主辦單位所訂底價為49.6億元,決標價27.2億元,僅為54.8%;東西向快速公路台中彰濱段主辦單位所訂底價為19.5億元,決標價11.9億元,僅為61%。得標廠商低價搶標後,常藉機追加預算,如依得標價順利完成,則表示原底價的訂定確有嚴重問題,中山高十八標就是例子。 第四,層層轉包。西濱公路野柳隧道工程,由福清公司以8億元得標,承包後轉包峻國公司再轉包靖宜公司再轉包捷邦包工,再轉包給山峰及陸揚公司;中油高雄總廠廢水工程,由唐榮公司以45.2億元得標,承包後轉包給岡洋、長城、嘉鈦、華企、晉緯等公司;國防醫學院主體工程由唐榮公司以30餘億元得標,承包後轉包峻國公司,再轉包給致業及鴻毅公司。承包商因轉包而獲得轉包利益,而轉包商為再獲利,除非經過追加預算增加收入,不然就只有偷工減料一途了。 第五,偷工減料,工程品質低劣。台北捷運木柵線帽樑302根中,就有許多不同層級裂痕需補強;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廈及花蓮國際機場航廈,遇下雨即漏水;甲仙斷橋發現接縫處沒鋼筋等等。 第六,官商勾結,圖謀暴利。民國81年到85年間,因工程案被起訴者即達1,158人,包括規劃3件、設計7件、發包80件、施工73件、驗收76件。 第七,效能不彰。交通部撥款興建的一鄉一停車場,結果變成許多閒置的蚊子停車場;為配合近海及遠洋漁業需要,花費近70億元所建高雄興達遠洋漁港及15億元興建的安平漁港,建好後變成蚊子漁港;為因應國人海上休閒活動需求所興建的龍門、八斗子、烏石、新竹、梧棲、布袋等遊艇碼頭,建好後大多閒置不用;花15億元興建的屏東機場、5億元興建的恆春機場也變成蚊子機場;花大筆經費在全台灣各地所蓋的文化中心、原民中心、身心殘障服務中心、兒福中心、老人中心,博物館等,許多都變成閒置場所。 以上所述,只是舉其犖犖大者,國內公共工程問題之嚴重,於此可見一斑。造成這些弊病,主要因為其中涉及龐大利益,主事者除非真能清廉自持、剛正不阿,很容易與民間廠商沆瀣一氣。經過層層剝削,全體納稅人的血汗錢平白流入私人口袋;品質不佳的工程建設,更隨時威脅民眾的生命、影響人民的安全。上述現象,過去藍、綠執政時期都一再發生。強調廉能治國的馬總統,往後執行八八水災的災後重建及推動振興經濟的特別建設,應該記取過去的教訓,建立嚴格監督機制,確保充分發揮預算運用的正面效能。唯有避免重蹈覆轍,才能避免悲劇的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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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