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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0 14:59:34瀏覽1687|回應0|推薦1 | |
引用文章錯得離譜又一例: 剛卸任不久的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的生技公司董事長(更新版) 同樣的旋轉門條款嗎? 報載違反旋轉門條款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遭起訴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在卸下部長職務後3年內擔任復華金控董事長,被檢舉違反「旋轉門條款」,台北地檢署今日早上偵結,將顏慶章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提起公訴。 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此條即是俗稱的「旋轉門條款」。 卸任不久的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的生技公司董事長 報載政府官員指出,此事已向銓敘部查詢過,依據銓敘部的說法,旋轉門的條款是該法第14條之1所稱的「職務直接相關」,但銓敘部之前就已做出過正式解釋,職務直接相關,是指離職前服務機關是各該營利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且其職務對各該營利事業具有監督或管理權責人員。行政院官員表示,蔡英文不但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也未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更稱不上「瓜田李下」。 但銓敘部解釋似乎有問題,蔡英文任內推動生技產業各項法令鬆綁,卸任沒多久「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此種『獎勵投資條例』法案通過,蔡英文及其家族即馬上申請政府出資40%,自己擔任董事長,這樣真的可以算是未違反利益迴避規定嗎? 政府官員真的是常帶頭做錯事,還編一套說不通的說詞! 不同人有同樣的旋轉門條款解釋嗎?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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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