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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8 12:31:12瀏覽2505|回應1|推薦2 | |
長久以來的錯: 台灣各種會議的主席,沒把會議主持好!!?? 長久以來的錯: 台灣各種會議的主席,沒把會議主持好!!?? 很多人皆已習慣這種錯誤而不自知,弊端叢生,尤其是台灣各種合議制會議的主席,其實保持中立主持會議的工作非常簡單,但絕大部份根本沒把主席的份內工作做好!!?? 看看未來,現行教育制度教育下的學子長大後入社會,因未受到正確教育開導,及社會上充斥的錯誤示範,以後當會議主席或政府官員可能也無法把會議主持好!? 影響之深,非可比擬,嚴重影響我國朝民主國家發展,激起本人寫本文章,希望大家能了解此問題的所在及其嚴重性。當然教育是一個非常重要、長遠及根本的解決辦法!! 以下是本人的觀點供參考: 從會議的性質來看,會議應可分首長制、合議制、混合型制等等會議。 1. 會議討論議題(決策)的決定權,若是會議主席或是其他特定人,這應是首長制會議。 2. 會議討論議題(決策)決定權,若是與會的所有人,這應是合議制會議。 3. 混合型制會議指得是,首長制會議主席透過授權方式將決定權下放給合議制會議形態的一群人(例如專家會議)或其他方式,然後首長參考此合議制會議或其他方式的最後決定做最後的決議。 變種的混合型制會議,有人稱它為首長推卸責任的會議,首長有權無責,例如: 很多政府中央或地方首長,首長常透過"授權分權負責",將決定權下放出去,自己不負此責任,其實這是不對的,也應負連帶責任。國內科技政策等決定或推動是另一個例子,首長常透過專家會議來決定,把決定權交給專家會議,自己不負責任。但弊端可能發生,專家會議的委員可透過某種不客觀的方式選出,專家會議委員的決定其實就是首長的決定!? 首長最後變成有權無責!? 從會議主席的角度來看,會議主席應認清自己的角色(Role)及權責(Responsibility): 1. 若會議討論議題(決策)此事情的責任在於主席,這是首長制會議,最後事情的決定權應在主席,主席雖可下放權力及責任下去給幕僚長或其他會議,但此主席還是必須負起最後責任。現在政府部門首長"授權分權負責",首長不負責任是不對的,也應負連帶責任。 2. 若會議討論議題(決策)此事情的責任不在於主席,而是與會的所有人,這是合議制會議,則最後事情的決定權應在與會人士的表決,主席的工作非常簡單,只要保持中立,讓會議順利進行即可。但很遺憾的是,民主國家「少數服從多數」的合議制國會會議,在我國,可透過暴力脅迫及會議無能主席的配合,被少數人控制,輕易變成「少數否決多數」的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是一個非常壞的示範。政黨黨團會議提名立法院正副院長也是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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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