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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5 12:22:03瀏覽684|回應0|推薦0 | |
參考文章【夜黑風高夜 好幹齷齪事!?】 頂尖教授、民代 假發票公款私用 全特赦!? 2013/6/1
看台大 財團捐樓留名 報載 財團捐樓留名 台大教授憂「有錢最大」2014-1-5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5/today-life1.htm 「有權、錢最大?」 台大教授 假發票 公款私用 沒事!!!!!!?? 與 財團捐樓留名 比起上游根源問題隨時可衍生一堆源源不絕後生的問題,以上問題其實皆是 下游的小問題,及控管小問題的機制出問題。 台大 財團可捐樓留名 ... 高速公路 財團可BOT控制ETC... 您可能會想這是兩回事... 但請多想想...!? 記得以前新聞剛開始報導 國立大學花1億買碳粉匣...大家很吃驚...不知為何.. 最後 大家才知道原來是 假發票問題... 假發票 有公款公用及公款私用兩種,數年已過去了,目前台灣司法還在牛步處理中(約半年前立院還差點全特赦!?)...司法對有無權貴、錢相關人士的案件處理大小眼是大家皆知道的!? 有人知道現在教授官員中,誰是在大學申請國科會補助沒有假發票 申請公款補助的? 應該很少人知道!? 現在的台大應與以前的台大 大不同!? ************ 2014-1-5 自由時報 財團捐樓留名 台大教授憂「有錢最大」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5/today-life1.htm 台大近年靠向企業主募款捐樓,包括萬才館、霖澤館、梁次震研究中心…以企業家命名的建物逐步滲透校園,台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昨在台大校務會議中提議,希望在維持台大自主性下,找到衡平的折衷辦法。 維持台大自主性 盼尋平衡點 周婉窈表示,許多國外知名大學的大樓命名都是為了感念先人或學術界大師,但台大這幾年蓋的新大樓,經常以捐贈者命名。台大的確要靠募款建樓,但她憂心五十年後,台大校園會不會充斥以捐贈者命名的大樓? 另有不願具名的台大教授呼應說,企業募款捐樓後,不只大樓命名權,連大樓使用權也要配合捐款者,「有錢最大」的趨勢恐有學術為財團服務,也危及學術自由的疑慮。 台大新近由企業主捐款命名的大樓,包括法律學院的萬才館及霖澤館(富邦集團總裁蔡萬才和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電資學院博理館(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電資學院明達館(明基電通和友達光電)、化學系積學館(台積電)、永齡生醫工程館(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尊賢館(台南幫企業集團領導人吳尊賢)、梁次震宇宙學與粒子天文物理學研究中心(廣達集團共同創辦人梁次震)等。 校長︰應訂更具體的規範 台大校長楊泮池回應,確有必要檢討,命名方式、字體大小都應訂出更具體的規範。台大總務長王根樹表示,根據台大接受捐贈致謝辦法,捐贈建築經費或材料費達全部經費二分之一,即有大樓命名權,台大有四、五百棟建物,只有不到十棟以捐贈者命名,比例不高。 捐贈者命名 美國名校常見 台大主秘林達德表示,美國許多長春藤名校都是私立大學,非常依賴企業捐款,很多國外大學的大樓、中心或會議廳都是以企業家命名的,他所就讀的康乃爾大學,文學院廣場周邊的大樓,幾乎都是以捐贈者命名,已是校園趨勢。 有些樓名除象徵企業或企業主外,也有教育義涵。林達德表示,廣達董事長林百里捐給電資學院的「博理館」,巧妙轉化捐贈者的名字,並有「博學多理」寓意。台大學生會會長李心文表示,學校大樓的命名最好讓學生有一定參與,學生才會對建物產生情感。 ************ 2012-06-22 第1791期 調查官痛斥: 花1億買碳粉匣太離譜 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14607&page=2 不實單據報銷政府款項,其實教育單位早已行之有年,監察院就曾經辦過類似的案例。教育部從民國九十四年起辦理五年五百億的「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就曾被監察院查出在這筆預算內,各名校光是花在碳粉匣上的經費就用掉超過一億元,離譜的行徑讓調查官至今提到還頻說:「很奇怪耶!」 監察院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所提出的糾正函文中指出,教育部提出「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以高額款項補助遴選的十七所公私立大學,各學校為了核銷款項,從九十五年到九十七年間,讓台大等校報銷了一億一千多萬元的碳粉匣。 監委馬秀如、葛永光在調查過程約談學校人員,消息在各校迅速傳開,隔年的核銷項目中,碳粉匣經費更離奇地降低到原來的五成。知情人士指出,包括碳粉匣等高單價耗材,容易被經手人員與廠商連手作帳,加上也是報銷經費中最不易被引起注意的項目,若非金額高到離譜,很難被查出。 ....****** 文章【余文妻的痛 台灣病了】 弱勢幕僚夫被囚 拿錢的長官 反而沒罪 全特赦 2011/11/18 >>>>>> 最誇張︰請款不研究 9成進了自己口袋 2012-3-27 自由時報 另一種則是學界自認犯行較輕的「自由運用費」,因有些開銷無法以研究費名義支付,例如購買研究室垃圾袋等,或在研究現場,研究人員無法開收據或發票的費用,因此教授會使用空白收據報銷再挪支。 熟悉學界人士表示,各政府機關補助核款規定不同,國科會被認為「最寬鬆」,科目大略只有業務費、人事費及出差費等。教授在計畫得標後,國科會分兩次撥款,有些未要求一定要附發票,收據也可報銷,且多數計畫的費用可以申請「留用」。因此,教授可「搞鬼」的空間很大。 例如,教授跟「合作」的業者說好,買一枝十元的筆,開一百元的發票報銷,扣掉稅金後,剩餘款就回流到教授口袋;也有教授以「工作鞋」名義,買了名牌鞋子好幾雙,同樣可以研究相關名義報銷。 此外,有些機關的計畫報銷科目包括文具費、雜費、材料費等,且對文具費訂有五%或十%的上限。文具還算較明確,不過材料費或雜費的定義,是否與計畫相關,執行面的「空間很大」。 成大去年連續爆出多起詐領研究費案,有教授要求博士生買發票詐領研究費;也有教授用業者提供的空白收據申報交通費,包括返家休假、妻子搭高鐵上課、研究室聚餐費用全報銷;還有教授在「人事費」上動手腳,虛報研究助理,把家中保母與家教學生都列為「人頭」,再把助理薪水轉到自己口袋。 邁向頂尖大學五年五百億計畫,去年也遭監委踢爆濫用碳粉匣和墨水匣弊端,台大等校在三年半內,就花了一億一千七百萬購買碳粉匣和墨水匣,其中台大就花了近五千萬,其他購買碳粉匣超過五百萬的有成大、交大、中央、中山和中興等校。 成大企管系教授張心馨被起訴涉嫌要博士生買發票向學校詐領費用一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今年2月29日判決張心馨無罪,檢察官不上訴,此案判決無罪確定。 台南高分院判決書表示,被告張心馨不否認確曾持所交付11張百年翻譯社所開立的發票,向成功大學申請業務費用共計9萬3900元一事,但強調的確有交付11份論文底稿請當時指導的學生即告發人拿去編修英文而取得發票,因此發票所載的交易是實報實銷,有真實支出、取得憑證後,才向成功大學核銷,她從未曾要求學生買假發票或拿發票,也確實有交付發票上面的金額。 聲明由中研院長翁啟惠、台大校長李嗣涔和清大校長陳力俊共同署名。聲明中表示,「我們相信,這數百位教授中,有少數的確把研究經費不實報銷後中飽私囊,或用於與研究無關之事項。這樣的行為確實違法,我們也認為應依法追究。」 聲明中說,他們相信「絕大多數教授的報帳事情,均是交給助理處理。有這麼多助理便宜行事,以品項不合之發票從事報帳,背後恐怕也有制度上可檢討之處」。 他們認為,如果不檢討制度,只是就「有無違反現行法律」追究結案,對涉案教授的士氣是嚴重的打擊,在理念上,當一個國家地下經濟太過普遍,往往是因為地上經濟管制法規並不合理,因此要藉此事件,建議政府檢討科研會計與出納制度的合理性。 聲明中解釋,學術與公務在本質上有極大的不同。學術研究本身就在探討未知,但公共事務多是對已知事務的管理。學術研究方向有其不確定性,而公務體系卻多為確定政策的貫徹與執行。正因學術研究與公務體系邏輯如此不同,所有先進國家都希望對學研經費的採買、流用與報銷,給予種種彈性與便利。 他們表示,由公務體系角度來看,台灣採購法相當完整,諸多特殊情況都能以特殊方法予以處理。但科研採購畢竟與公務採購不同,經過多年努力溝通,國家終於了解到,要將科研採購併入公務採購處理極為困難。就因為如此,立法院容許在科技基本法中,跳脫「將科研視為公務特例」的框架,而能從法律上替科研的常態採購另立一軌。 聲明中表示,在會計與出納方面,若要套用公務體系的制度,科研支出與報銷也會有種種困難。舉例而言,某教授若在環保署、大學與國科會各申請一個子計畫,同屬某大主題研究。若在期末發現,需集合三個計畫的業務費採買一項儀器設備,依現有會計制度,要經歷極為繁瑣的公文與會計流程。這就凸顯出研究常態被視為公務例外所遭遇的扞格。 聲明中呼籲政府成立專案小組,由主計處、教育部與國科會共同研商,比照科研採購與公務採購分流思考,研議科研與公務體系經費報銷的差異管理。若能藉此次事件痛定思痛,完成正面的改善,不但可減少對學界士氣之衝擊,也能對台灣科研發展做出正面貢獻。1010526。 媒體昨天報導,供假發票給教授核銷的元霖企業老闆施暉揚,已列汙點證人,指控近五百名教授涉案;台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施未列汙點證人,該報導諸多內容是記者自行臆測,與事實不符。 北檢聲明,報導指檢方偵辦教授詐領補助款案,傾向以偽造文書罪論處,並處分緩起訴,內容是記者自己想像。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學術與公務本質本來就不同,學術研究在探討未知、有太多不確定性。正因學術研究與公務體系邏輯不同,所有先進國家都盼對學研經費的採買、流用及報銷,給予更多的彈性與便利。 他說,我國的採購法完整,諸多特殊情況都能以特殊方法處理。但科研採購畢竟與公務採購不同,多年來要將科研採購併入公務採購處理,極為困難。 翁啟惠認為,科研報銷制度需要檢討,呼籲政府成立專案小組,由主計處、教育部與國科會共同研商,比照科研採購與公務採購分流思考,研議科研與公務體系經費報銷的差異管理。 據了解,施揮揚交出的近500個內帳中,清楚顯示公款的實際用途,每個帳戶金額從數萬到數百萬新台幣不等,涉案教授幾乎都是相關領域的頂尖人才和知名學者。曾任研考會主委、台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的葉俊榮,涉嫌在今年1月3日挪用3萬5000元新台幣補助款,指示施揮揚代購高價護枕工學椅、快鍋、檯燈、時鐘等與專業研究無關的物品。 檢方調查後表示,近500名教授中,有逾120人在台灣大學任教,其中包括個別行政團隊成員。2012/05/26 朱學恆表示,學校浮報研究經費早就很普遍,例如某大學光是購買碳粉匣的金額高得誇張,換算下來,全校用掉了近千萬個碳粉匣!但這不代表該校學術成績亮眼,需要大量碳粉印論文,因為被檢方調查後,這個現象突然消失了!名嘴陳揮文表示,用假發票報帳所獲得的金錢,恐大多被教授放進口袋,甚至直接拿名牌包或液晶電視等商品報帳,這也是檢方調查的重點,研究助理明知這件事不符合道德甚至違法,都只能照辦。 現場請到三名學生代表參加討論。一名學生認為,有些教授用假發票報帳被揪出時,常會將責任推給研究助理,聲稱是研究助理處理;如主動檢舉,或是在偵訊時如實稟報,反而恐拿不到學位。在座另一名學生表達贊同,表示研究助理永遠在學校最底層,不但薪水低,連出事時都可能被當替死鬼。 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楊益風反對這項說法,認為教授主持國科會研究,本應通盤了解各環節,包含報帳。名嘴陳揮文表示,如教授真因涉嫌貪汙被約談,請研究助理務必配合偵訊,勿為了學位背上偽證罪名。陳鳳馨表示,如檢調想「辦真的」,應依法起訴浮報經費的教授。如果是「辦假的」,恐害檢舉或作證的研究助理在系上無地自容、無法畢業。 聯合晚報刊登教授用假發票報帳消息,指控中研院與台大、清大有多位教授用假發票報帳。被點名的學校發表共同聲明,其中「絕大多數報帳的細節,皆交由研究助理處理」,被網友批為卸責,許多研究助理的共同心聲都是「真的很不公平」。 當教育部長蔣偉寧昨日在立法院公開表示,無論如何,用假發票報帳就是不對,學校、教授都應該向社會大眾道歉時,也不禁讓人感慨,要讓大學校長和教授們為假發票案說聲道歉,真的那麼難嗎?尤其是近兩、三年,政府在學術界大老和社會輿論頻頻為國內教授薪資太低,比不上美日韓、香港和中國大陸等地頻頻抱屈後,隨即推動彈薪方案為教授們變相加薪,相對於一般受薪階級因物價上漲、被變相減薪,大學教授們受到國家社會如此禮遇,難道不應該用更高的道德規範自我要求嗎? 大學教授研究,就是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如果教授們覺得國科會研究經費核銷制度,長期存在不合理的問題,在核銷過程碰到困難,就要設法解決,要求國科會改革核銷制度,而不是用假發票便宜行事。試問使用假發票的教授們,難道你們在研究過程碰到問題無法解決,也可以用假的實驗數據和研究資料撰寫並發表論文嗎?如果不行,為什麼就可以用假發票報銷研究經費? 假發票事件爆發後,大學校長和教授們不是歸咎於制度不合理,就是以忙到無暇處理經費核銷這般瑣事,把責任推給研究助理,完全不懂反躬自省,真叫人汗顏! 台師大主張科研採購和公務採購分流,並提到香港、日本、新加坡、中國大陸都以高薪資、更寬鬆的高經費吸引一流教授任教,社會大眾不要用苛刻的眼光看待教授。 台師大校長張國恩說,他的學術生涯沒用假發票;他的助理相當資深,了解什麼可以報帳、什麼不能報帳。他指出,有些老師的助理來來去去,可能因制度問題而誤踩地雷。 台大校長李嗣涔表示,他當教授時「很小心」,聘用助理時會三令五申要求他們注意法規。李嗣涔建議,研究經費應該要有一定額度可以寬鬆運用,也希望會計單位可以定出明確的核銷程序和規範。 清大校長陳力俊認為,雖然經費一定由助理核銷,但出事推在助理身上是不對的,實際上教授要負責。他強調用假發票報帳要從嚴處理,但如果是研究用的設備,假發票情況不可能沒有,但大部分教授認知不足;如果要把經費「彈性應用」當成弊案辦下去,一定會「血流成河」。 【2012/05/29 聯合報】 喝花酒也報帳 檢調查出,有一名執行兩岸事務研究計劃的教授,招待來台的中國學者喝花酒後,竟堅稱是「公務支出」,拿上萬元單據給助理報公帳,助理只好買發票核銷,再從內帳扣款,不料這名教授拒付兩成佣金,助理礙於教授掌握他能否畢業的生殺大權,只好自掏腰包代墊佣金,事後在網路上留言大吐苦水,才使這名教授的劣行曝光。 助理掛鉤牟利 教授涉挪用公款購物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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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