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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可課徵最高五倍空地稅或照申報地價(約為市價二至三成)收買
2011/01/27 08:07:32瀏覽550|回應0|推薦0

養地炒地皮 財政部雙殺 地方復徵空地稅 或照價收買

  •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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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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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婉玉/台北報導】

     行政院核示取消空地稅暫停措施後,財政部昨天表示,即日起地方政府可課徵空地稅或照價收買,二選一。也就是說,未來地方政府可對空地加徵最高五倍地價稅;或是按照申報地價(約為市價二至三成)收買,以抑制養地炒地皮。

     以全國最出名的空地─北市「信義聯勤」為例,房仲評估,信義聯勤一年地價稅約四百萬元,五倍的空地稅是二千萬元,申報地價僅約五.二億元。但若以市價來算,信義聯勤市值將近一百四十億元,若政府只要花五.二億元就可以收回信義聯勤,當然是相當划算

     因此,財政部官員說,中央給了地方政府遏止房價飆漲的兩把大刀,未來就看地方政府要不要揮、怎麼揮。

     據統計,在民國六十五年至七十四年間,各地方政府合計照價買回一百一十八筆土地,面積將近兩公頃,其中除了一筆在高雄市,其餘都在台北市。

     財政部指出,由於全省部分地區房價飆高,在廢止暫停徵空地稅措施後,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劃定區域範圍,限定地主在期限內開發,否則就要加課地價稅二倍至五倍空地稅,或是照價收買。官員表示,地方政府若決定開徵,不用經過中央同意,財政部「沒有太介入,放手讓他們去做」。

     外界質疑,因地價稅過低,即便加徵地價稅五倍,和養地增值的利益相比,根本只是九牛一毛。對此財政部官員說,地方政府可以連年開徵空地稅,累積開徵金額會愈來愈高,還可以用只有市價二至三成的申報地價「照價收買」後,再賣給願意開發的人。

就算地方政府沒錢,「即使借錢來買都划算」,可以逼地主趕快開發,釋出土地供給,抑制地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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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 20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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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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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訊】

     孟子梁惠王上:「挾太山(泰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本報日前社論呼籲對空地課徵空地稅,並且依照國父「建國大綱」第11條以「照價收買」的方式,來達到「漲價歸公」及遏止不動產價格的飆漲,從而縮減財富分配不均的差距。上週財政部與內政部會銜公告,同意讓地方政府對空地復徵空地稅並得照價收買;然而,各地方政府反應十分冷淡。顯然在政策配合上,地方政府「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其實,以復徵「空地稅」或對空地「照價收買」來平抑不動產飆漲並縮減財富分配不均,兩者之效果強度不同。在復徵空地稅方面,對於空地之地主,其稅基為申報地價,而申報地價則參酌公告現值,至於公告現值則僅為市價之2~3成,甚或更低;以如此偏低的稅基,即使是2~5倍的空地稅,對地主實在不痛不癢。亦即,地主在負擔空地稅的情況下,養地仍有厚利可圖。然而,若地方政府以地主的申報地價來「照價收買」,則地主損失不貲,因此除非針對特定地區大幅提高公告現值,否則唯有「照價收買」才是真正的撒手鐧。

     地方政府對空地「照價收買」反應冷淡,被外界譏為沒膽(怕得罪財團)也沒力(沒能力、沒財力)去做。地方政府是否因怕得罪財團而不願對空地「照價收買」,在沒有充分證據下,我們不予置評。至於地方政府動輒以空地之「照價收買」有其技術上與財務上之難處,而辯稱「非不為也,乃不能也」,我們則不能認同。依照地方政府說法,在技術上,如何劃定區域,礙於其專業與能力,實有難行之處;同時,在財務上,目前無論直轄市或一般縣市政府沒有不叫窮的,因此即使選定標的物,地方政府也自認沒有足夠財力去「照價收買」。但我們認為這些都屬推託之詞。

     事實上,對空地「照價收買」技術上並不困難,財源上也沒有窒礙難行之處。在劃定「照價收買」區域的選擇上,我們建議地方政府選擇「交易最熱絡」或「房價飆漲幅度最高」的地區,以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究竟交投熱絡與否,從地政事務所交易登記件數的多寡,就可以看出;至於房價飆漲幅度的高低,只要派「神秘客」向各空地附近的房仲業者詢價,立刻就有一手資訊。因此,諉稱技術上有困難,而不對空地「照價收買」,「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至於藉口財政上有困難,更難自圓其說。財團養地的申報地價雖僅市價之2~3成,但實際買賣價格是依市價交易;更值得注意的是,養地者的實際財務支出只有市價之三至四成左右(或更低),其餘六至七成都來自金融機構借款,靠著財務槓桿與炒作價差,才使養地者有暴利可圖。由於地方政府「照價收買」的土地成本,係依照地主之申報地價,只有市價的2~3成,預期有7~8成之潛在獲利,加上政府信用優於養地者,向金融機構借貸應更受歡迎。進一步言,依照「地方制度法」,地方政府可以發行建設公債(馬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時已發行過「臺北市建設公債」)。若地方政府願意發行20~30年期公債,資金苦無出處的保險業者,會擠破頭來搶購。因為保險業者的負債多屬長期負債,需要有長期資產,使其資產與負債之存續期能相配合(Duration Match)。因此地方政府無論是以借貸或發債方式籌資,都能因應「照價收買」的資金需求。

     綜上所述,各地方政府配合平抑不動產飆漲與改善財富分配的利器-「照價收買」,之所以不出鞘,確實「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然而,「不為」也有不同的原因,其中較具正當理由的是:「不必為」,亦即沒有必要性。位於比較偏遠且無不動產炒作現象的縣市,例如台東縣,對於空地應是沒有採「照價收買」的必要。但土地炒作嚴重、不動產飆漲快速的北部地區,例如台北市與新北市,若不對空地採用「照價收買」的釜底抽薪之計,恐怕就會讓國人大大地失望了。

     要言之,財政部既然已經把尚方寶劍-對空地「照價收買」,送給各地方政府,而「照價收買」無論在技術上或財源上都沒有困難,甚至還可以協助保險業者,使其資金有合理出路,又可滿足人民對平抑不動產飆漲與減少財富分配不均的期待,我們期盼新北市與台北市做領頭羊,率先執行。兩大城市可以「羊羊(洋洋)得意」地展現地方政府的魄力與能力,在兔年開始之際,讓全國民眾耳目一新,使大家看到平抑不動產價格飆漲、縮減財富不均的政策行動,不是只有中央政府能做,也能由地方政府帶頭做起。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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