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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0 00:40:36瀏覽486|回應0|推薦10 | |
上禮拜助教突然跟我說教務處通知我要繳交全額學雜費,害我有點摸不著頭腦,因為我系上選修沒有超過九學分阿,為何要交全額呢! 助教也糊塗了起來,說要再幫我問問看! 今天,助教跟我說,原來我現在修的傳播學程已列入院級學程,也就是外文系承認的學分,如果我執意要修,就必須繳交學雜費。因為,學弟妹們現在修傳播學程不用另外在繳交學分費了。而我,這個奇怪的例外之前繳了學分費算是貢獻給學校了。 「那我之前繳交的學分費呢?」我可是從大三就開始繳交傳播學程的學分費阿!ㄧ個學分一千三,我已經修了十四個學分,差六學分就修滿二十學分。 雖然我不是很在意那張「證書」,但是怎麼不讓我修完阿。 「難道不能讓我繼續繳交學分費修完傳播學程嘛?」 「不行耶,學校從九十五學年開始新的制度,所以妳如果要修就得繳全額學雜費了。」助教無奈的對我說。 所以,我今天寫了「學生報告書」,報告我必須放棄修習傳播學程的理由。 其實,我一點也不在意能不能拿到證書,有學到東西對我來說才是重點,很有趣的是,這學期我很努力的課通通是沒有學分的旁聽<社會實踐服務、傳播實務、教育哲學、創意行銷、刊物編輯> 被我的好朋友唸了一頓:「妳明明沒有修這些課,幹麻把自己弄得這麼忙?」 「對阿,我都覺得我這旁聽的比去上課的都還認真了。」 我想,我是想在學校的最後ㄧ年內吸取精華吧! 能夠在最後ㄧ年內學到這麼多的實務經驗,什麼學分不學分的對我來說早就不重要了。學分的迷思阿,就算沒有學分,我一樣上課上的很快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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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