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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掛斷就撥165 女博士失策被騙240萬 逼變性人色情陪酒 嘉市議員洪有仁酒店營收2000萬 瓏山林「假贈與、真購地」
2017/02/15 10:52:25瀏覽308|回應0|推薦0

 

女遭詐欲匯錢 不顧店員好心勸說擺臭臉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318672?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3-03 16:02中央社 彰化縣3日電

黃姓女子接到電話謊稱網拍出問題需補足款項,黃女帶著母親到超商操作提款機匯錢被超商店員好心擋下,還擺臭臉給店員看。

不過,提款機故障,黃女無法匯款,直到員警到場勸說下,黃女才發現自己上當,沒再繼續匯款。警方指出,25歲的黃女接到詐騙集團來電,假冒是網拍客服,指黃女先前在交易取貨付款時不小心按錯設定成為分期付款,要黃女依指示前往超商操作提款機,將錢匯入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黃女和母親在超商聽從詐騙集團指示,先後匯了2筆、各3萬元的款項進特定的銀行帳戶,正準備要匯第3筆時,提款機發生故障。

黃女透過電話跟詐騙集團說明時,超商店員察覺有異,懷疑黃女可能遭到詐騙,好言勸說,但黃女不僅不聽還說不可能,還跟詐騙集團詢問要如何操作,提醒對方超商店員要報警了。

黃女和母親後來離開超商,要找其他的超商匯款,被接獲通報員警攔下,2人被帶回派出所,經員警說明才恍然大悟自己受騙上當,也對自己竟然對示警的超商店員大小聲,感覺不好意思。

 

 

 

 

逼變性人色情陪酒 嘉市議員洪有仁酒店營收2000萬

2017-02-14 12:47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283703?from=udn-relatednews_ch2#prettyPhoto

嘉市友忠路醉美人酒店被指為市議員洪有仁經營。圖/本報資料照
嘉市友忠路醉美人酒店被指為市議員洪有仁經營。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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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洪有仁涉及經營色情酒店、詐領議員助理費,去年10月遭收押。檢察官調查,洪有仁的「醉美人酒店」誆騙5名泰國變性人以假表演來台,強逼坐檯並幫男客手淫性服務。此外,洪有仁以劉姓弟媳、邱姓仲介當人頭助理,被檢方戳破兩人不認識對方。

嘉義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人口販運防治法、聚眾賭博罪,起訴56歲洪有仁、69歲邱姓仲介、52歲洪姓親弟、55歲劉姓弟媳等18人,檢方請求法官要將所有涉嫌人視為共同正犯重處。

檢察官調查,洪有仁是嘉市友忠路醉美人酒店實際負責人,蔡姓女子當酒店經理、唐姓女子是會計、方姓男子是店長、伍男及黃男是少爺兼司機、陳男為掛名負責人、馮男是泰籍變性人的經紀等,以來台陪酒唱歌、舞台表演名義誆騙5位變性人,專人專車接送監控,必須在店內脫衣陪酒,小費得全上繳,月薪2萬元,若外出旅館性交易2小時7000元,店家抽3000元。

檢察官指出,醉美人酒店營收每日約6萬、月營收近180萬元,年營收約2160萬元,5名變性人拿不到一半。檢方說,若拒絕客人性交易,1次被罰7萬元,每月性交易少於15次,也會被責罵,超過則有1500元以上獎金,但私下接客會罰7萬元。

檢察官指出,議會公費助理應專職非兼職,洪有仁99年起和擔任義教里長的胞弟洪有慶設聯合服務處,根本沒聘助理,意圖詐領每月8萬元公費助理補助費,103年洪有仁就職後,請胞弟洪文馥牽線妻子劉玲娟、越南新娘仲介邱國珍當人頭助理,截至去年底詐取190萬8064元。

檢方經通訊監察掌握證據,劉玲娟、邱國珍偵訊時表示不認識彼此,也不知工作地點、電話,更沒印名片。

此外,聚眾賭博部分,洪有仁以劉女名義租自由路房屋當麻將賭場,賭客4人1桌,一底為3000至5000元不等,1台500元,每4圈由洪有仁等人從中抽頭6000元,自105年1、2月起至同年10月遭查獲,平均每日營收約87萬2500元,核計賭場不法營收約2億1812萬5000元。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江金星去年10月指揮警調大動作搜索市區醉美人酒店,扣案100多件證物,今天將18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人口販運防治法、聚眾賭博罪提起公訴。

嘉市議員洪有仁第3度當選議員。圖/本報資料照
嘉市議員洪有仁第3度當選議員。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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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去年10月大動作搜索醉美人酒店,帶5名泰籍變性人。圖/本報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去年10月大動作搜索醉美人酒店,帶5名泰籍變性人。圖/本報資料照

 

 

 

詐騙老梗不敗 交大教授痛失318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282788?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8_pulldownmenu

2017-02-14 02:33聯合報 記者蔡昕穎/新竹報導

交通大學一位在學術領域表現傑出的教授,接獲詐騙集團成員假冒檢警的電話,誤信自己的帳戶淪為洗錢人頭帳戶,依指示提領三一八萬元存款面交給「假」檢察官監管。新竹市警方昨天拘提一名詐團取款車手到案,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被騙的教授年約五十歲,去年九月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自稱是「北部某地檢署檢察官」,指教授的帳戶可能遭犯罪集團盜用,當作洗錢、匯款的人頭帳戶,要求教授將帳戶內的錢提領出來接受「監管」。電話那頭還警告教授「偵查不公開」,絕對不可報警或將此事告訴第三人。

聽到這些關鍵字就是詐騙資料來源/刑事局、台中市警察局 製表/游振昇、李奕昕
聽到這些關鍵字就是詐騙資料來源/刑事局、台中市警察局 製表/游振昇、李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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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嚇得心慌,依詐團成員指示,第一次就領出一百五十萬元,到新竹市區與這位假檢警「面交」,對方還出示假的地檢署公文,增加可信度,並警告教授絕不得張揚。詐團得手後食髓知味,再度行騙這名教授,派車手前往取款。連續三次詐騙,得手三百一十八萬元,教授直到和親友聊天,才知道自己成了詐騙集團痛宰的肥羊。

新竹市警方獲報成立專案小組,鎖定執行面交計畫、扮演「假檢察官」的廿四歲林姓男子,昨天前往林在桃園住處埋伏拘提。

警方透露,同一詐騙集團的另名車手已經在上個月被逮捕,詐騙集團分工細膩,要抓到幕後主使者並不容易。昨天落網的林姓車手供稱,行騙得手的錢全數上繳給集團,自己只抽成一萬三千元。

警方指出,詐騙集團擅於利用知識分子缺乏社會化經驗、較少接觸社會資訊、容易恐慌害怕等弱點,編造公務機關執法進而詐騙,詐團還會強調「不可以告訴其他人」,阻斷被害者對外求證機會,民眾接到詐騙電話務必打一六五求證。

 

 

學歷愈高愈執迷 不肯承認被騙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282793?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8_pulldownmenu

2017-02-14 02:33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刑事局統計去年兩萬名電信網路詐欺被害人,其中九千七百一十二人為大專畢業,八百五十三人具碩士以上學歷;警方分析,高學歷者沉浸在專業領域,生活環境封閉,較少接觸外界資訊,加上自我意識強烈,成為警察反詐騙宣導「碰不到的一群人」。

據統計,去年博士或碩士學歷的詐騙被害人,最容易上當的是假網路拍賣及ATM解除分期付款手法,有六百多人受騙,雖然假檢警及假綁架案件數相對少,但財損動輒數百萬元。

二○一三年五月,經建會前主委尹啟銘接到詐騙電話,歹徒謊稱綁架他兒子,他嚇得提領一百廿萬元「贖款」丟包給詐騙集團;前年三月,中研院前副院長劉翠溶遭假檢警詐騙,歹徒騙走兩千萬元。

官警說,常見軍公教、工程師、研究人員等高知識分子受騙,主要是這些人職場交往單純,容易忽略警詐騙案新聞,且使用網路比例高,易成詐騙被害人。

警方觀察,高學歷者的教育程度及經濟水平高,一旦受騙常會執迷不悟,不肯相信自己被騙,連續匯款或面交現金給歹徒也不願向警方諮詢,延遲報案時間,例如許多教職人員被騙卻不承認,認為「平常都教別人,拉不下臉被指導!」

 

沒掛斷就撥165 女博士失策被騙24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282790?from=udn_ch2cate6639sub7318_pulldownmenu

2017-02-14 02:33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博士學位的林姓高中女老師,去年接到佯稱她行動電話門號涉及刑事案件的詐騙電話,雖立即打一六五專線「查證」,但因沒掛斷就重撥,仍由詐團成員接聽,提款面交二百四十萬元後才驚醒報警。

警方昨天逮捕取款的詐團成員張姓男子(廿七歲),他說去年九月看到「工作輕鬆,日領五千」徵人廣告,上工之後才知道是當車手。

他知道林姓女老師有博士學歷,出面取款時不敢講太多,對林女的詢問一律答「是」,連續三次都拿到款項,「拿到都不好意思」,檢方依詐欺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林姓女老師去年十月接到詐騙電話,對方佯稱她的行動電話門號涉及刑事案件,要求她將銀行帳戶的存款兌換成美元交付「檢警」保管,她依指示陸續提款面交給對方二百四十萬元,對方消失無蹤,她發現受騙,立刻報警。

林姓女老師報案指出,對方打來電話,先後聲稱是警察、檢察官和法官,她有竭力查證,也打了一六五反詐騙電話,但還是被騙。

警方調查,女老師接聽詐騙電話時顯得猶豫,對方要女老師直接從手機撥打一六五反詐騙電話查證,女老師沒掛斷電話就撥一六五,仍是與歹徒通話,因而無法發現是詐騙集團。

警方強調一六五是反詐騙專線,民眾要掛掉詐團電話後再撥打,而非在通話中撥號。

 

瓏山林「假贈與、真購地」林鴻堯遭判2年10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283270?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1_pulldownmenu

2017-02-14 09:57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人民民主陣線」日前指瓏山林董事長林鴻堯鑽法律漏洞,透過假贈與方式,取得光復南路...
「人民民主陣線」日前指瓏山林董事長林鴻堯鑽法律漏洞,透過假贈與方式,取得光復南路和八德路口的土地買賣權。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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瓏山林建設公司董事長林鴻堯,被控透過「假贈與、真購地」方式,持有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土地,再向其他地主收購土地開發建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偽造文書罪判林鴻堯2年10月,可上訴。

同案被告瓏山林土地業務承辦人吳明清、地主林國豐也依偽造文書罪,各判1年7月、8月,均可上訴。

北檢起訴指出,林國豐家族是松山區西松段土地共同持有人,2012年間,林有意將土地出售,輾轉找上吳明清接洽;由於共同地主享有優先承購權,瓏山林若想吃下這塊土地,須先成為共同持有人,才能向其他地主收購土地,林因而將名下三千分之一的土地持分「贈與」瓏山林。

瓏山林成為土地持有人之一後,陸續向其他地主收購土地,金額約1億餘元,但檢方卻接獲檢舉,指瓏山林獲林國豐贈與的土地,根本是私下花錢買來的,形同是「假贈與、真購地」。檢方傳喚吳明清時,吳承認土地贈與過程涉及造假,但是林鴻堯與林國豐都辯稱沒有不法。

檢方調查,瓏山林取得贈與土地沒幾天,就立刻向其他地主完成收購動作,且林國豐贈與的土地面積僅占所有土地三千分之一,明顯與常理不符,因此採信吳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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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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