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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刑滿出獄社會恐懼?【感謝聯網推薦】
2010/09/13 01:14:36瀏覽2299|回應12|推薦55
性侵犯被判重刑入獄雖然可以平息眾怒,但仍避免不了
出獄之後可能帶來的隱憂


曾經犯下兩起性侵女童案共服刑十一年多的許姓更生人,已於九月十日刑滿出獄。

許姓更生人犯下的第一起性侵案,是在民國八十六年以軍人身分性侵一名五歲女童,被依軍法重判八年六個月。後來在獄中表現良好,被關了四年獲假釋出獄
不幸的是,他在民國九十二年假釋期間,又性侵了兩名五歲女童

這兩起案子
許姓更生人共性侵三名女童,如今刑滿出獄,社會大眾莫不戰戰兢兢,唯恐他再犯。


專家評估
許姓更生人是屬於典型的固定型戀童症者,再犯的機率高達88%

經相關資料了解,許姓更生人是屬於判斷力欠佳的犯者,會有典型性侵犯的模式且醫院的鑑定報告也認為許姓更生人性需求控制力差經專家進行性犯罪危險性評估,具有中高程度再犯性

雖然
許姓更生人已服刑期滿出獄,但是對於一個再犯機率極高的更生人,他該如何適應社會?社會又該如何看待他呢?

有鑑於過去的案例,家有孩童的父母對於
許姓更生人的出獄惶恐不已,有人建議對於像此個案的戀童症性侵犯,應該採取化學去勢,或是公佈他的近照貼於他居住的社區,甚至長期戴上電子腳鐐

不過,也有人認為對於在獄中表現良好,且已即將進入社會的更生人而言,化學去勢、長期監控、或限制行動都有違人權


無論說法如何,性侵犯服刑期滿出獄,社會大眾的恐懼是無可避免的。
只是,在恐懼之前,是否更應該思考到未來可能面臨的問題?或該如何避免
高達88%犯罪機率的發生?

現在是許姓更生人服刑期滿出獄,改天還是會有其他的性侵犯刑滿出獄。
每天新聞報導的性侵案件多不勝數,兒童的性侵害案例更是與日俱增。
避免性侵兒童事件的再發生,防範犯罪更勝於加重刑責

遭受性侵的兒童身心所受到的傷害,不只是一輩子的遺憾,更是影響其未來人格發展的巨大阻礙。

許姓更生人在九年前假釋出獄期間,曾被限制住居和加強到派出所報到,並接受定期治療,但是他仍然再犯

如果當時有配戴電子監控,是否就可以避免犯罪再發生?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如今刑滿出獄,不用限制住居,也不用電子監控的情形下,戀童症犯罪的發生率會比當年假釋期間還低嗎?

精神科專家說,固定型戀童症經過治療也不容易根治。

如此看來,相較於化學去勢,是否以電子追蹤限制住居,來監控固定型戀童症者,還算是較人道
唯一方法呢?


參考新聞: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100910/index-12841134348442339002.html
參考新聞: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91956/IssueID/20100906
參考新聞: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548x11201009110018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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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ry313&aid=439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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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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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幼童性侵事件愈來愈多是家族中長輩所為
2010/09/13 02:52

我覺得沒有法律約束許先生還是小事。  按照今天聯合報社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845310.shtml

我們之所以要指摘這種色情進入鄉間及鄰里的現象,主要是近年的幼童性侵事件愈來愈多是家族中長輩所為;有些幼童長期被當成禁臠,甚至是家中其他長輩知情卻默許或協助,這多少和色情產業的野火燎原有關,侵蝕了人們的道德認知。

這才是最糟糕的事。  我們永遠可以對抗家外面的色狼,但對自己家裏的狼可能一點辦法也沒有。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13 09:16 回覆:
謝謝 路人Juno !

家裡會有「狼」是很可怕的事,因為孩子永遠不知道那是一匹狼。
直到被侵害了才如噩夢驚醒!

因為利益或金錢誘因,從事特種行業的家庭並不少,只是新聞有沒有報導出來?
孩子要避免傷害,就只能隔離家庭的侵害,但是孩子無生存能力,她又如何能「逃家」呢?這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啊。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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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
2010/09/13 02:07

如果我是有關官員,我會告訴他法律沒有提供任何途徑使用化學去勢或監控來約束他。    一旦出獄,他的權利義務和其他人沒有不同。

但我也會提醒他周圍的人知道他的姓名甚至照片。  因為他過去的所作所為,他會面臨一個很不友善的社會,這是他咎由自取。  他自己必須確定不會再犯,一旦再犯可能會收到很重的徒刑。

如果他認為自己可能沒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自願接受化學去勢或電子監控,可能是一個比較能讓旁人放一點心的方法。

蘋果蘇打(gary313) 於 2010-09-13 02:26 回覆:
法律沒有提供任何途徑使用化學去勢或監控來約束他

是個蠻困擾的問題。
昨天我看了一些相關的報導和專家的說法,了解重刑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這也算是一種精神疾病,很難根治,也很難以重刑來警惕再犯。

可畏的是,現在有極大比例的戀童症者犯罪,且經常出現在社會新聞版面。

你說的自願,我認為可能性不大。
除非有專家評估輔導,讓他真的自願接受去勢或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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