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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8:24:55瀏覽458|回應0|推薦6 | |
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99年直轄市市長、議員和里長選舉投票日即將於 (一)政黨認同程度 在這次99年直轄市三合一選舉中,候選人隸屬的政黨包括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新黨、綠黨、親民黨、台灣團結聯盟、制憲聯盟和台灣民意黨,其中,在電視、網路等媒體中經常曝光的政黨無非是115年歷史的中國國民黨和24年歷史的民主進步黨,因此,從政黨認同程度而言,當某一個政黨認同程度超過其他政黨時,無論這個候選人對於未來提出什麼願景,都不是投票依據,因為政黨,是唯一不變的支持動機,如同社會心理學派提到的政黨認同強度是人們投票支持的長期因素一樣,畢竟,在具有投票權前,我們已經經驗很多源於親朋好友對於各個政黨的意見觀點洗禮。 (二)成本效益 正常來說,我們希望投入的成本可以少於產出的效益,因此,在效益最大化前提下,選舉人投票前,是以理性角度作為投票支持某個候選人的依據,像是候選人提出的未來具體作為,並且如果這個候選人在過去曾經擔任公職人員,理性選舉人也會同時瞭解候選人過去在擔任公職期間的所作所為,兩者綜合後,成為自己投票重要依據,當然,人類不可能達到完全理性,像是之前曾遭到檢察官起訴的幾位司法官,他們雖然執行司法正義的審理或裁定事務,然而,他們在有限理性的情形下,仍然被利益遮蔽雙眼,同理可證,一位完全理性選舉人是可遇不可求的。 (三)團體 團體可以分為初級團體(primary group)、次級團體(secondary group),每個人在生命全程中,一定遭遇這兩種團體,首先,我們必須知道親密程度是區分初級和次級團體的規準,初級團體親密程度高於次級團體,因此,選舉人在初級團體中,會受到家庭成員的投票意向影響,至於選舉人在次級團體中,受到學校同儕、公司職員影響則是相對較小,總之,個人對於哪個團體的依附程度強,選擇這個團體作為投票依據的程度也會隨之增加,如同社會政治學派的主張一樣。 歸納上述三個選舉人投票依據僅供各位參考,投票,不可能完全依憑單一因素,可能是同時受到候選人過去未來具體作為、家庭成員、學校公司、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社會地位、政黨認同程度、成本效益等進行全盤動機考量,反正民主法治社會,大家都是自己的主人,最後祝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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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