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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施小惠,財團減稅大優惠
2008/12/01 17:03:31瀏覽866|回應0|推薦1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日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高志鵬表示,綜所稅之教育扣除額自84年至今皆未調整,他提案將教育扣除額提高為每人35千元,並主張教育扣除額也一併列入每三年評估調整之項目。高志鵬委員也呼籲政府不能只幫富人減稅,而對於廣大的中產階級卻只是略施小惠。

  高志鵬委員表示,從85年到97年間,公立大學的平均漲幅高達35.6%,私立大學的漲幅也有15.9%。現今物價上漲、經濟蕭條,龐大的教育支出對許多中產階級而言,是相當沉重的壓力。但教育扣除額卻從84年至今皆未調整,已明顯不符合立法的立意與當前國人的生活情況。行政院雖提案將教育扣除額由每戶25千元,提高為每人25千元,但相對於學費的漲幅,仍嫌不足。

  為減輕中下階級教育子女之負擔,高志鵬委員提案將教育扣除額由每戶25千元,提高為每人35千元,並主張教育扣除額也應該和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一樣,列入每三年進行一次評估調整之項目,讓教育扣除額也能依所得水準及學費調漲情形,有相對應的調整。

  高志鵬委員指出,馬政府所成立的「賦改會」,已經被外界視為是「富人減稅會」,完全看不見「公平賦稅」的觀念。包括了遺贈稅、營業稅、貨物稅等諸多減稅的政策,都是獨厚財團和有錢人,相較之下,行政院所提之《所得稅法》修正案,就只是對中產階級略施小惠而已,在整個稅改的過程中,真正得利的還是財團。

  高志鵬委員認為,馬政府的諸多政策都明顯的向財團傾斜,日前企圖用消費券綁擴大公共建設預算,也同樣是對百姓施小惠,但財團卻享大優惠的例子。這種只顧財團、不顧百姓的施政方向,不但在野黨無法接受,老百姓也難以信服。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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