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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問題不在名稱
2009/02/27 14:42:31瀏覽2611|回應0|推薦0

  從馬蕭競選開始提出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被質疑為是替「一中市場」鋪路後,所謂的「兩岸經貿協定」名稱就一換再換,從港澳模式的CEPA,換成CECA,再換成ECFA(尹啟銘提出,稱之為A擱發),最後還說用英文簡稱會引人誤會,所以直接稱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名稱變來變去,卻只是換湯不換藥的老把戲。問題當然不在名稱,換的再多、再好聽也只不過是包裝「一中市場」、「出賣主權」的美麗糖衣。

  與中國簽訂CECA,受益的是有大量資本可以流動的大企業及財團,但本地的中小企業、傳統產業、勞工、農民…都將受害,政府不應以資本家的利益為利益,那只是少數的人私利,而非絕大多數人民的利益。

  而有關CECA究竟是經濟協議亦或涉及主權、政治,賴幸媛主委在2005年的一篇新聞稿已經清楚說明:
「時任台灣2001年入會談判代表的賴幸媛在記者會裡向國人還原當年實況。賴幸媛指出,在2001年台灣入會(WTO)前夕,中國分別提出政治條件以及入會文件文字修正兩部分對我施壓,以遂行矮化台灣的意圖。在政治條件方面,中國要求我方(1)在台灣的入會文件中接受一國兩制,即「台灣港澳化」(2)在台灣的入會文件中承認「台灣不是主權國家」(3)入會後,台灣的WTO代表及相關官員的頭銜不能有主權意涵(4)台灣不能主辦部長級會議(5)除了經貿部長之外,其他的部長皆不能出席WTO會議。在文字修正方面,中國提出一百多處文字修正要求,例如不能使用外交部、國防部、行政院、中央政府….等等。」

  中國打壓我國與其他國家簽訂FTA、阻擾我國加入「東協加N」,而只准我國與其簽訂CECA,這本身就是高度政治、企圖矮化我國主權的作為,是中國
「以民逼官、以商圍政、以通促統」的經貿統戰手段。我們要呼籲國民黨,不能以「大中國」的意識形態治國,應立即停止「鎖國」─ 把台灣鎖在中國的政策思考,積極與世界各國建立全球連結才是正途。

  關於兩岸簽訂協議的問題,我們主張必須經過四項步驟: 

1. 政府必須提出詳細的評估報告,包括所欲達成的目標、潛在的風險與規避方式。

2. 廣邀社會各界進行討論達成共識,應包括勞工、農民、產業界、學者專家…等,而非只聽少數資本家的意見。

3. 簽訂前必須送國會審議。

4. 交付公民投票。

2009-02-27╱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7日電

劉揆:若立院不過 兩岸經合架構協議不生效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7日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沒有時間表,簽訂協議後,若立法院審議不通過,當然沒辦法生效。

  總統馬英九上午接受專訪時說,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全球布局的一部分,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

  劉兆玄於立法院答復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質詢時表示,兩岸簽訂協議,「我們沒有時間表」。站在政府立場,時間還沒定下來,第三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議程內,沒有這項議題。

  他說,協議名稱從沒定過,英文名稱等將來定案後再決定。

  劉兆玄表示,簽訂協議前會充分溝通,不只是與立委溝通,還要與全國人民溝通。談判前會到立法院報告,在充分了解情況下才去協商,簽訂協議後再送回立法院審議,若立法院審議不通過,協議當然沒辦法生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答詢時說,簽訂兩岸經貿協議是競選政見,政府部門推動政見是既定方向,但還在研議名稱與內容。

  她表示,未來交涉的兩岸相關經貿協商不涉主權,政府也絕不會讓中華民國主權有絲毫損傷。

  高志鵬質詢賴幸媛,是否不涉主權就不經公民投票?賴幸媛表示,「我認為不需要公投」,公投有很多技術上限制與極限,會受到操弄、被意識型態化與極端化,不利像國會監督體系下的民主、多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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