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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08:24:39瀏覽4331|回應30|推薦79 | |
上周六,依據《法官法》而成立的第一屆檢評會,通過司法關說案的評鑑決議後,輿論為之大譁,不僅《聯合報》憤而寫出〈至此,立院和檢評會合力把關說除罪化了〉的社論,更有許多法界人士痛斥這樣的檢評會,「沒水準」! 其中,司法人權促進會更是憤慨表示: 「檢評會對於揭發關說弊案者,從檢察總長到檢察官全部移送監察院,還對總長建議撤職,而對真正關說者,竟然不論角色重要性、情節輕重及危害司法公信力的嚴重程度,都僅建議警告度處分而已,形同揭弊者重罪,舞弊者輕罪。」 此外,還有一位不具名的法官憂心忡忡的指出: 「檢評會認為關說情節輕微,等於間接告訴大家以後可以關說,若是被抓到處分不會重。」 大家可別以為如此撻伐,只是危言聳聽,因為檢評會評鑑的效果顯而易見,這邊身為關說案主角的柯建銘聞訊要求黃世銘下台,蘇貞昌則再一次重申抓到司法關說的特偵組必須廢掉。那邊身為「案犯」之一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眼見自己頂多「一次警告」,立刻欣喜若狂的公開表示,他「不辭了」。 至此,兩方人馬簡直裡應外合的相互狼狽為奸在一起,瞧那股神氣高傲的樂勁兒,誰能奈其他們何! 但以此反映出的,正是台灣當前司法不但為政治服務,更為貪腐集團效犬馬之勞的現狀。請問,這樣的檢評會值得尊重嗎?如此為司法關說公然護航的檢評會,該不該裁撤? 誰都知道司法關說就其犯行,舉世皆謂之「妨害司法公正罪」,即便綠營民眾最鄙視的中國大陸,也斷不容許此等惡行,哪怕大至薄熙來這樣的顯宦犯罪,一旦東窗事發,也是「與庶民同罪」。 獨獨只在台灣,司法關說可以便宜行事,王金平可以前有藍委「擁戴」,綠委暗通款曲,北院高院法官為之奧援。這還不打緊,如今更有檢評會這種自命「獨立」的機關為之助拳,請問台灣這樣狗屁倒灶的民主法治,有誰可以告訴民眾的,值不值半毛錢? 然則就體制而言,民主的健全端賴法治的維繫,可一旦連檢評會都可以公然為「貪贓枉法者」護航,本身豈不也是該犯罪集團之白手套和共犯? 請問,這樣視貪贓枉法為「利益共同體」的檢評會,該不該裁廢? 實在講,檢評會本來就是法務部疊床架屋的一支多餘機構,因為倘有法官和檢察官不法情事,不有立法、監察兩權可為之制衡?哪知立法院莫名其妙的搞出一部《法官法》,放手讓他們自己監督自己,結果淪為黨同伐異、沆瀣一氣的朋黨之患。試想,如此司法品質能不淪喪,法治為之敗壞? 請法務部把檢評會廢了吧,這樣貪贓枉法的檢評會斷不容許存在於台灣!
●版主聲明:本文拋棄著作權,歡迎網友上傳臉書,傳到府院及法務部官網,讓我們一起來廢除檢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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