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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09:52:49瀏覽31223|回應134|推薦125 | |
首先,我要向昨晚九點以後來我部落格,但來不及留言的好朋友致歉,因為晚上通常是我留給家人一起休閒的時間。同時,我也要向所有昨天點閱拙文、超過十七萬人的各方賢達先進致謝,特別在我部落格按「讚」的一萬五千多位朋友,謝謝你們的仗義聲援,謝謝大家。 現在,讓我們回到本題。如果說, 另外一個比方,眾所周知《聯合報》銷售數字老早跌破十萬份,可區區一篇小文就高達十七萬了。 請注意,我不是在丑表功,因為這沒什麼好得意和驕傲的。我只是在向大家說明,正是在昨天,我用一篇文章和個人慘遭「1985聯盟」以及ptt網路暴民「圍毆」的經歷,向閱聽大眾證實了,臺灣媒體所歌頌的這票年輕世代根本不是什麼「公民社會」,他們在這座島嶼所營造的,毋寧是紮紮實實的「恐怖社會」。 是的,這群不敢以真面目見人,不敢坦蕩蕩面對所有臺灣公民檢驗其言行的「1985聯盟」,恕我不客氣的說,他們是臺灣的神學士,臺灣的塔利班,他們是一群在網路上不斷霸凌老弱婦孺的恐怖分子。 同樣,昨天的《聯合報》也登了《1985聯盟》的一則宣示。在這篇新聞中,這個聯盟的成員昭告所有讀者,他們將用「公民之眼」盯著政府看。你們知道嗎,我看得可是倒抽一口冷氣,這哪裡是「公民之眼」,這是史達林的紅色恐怖之眼啊,這是18世紀末法國恐怖時代的暴民血腥之眼! 請問,你我有授權給這個非法團體監視〈不是監督〉中華民國政府的權力嗎?再說了,我在昨天已向大家證實了,「1985聯盟」是個不折不扣的非法團體,完全不把中華民國的憲法和法律放在眼中。 一群沒有法治觀念的網路暴民,憑什麼擁有他們宣稱的「公民之眼」?可更嚴重的問題在於,大家都看到了,這個邪惡無比的組織是不容許別人質疑的,拿我個人來講吧,不過問了幾個屬於常識的問題,他們就急得群起殺了過來,簡直恨不得寢我之皮食我之肉。請問,這是「公民之眼」,還是「恐怖獠牙」? 然則他們搞錯了重點,不管他們如何對我百般羞辱,問題從來不在我個人身上,而是我質疑的──「1985聯盟」是否合法。可他們卻認為,只要痛罵我,侮辱我,對我大搞可笑的人肉搜索行動,我就會害怕會退卻。諸位不妨想想,這代表著什麼含意? 讓我告訴大家,這代表著「1985聯盟」和ptt的網路暴民對我營造恐怖氛圍,要讓我心生恐懼,向他們跪拜臣服。 但如同我講的,這一套對許多朋友和我個人而言是不管用的,畢竟問題並未因此消失──就算他們把我打趴在地上,「1985聯盟」依然是非法組織,他們表現給大家看的,仍然是恐怖分子威脅地方百姓的惡毒行為。 這一點,不會改變,也絕不可能改變。 然則,從昨天回應將近四百則的言論內容來看,我數了一下,對我進行挑釁和百般羞辱,實際不到五十個人,其中有的還很得意自承擁有很多帳號。這就意味著在十七萬的點閱人數中,ptt的鄉民來我這邊大鬧和看好戲的,我們不妨乘上20倍吧,請問能有一千個人嗎? 從這件事可以反映出,臺灣媒體是很弱智很腦殘的,居然連最簡單的算術能力都告崩潰,居然傻到去捧一個只敢在網路上,利用虛擬帳號為非作歹的惡棍團體,還將之捧為「公民社會的力量」,幫著他們宣傳「殘暴公民之眼」的正當性。 這就是我在前陣子的一篇文章提醒諸位的,當臺灣媒體在新聞報導和評論中,罔顧客觀事實,一味嗜鹹重辣,久之必然讓自己的感官麻木,心靈徹底麻庳。而這就像狂犬病,是會一傳十十傳百的,更何況還有綠營的政客、律師、醫生,以及「1985聯盟」在其中操弄不知情的社會大眾。 以是即便洪案的發生,都可以證明這種可悲到極點的現象──要求公義真相,只是渴望趁機把馬政府打砸打爛的藉口。因此所有的專業能力都可以漠視,都可以踩到腳底下,凡軍檢、桃檢所給的調查事實,洪家都不接受。怎麼可能呢?因為洪慈庸和站在她身後的邪惡團體要的是馬英九下台,馬政府解體,臺灣自此徹底崩解,好讓臺獨勢力捲土重來。 如果你看過昨天「1985聯盟」給我的種種激烈回應,你一定會發現他們始終執著於經費來源的正當性和適當性,獨獨對我提問蘇貞昌和他們的密切關係,卻是一概避而不提。為什麼? 請冷靜試想,這不正是他們聲東擊西的罩門所在嗎? 好吧,即便他們聲稱自己的進出帳目都有公開在網站上,但問題是不值一駁的。道理很簡單,如果這39名成員都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其所建構的「1985聯盟」又未向內政部登記成為合法團體,請問區區網路上的帳目有何公信力可言?你能知道製作會計帳者是哪個阿貓阿狗,有會計師認證嗎?再說了,以一個團體而進行「正義貼紙」交易行為,也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哪怕是一元也要開發票。「1985聯盟」有嗎? 其次,從所謂「20萬件白衣」的爭議來看,請注意,我是著墨在經費支出的概算,並非意指真的有20萬人穿20萬件白衣。更何況聯合報「公民之眼」的報導也說了,「全臺逾十萬名」群眾都穿上白衣,如果你看過當天的電視畫面,白色是一致的,連衣服上的字體都一模一樣。然則,我在問的正是這筆龐大的金額是怎麼來的,但這幫人用行動恐嚇我,要讓我連問都不能問,不准問。 但請讓我再強調一次,如果1985聯盟是非法組織,他們就不能進行交易,不能出面募款,更不可接受捐贈。請問,我能不能提出質疑? 可笑的是,他們非但不檢討自己的種種荒謬之處,還跑到這邊來對我大加辱罵和恐嚇。他們顯然以為我會因此退卻,可以發生寒蟬效應,只是如此種種醜行和惡行,恰恰在告訴臺灣社會大眾── 「1985聯盟」是一個道道地地,由一群反社會的邊緣游離分子所集合而成的邪惡組織,民進黨鬼影幢幢脫不了干係,我們有權質疑、批判和鄙視這群人的存在。他們不是臺灣公民社會,他們是網路恐怖分子。 ●註:《聯合報》公民之眼報導,詳見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074219.shtml
●●附記:董念台今提告1985聯盟和洪慈庸觸犯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新聞詳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077773.shtml?ch=rss_la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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