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7/17 08:49:35瀏覽45806|回應187|推薦47 | |
眾所周知,臺灣人最討厭「抓耙仔」。 這有前例可援,比方謝長廷正是因為當年幹過這種事,遭到踢爆後──請回想他那幾年的處境──是不是黨內同志恨不得咬下他一塊大肉? 平心而論,放在一般社會,人人厭惡「抓耙仔」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試問,有哪個人喜歡被自己同事出賣的?比方講上班族吧,如果出了一個「抓耙仔」,危及的不僅是自己的工作機會,更可能涉及整個公司的存亡。 軍中,也是如此的。
你說,阿兵哥會歡迎「抓耙仔」當自己的同儕嗎?萬一上戰場了,不會懷疑身邊的「抓耙仔」有可能背後對著他開槍? 現在好了,今天的《聯合報》以獨家報導頭版頭的方式向我們指出,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而出面爆料的則是他的同袍劉烜揚。
更要命的是,《中國時報》不但引用這條《聯合新聞網》視若至寶放在首頁的新聞,還往裡頭加油添醋。論其情也,簡直恨不得坐實洪仲丘是「軍中抓耙仔」的罪名。 可想而知,今天的電視新聞臺又會拿這件事興風作浪了。 問題在於,他們怎麼就忘記當初是如何譴責謝長廷那樁屁事的?莫非洪仲丘死了,就不再是他們指稱的「抓耙仔」嗎? 現在,請容我節錄《聯合報》做得很大的這條新聞: 『洪仲丘的同袍劉烜揚昨天接受本報訪問時說,洪退伍前的確在離營座談會透露「連上上士內務都很凌亂,卻要求我們內務」,當時他就坐在隔壁;隔天,連上士官就被檢查內務,再隔一天,洪仲丘突然被關禁。』 你知道主持這場離營座談會的是誰嗎?對了,是陸軍第六軍團542旅的少將旅長。可你知道洪仲丘的這個行動,已經不單單是「抓耙仔」了,而是觸犯「越級報告」的嚴重違紀行為? 然則,這裡又有個問題,對於這位突然冒出來的「路人甲」劉烜揚,其人可信其言屬實嗎? 劉烜揚一方面說,開座談會時他就坐在洪仲丘旁邊,他「猜測」因為洪仲丘不滿上級的領導,經常在集會時「故意」慢個幾分鐘,才導致他們去向副旅長打「小報告」。 如果你是個稍有常識的正常人,你就會知道這個劉姓同袍本身也是個愛打小報告的混球。瞧,在死無對證、媒體講究政治正確的風潮下,那還能不逮住機會當一回讓廣大網友稱讚的「英雄」。 但究其實,劉烜揚講的都是經不起檢驗、毫不可信的屁話。 當然,對於只要抓到菜就放進的籃子的臺灣媒體來說,肯定是非常相信的,可最致命的關鍵在於,《聯合報》的總編輯竟是忘記了新聞報導的金科玉律──「雙重確認」〈Double check〉原則。 你看,從頭到尾都是劉烜揚在自說自話,卻看不到有其他的同僚承認事實的確是如此。 復次,我們要追問的是,劉烜揚有公信力可言嗎?可不可能這個人指稱洪仲丘和上士之個人恩怨,也是他幹過的勾當?他會不會趁機挾怨報復,做出對連上長官落井下石的行為? 做為一個主動接受媒體採訪的新聞對象而言,劉烜揚是個言行有瑕疵的案外人,倘若做為司法案件的關係人或證人,無論如何他都不夠格。 易言之,這個人的動機可疑,言論不適當到竟然坐實洪仲丘不但是「抓耙仔」,平常不服從長官,更搞出「越級報告」的惡行。請問《聯合報》和《中國時報》,你們的腦筋都灌飽了滿滿的糞便嗎? 在此,讓我們以劉烜揚的話為據,檢驗對於洪仲丘在離營座談會的公然放砲行為。平心而論,如果我是副旅長,斷然下令關他禁閉,已經算是很輕微的處分了。知道為什麼嗎?身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下士班長,自己的內務沒搞好,居然還有臉對著旅長大放厥詞,誣告自己的長官內務也很亂。這還有紀律可言?如果這種人都不處罰,他的上士和士官長以後如何帶兵? 而這正是《聯合報》和《中國時報》最可笑和最荒謬的地方,既無法判斷新聞真偽,亦無能從事「雙重確認」的查證基本功。
結果,已經死去的洪仲丘,在臺灣媒體和他同袍劉烜揚的操弄下,再度宣告斃命。只是這一回死去的是洪仲丘的人格和名譽──臺灣偉大的媒體記者,向我們證實,洪仲丘是個不折不扣的「抓耙仔」,太可惡了,人人得而誅之。
※※ 第二,只要媒體就本案之報導,未經查證和雙重確認者,都是假新聞,不要被聯合報這種爛媒體誤導了。 第三,我理解大家急於尋求公義之心,但請捫心自問,你們的公義是否出於為死者報復的快感?如果是,就不是公義。若為否,就請冷靜,不要被爛媒體給作弄了。
● 註1:《聯合報》今天丟人現眼的頭版頭新聞,詳見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33524.shtml ● 註2:《中時》打鐵趁熱落井下石的新聞,詳見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839/112013071700501.html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