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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9/19 09:20:46瀏覽4741|回應25|推薦76 | |
老銀按:讓我們一起檢視高雄地檢署在氣爆案後,如何疑似聽命於陳菊和疑似涉嫌縱放陳菊所犯罪嫌的諸般嘴臉。 1、 2、 3、 4、 5、 6、 7、 最後,讓我們共同呼籲法務部羅瑩雪部長,高雄氣爆案人命關天,乃雄檢受理報案後,竟一意為陳菊護航,遲滯法律時效,請速調查全案,或交廉政署徹查雄檢高層、檢察官怠職、失職之行政疏失和瀆職罪嫌。 附新聞如下:http://www.taidaily.com/content_article_6555.html 【記者盧鴻霖高雄報導】律師洪條根15日批評高雄地檢署偏袒陳菊,他指出,他至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陳菊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但至今超過一個月,檢方卻無動作,讓陳菊有串供滅證的機會,他將向監察院提告,要求調查雄檢。 洪條根表示,司法是講求公平正義,但高雄地檢署在有人提告陳菊涉嫌氣爆犯罪責任,卻都沒有動靜,把此案件等閒視之,讓陳菊和市府氣定神閒,更增加陳菊置身事外。 洪條根認為,高雄地檢署在偵辦氣爆案中有嚴重的疏失,在民間部分可以從李長榮化工的基層辦到董事長,但以責任歸屬看,陳菊和市府的責任比李長榮化工還要嚴重,陳菊為總指揮,當晚應該統籌下決定,處置得當,可以免除這場災難,減少死傷和財物損害,從客觀立場論,陳菊沒有法律責任嗎? 洪條根律師說,陳菊已經構成犯罪要件,但是高雄地檢署嚴重偏坦,至今沒有傳訊陳菊。案重初供,至今已一個月多,如有串供滅證,早已做得乾乾淨淨。 他強調,高雄地檢署讓陳菊的犯罪證據一分一秒流失,檢方的疏失和陳菊在氣爆當初的疏失,有異曲同工之妙。氣爆的導火線是市府沒有正確判斷,釀成災害,檢方為什麼都沒有傳訊陳菊,至少也要問一下,否則就是定位陳菊沒有責任。 洪條根表示,檢方的等閒視之,讓陳菊及市府氣定神閒,在處理善款上,更加動用善款當賠償金,事主當起公親,這是不對的。他將向監察院提告,要求調查高雄地檢署,那有這樣的司法機關,實在對不起在氣爆中死傷的民眾。
pS:連同周四的名家專欄,這是第二篇要求雄檢追究陳菊刑責,現在總算有結果了。
陳菊列氣爆被告 藍綠反應兩極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2日電)高雄氣爆案,高雄地檢署將市長陳菊列被告,9月25日傳訊。高雄市議會民進黨團批檢方淪政治打手,國民黨市長參選人楊秋興肯定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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