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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26 08:35:11瀏覽18551|回應118|推薦115 | |
看民進黨政客說話,常會覺得滑稽突梯;好笑就好笑在他們經常為了掩飾真相,不惜講出蠢話、笨話與白癡話。畢竟他們利令智昏,永遠搞不清事理邏輯。 昨天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段宜康,正是最明顯的例子。 現在讓我們還原真相,自拙文〈蔡英文是元兇,姚人多首惡〉昨日一早貼在《聯合新聞網‧政治異言堂》後,不出幾個小時,「蔡辦」大為跳腳的立刻否認有主導學生反服貿一事。由於這種澄清文,向來屬於散發各媒體的通稿,又未涉拙文,我自然沒有必要對號入座。 但段宜康,就不同了。 誰都知道段宜康此屆不分區立委,來自蔡英文當黨主席時的提名,可想而知他的「護主心切」,也為題內應有之義。問題在於他昨天針對的是拙文,標題罵我是「不要臉的髒東西」,接著又誣蔑我是「旺中御用部落客」,足見已經氣急敗壞到口不擇言的地步。 首先,讓我提醒段宜康先生,閣下貴為立法委員,仗著立院免責權保護傘,平常臭罵政府官員慣了,莫非不知你在臉書對我所寫的這些髒話,已然觸犯「公然侮辱」與「加重毀謗罪嫌」? 段宜康錯就錯在,他無法認知我既不是什麼「不要臉的髒東西」,也不是「國民黨打手」,更非「旺中御用部落客」。但後者,他顯然是看了昨天的拙文,把我的自謙「部落客」一詞信以為真。要知我在《中時》寫專欄,是以真實存在的「作家」身分署名的,何來「旺中御用部落客」之稱? 似此含血噴人,段宜康莫非以為法院真是貴黨開的,台灣已經無法無天,可以任憑你仗著立委權勢,欺負我這個小老百姓?請問,你們所標榜的「言論自由」是否因人、因政治立場而異?支持反服貿和民進黨的才是愛台灣,享有「天賦人權」。否則就是「國民黨打手」,就該消滅? 這是最典型的公然岐視與羞辱我個人,能說不是嗎? 但嚴重者尚不止於此,而是昨天拙文所書者,文末固然附錄網路一文,卻也標明「轉貼」與「出處」。何況我寫的「正文內容」,何嘗有一字指涉姚人多等諸人為民進黨黨員?足見本人未必信其言,只在提供網友參考。 於此遂衍生一個問題,何以包括段宜康在內的綠營政客,在無中生有的抹黑和指控政府部門時,不但自己不查證,反倒要求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自清?眼前的「反服貿黑箱」云云,不就是民進黨蘇貞昌和蔡英文透過職業學生炮製的天大謊言與謠言,請問段宜康先生,你有讓人民知道整起事件的真相嗎?比如政府辦了多少場公聽會,佔領立院的林飛帆等人有參加過? 現在重點來了,在段立委的這篇臉書中,除了對我進行多次人身攻擊外,但有所言皆在駁斥那篇〈大起底〉的真實性,卻對我指控的蔡英文利用自設《想想網站》收買職業學生,完全避而不提。 而這一點──非常重要的一點──恰好反映出蔡辦與段宜康的欲蓋彌彰。 否則,請蔡英文與段宜康召開記者會,拿出他們沒有在竹清大、台大等校召募實習生到綠營立委辦公室,以及進入若干公民團體、社運團體實習的證據。蔡英文敢說王丹沒有訓練林飛帆、陳為廷等清大延畢生進行「都市遊擊戰」? 請問,這是哪一門子的民主? 由此可知,由竹清大社科所涉嫌主導的反服貿鬧據,其真相必然是,當民進黨收買職業學生與威逼利誘社運團體,指黑為白、橫行霸道到公然製造族群分裂、社會對立時,人民就有站出來抵抗他們,以茲保護台灣的義務! 又及:為求公平,段既用臉書羞辱我,本文理當拋棄著作權,歡迎大家上傳、廣傳,讓社會公評。 ●延伸閱讀:〈蔡英文是元兇,姚人多首惡〉一文: http://classic-blog.udn.com/ganghu999 ●註:段宜康對我人身攻擊之臉書內文: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233358946869405
附上網友找出的陳為廷身為綠營黨工照片,能不是職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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