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鴨在桃園脹破了,有議員提議默哀十秒鐘。前幾天新聞講到不肖商人批活生生的黃色小鴨到會場賣,遊客買了拍完照,卻直接將無辜小生命丟在垃圾桶。台灣是個令人難以理解的社會,民代為了沒有生命的小鴨哀悼,民眾則無視於真正是生命的鴨仔被狠心丟棄死亡。如此,你怎麼能期待政府處理流浪狗、貓時能夠真心尊重生命?而一個不懂得尊重弱勢生命的國家,又如何尊重人權?全台灣瀰漫著一種看似柔軟、喜愛可愛事物的氛圍;但實際上卻是麻痺冷漠、事不關己的自我防衛機制。既然社會很亂而大家都無能為力,那麼只好將心思投注在無關痛癢的荒唐事物,真正事關重大的,反而乏人問津。台灣曾經經歷過白色恐怖,在壓迫最大的時代,人們前仆後繼地闡揚理念。然而,最近幾十年,台灣社會看似改革開放了,人民卻史無前例地特別不愛動腦,偏愛直覺娛樂與單純可愛,意識形態則是非藍即綠的二分法。其實,或許那是種無奈的投射心情吧?帶著不少自暴自棄的味道。基本上,台灣社會就像桃園那隻黃色小鴨,壓力超乎承受極限,故而只能脹爆。或許爆了倒好,總勝過活生生時完全無人哀悼。
你們為一個
脹爆的黃色皮囊
哀悼
卻眼看著
垂頭的流浪動物
冷笑
原來同情
唯一功能是
紓壓
娛樂
人來瘋
而良心這隻
活小鴨
拍完照後
就可以直接丟進
垃圾桶
然後
無聲而痛苦地
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