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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捐器官,只要本人願意,有何不可?
2012/12/24 17:56:04瀏覽732|回應2|推薦7

我贊同法務部次長的說法。 那些反對死囚捐器官的人,如果自己或家人急需換器官,而排隊等待意外喪生者又毫無機會者,事到臨頭,是否仍堅持反對死囚捐贈?

救活一個有用的人,對社會家庭的貢獻,遠遠大於這些無端的爭議。只要死囚當事人願意,何必反對?

法務部:死囚捐器官 政策不變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今天表示,器官捐贈等於是死刑犯的懺悔與贖罪,有死刑犯因為醫院拒絕,無法完成捐贈,非常可惜,排隊等著器官捐贈的人無計其數,未來將持續與國際人權團體溝通,現行的政策不會改變。

陳守煌今天到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備詢,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質詢,世界器官移植醫學會規定,死刑犯摘除器官,不能使用,若醫生曾進行死刑犯的器官移植,歐盟國家會拒絕醫生前往報告或發表論文,這次有6名死刑犯,只有1名完成捐贈,站在醫生的立場,非常可惜,這個問題要想辦法克服。

陳守煌說,法務部今年通知高雄長庚醫院準備執行死刑時,高雄長庚表示,礙於國際人權團體壓力,不願意接受,法務部後來雖然緊急聯絡長庚本院,仍然遭到拒絕,器官移植有很多準備程序,通常要8小時,接下來已經來不及通知其他醫院準備。

他說,在行政程序上,高雄長庚去年完成兩名死刑犯的移植,今年若政策改變不願移植,應該事先溝通。

陳守煌表示,死刑犯戴德穎只有36歲,年輕力壯,若能完成捐贈,可以嘉惠多人,我國死刑犯器官捐贈,都是因為宗教人士的宣導,死刑犯自願捐贈,我國沒有買賣死刑犯器官、強迫捐贈等情形,既然捐贈者自願捐贈,受贈者又願意接受,排隊等著接受器官捐贈的人更是無計其數,這麼年輕力壯的36歲年輕人,若能完成捐贈,可以嘉惠多人。



全文網址: 法務部:死囚捐器官 政策不變 | 六死囚行刑完畢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587375.shtml#ixzz2FxfnLl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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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瑰本尊在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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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化
2013/05/29 11:52

沒想到這些醫院如此僵化。 如果不原因接受死囚器官, 也應該早些通知別家醫院,太可惜了。

台灣洗腎第一名, 多少人在等待腎臟。我有朋友夫婦因此移民國外, 就是因為台灣一腎難求。她婆婆等不及已經過世。(您可能奇怪,一家有多少人洗腎? 一共5口,兄弟,和各自的太太, 和已經去世的婆婆。 公公是所謂的中醫, 家裡常熬中藥來吃。)


(udn)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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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2013/02/01 15:56

留愛人間,美事一樁。愛你喲!

民間的迷信和忌諱,實在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