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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7 23:26:37瀏覽1218|回應1|推薦11 | |
華府資深記者傅建中兄在中時的文章提到唐能理(Neal Donnelly)2015年1月初去世,勾起我的回憶。 1976-79年我在報社跑外交新聞時,唐能理任職美國新聞處處長,是我們外交記者跑美國大使館新聞的對口單位主管。他的中文很流利,曾稱讚我的英文名字Flora取得好,跟姓Fu 念起來有旋律的美感。 我有一則獨家新聞,是他幫忙弄出來。現在記述一下: 有一天紐約時報上刊出一篇報導,標題醒目的指責台灣是[警察國家],內文敘述駐華大使安克志竟然當街被警察攔住帶到警局,毫不顧及大使享有的外交豁免權。 我看了大為吃驚,為什麼如此大事我們跑線的記者一無所知,也沒有任何一家台灣報紙報導過。我請跑社會的記者查也無頭緒,便直接到美新處去找唐能理查證。 他也不知此事,拿著我給他的剪報仔細閱讀後,慎重其事的打電話給美國大使館查問,然後告訴我,會給我一份大使館對此事的說明。 不久,他一個字一個字的用打字機打出一份簡短的英文聲明給我。 我現在沒法確切記得內容,但大致意思是,安克志大使確曾在陸橋上被憲兵攔住,由於憲兵不會講英文,雙方正在理論時,一位台灣的官員正好經過幫忙做了說明解圍。大使並未被帶到警局, 有了這份說明,我就有了寫[外交側記]的足夠素材。 下一步就是去找出,誰是那位幫忙解圍的官員。請他講講當時的情形。 由於我的出發點是要[更正紐約時報的不實報導],所以行政院新聞局也願意配合幫我查問。一查才知,當天丁懋時局長正好路過瞧見,及時上前[救駕]。 我請跑警察局的記者去查,大概因為並未進入警局,所以沒有報案記錄,但光是有美方和我方的說明,就夠做報導正視聽了。 我在寫稿時,也和同事討論,警察為什麼會攔人?推敲是因為大使走在陸橋上,陸橋是不能走人的。那麼如果一般人走在陸橋上沒有外交豁免權而被抓,該當何罪? 跑交通的記者同事馬上幫我查法規,哈,不但要被罰鍰,還要接受交通安全講習數十小時呢。 我把這段故事的來龍去脈寫出來,最後加了句,安克志大使如果沒有外交豁免權,就要被罰鍰及接受交通安全講習。 這篇[外交側記]刊在報紙,澄清了紐約時報的不實報導,自以為替國家爭了點面子。新聞刊出當天,法新社就把它用英文新聞發出去,把我最後一段話放在導言。劈頭就是[安克志大使spare 罰款和講習。]外電記者的寫稿功夫讓我又學到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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