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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2 10:21:39瀏覽904|回應1|推薦0 | |
「對不起」的台灣話就是「歹勢」。兩者在台灣社會裡,似乎被用爛了,或者已經變成反射性的保護用詞。譬如說,當自私自利的行為被糾正的時候,就說:『對不起!對不起!』 或是當明知故犯的行為被斥責的時候,就說:『歹勢!歹勢!』 不知道你是否有被人說「對不起」或「歹勢」之後,仍然感到氣憤的經驗?我有,並且次數還不算少。如何避免讓他人有機會來向我說「對不起」或「歹勢」,已經是日常生活的智慧了。就讓我來舉一些例子吧!
一時之間只能想出這些。希望讀者能提供更多的例子,好證明一件事:長久以來,我一直避免讓他人有機會來向我說「對不起」或「歹勢」的機會,這樣的我,是不是太小心眼了! 之所以會想起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上個星期的車禍。感謝神!那位年輕的機車騎士已經出院,只有擦傷,沒有骨折,復原得很快!我看到他受傷的模樣,心裡蠻同情的,所以沒有要保險公司進行求償,自己花錢修車了事。 活了大半輩子了,我有對不起人,也有人對不起我,很難說輸贏,但是,對我而言,「原諒」是一件很耗心力的事。 我知道有些好人,他們很會、也很懂得「原諒」,但我卻做得很不自然,因為我以前是個愛鬥的人,愛競爭,處處防人,並且不讓別人有機會來傷害我。這樣活得蠻累的。 自從相信基督之後,本著「愛神愛人」的戒命來生活,也漸漸地學會「原諒」。雖然「原諒」這件事做久了會累,但越累就越習慣,然後習慣就成自然。可是,上個星期的車禍卻給了我一個反省的機會:我在原諒的同時,我卻也學會更加地保護自己。我可以從我自己非常審慎地檢查警察的記錄這件事上,看出我的自我保護機能已經被啟動。在上一篇文章提到「對方躺在醫院,我還一直執著於我對事故的正確描述」,這樣的心,應該不是神所喜悅的。 或許台灣的確到處是自私自利的「對不起」與明知故犯的「歹勢」,我只能祈求神賜給我喜悅的心來做「原諒」的事,否則一個避免讓他人有機會來向我說「對不起」或「歹勢」的我,無法成為一為真正的基督徒。《羅 馬 書》五章7-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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