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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死刑(二)
2010/06/08 16:22:55瀏覽642|回應0|推薦1

「地藏菩薩本經。觀眾生業緣品第三」:

 

「又諸罪人,備受眾苦。千百夜叉及以惡鬼,口牙如劍,眼如電光,手復銅爪,拖拽罪人。復有夜叉執大鐵戟,中罪人身,或中口鼻,或中腹背。拋空翻接或置床上,復有鐵鷹啗罪人目。復有鐵蛇絞罪人頸。百肢節內,悉下長釘,拔舌耕犁,抽腸剉斬,烊銅灌口,熱鐵纏身。萬死千生,業感如是。動經億劫,求出無期。」

 其中「萬死千生」四字,即道教所云,死去旋又復活,受苦無盡,故在佛、道教裡的地獄刑罰,是「處死無數次」,故曰有死刑。

 但有人認為「萬死千生」只是形容詞,表示歷經無數次生不如死的刑罰,這必須再說明。

 在佛教裡,輪迴的主體是阿賴耶識,在道教裡,輪迴的主體就是一般所謂的「靈魂」,不管阿賴耶識或靈魂(統稱「神識」),在「俗世裡」是「不滅」的但身體是可滅的,每次身體經歷一次「毀滅」,就稱為「分段生死」,但此時神識還是存在的。

http://ccubk14.brinkster.net/greatbook/DIC/01834.htm

 所以地獄的刑罰造成地獄眾生的分段生死,但並未造成神識滅亡,故死後再復活,欲求其真死而不可得!

 道教的說法更明確,如人自殺,則在未盡入地獄前,即先在「枉死城」重複自殺的動作,不斷生生死死連池海會雜誌<地清法師講述>,http://tw.myblog.yahoo.com/jw!s1prTYGXFQXx73cJh4XTiA--/article?mid=1655

 其豈不是不斷重複「分段生死」,死而復活,接受肉體的死刑嗎?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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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ud&aid=406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