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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十點、十一點睡的我居然失眠了,為了不浪費時間,就繼續畫補間。
不管我身在哪個領域,寫作永遠是我的初衷,我很愛寫小說。
這篇文是以前寫的,文字略嫌生澀,卻代表我非常喜愛寫作的赤誠。
什麼是你喜愛做的事?就是沒人逼你,你就會想去做的事。
以前跟網友說過,寫一輩子,大概是我的浪漫吧。
因為都坐在電腦前,最近愛上慢跑。慢跑是我唯一可以忘掉工作煩憂的時候。
由於愛寫作,所以愛思索,之前環島的時候,我真的很興奮,紮紮實實地狩獵每一城的風景、人文。都帶給我很大的收穫。
跑步也是,看似簡單的運動,其實跑步時的思緒比癱坐時還快多了,跑步時獲得的頂級靈感,更多。而且跑步相較於騎單車,跑步可以讓眼前的景物停留更久,你曾非常仔細地觀察周遭的景物嗎?你會發現更多意外的美好。
寫作者總是思索得很多,跑步不僅對健康有益,能讓自己精神更好,但我更仔細思考,跑步對我最重要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我就是一個會這樣思考的人。
目前,跑步對我來說,是一個關於自己體能挑戰的故事。
而我,正在用腳寫著,而不是鍵盤,才剛開始。
為什麼不是其他比較複雜性的激烈運動?
因為跑步,單調,卻關於耐性。
關於對於跑步意義的思考與實踐,故事繼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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