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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表
2026/01/07 16:18:15瀏覽17|回應0|推薦0

少俠傳奇 大甲東風雲    業務職掌表       1140513

       

聖誕節就是要放假

       

從小學開始每年的12月25日是行憲紀念日放假一天,而且還蠻剛好的,這一天還是聖誕節,當時我以為是剛好碰到,兩者沒有特別的關係,反正這不重要,這天有放假才是重點。

       

想到國中時要背一大堆的歷史、地理及公民的課文,這些東西很沒有條理非常難記,但考題卻又常常考的很刁鑽,例如五五憲草是哪一年公布的?中華民國行憲是哪一年?基於無聊或是從沒有規律中找到容易記的方式,我發現了五五憲草嘛! 5*5=25,所以是民國25年公布的。行憲哪一年嘛!再高一階 6*6=36,所以是民國36年實施行憲。

       

用這種鬼方法記有個好處就是不容易忘,不然這些東西是哪一年公布或實施的重要嗎? 一定不重要,不然隨便找一個大人問問,一定不知道是哪一年公布或實施。

      

直到了國中我才隱隱約約地覺得,行憲是故意找12月25日這一天實施,這其中一定有鬼,不然為什麼不延個6天,在1月1日正式實施憲政,剛好那天正是中華民國的開國紀念日,或許更有意義。

            

等大學三年級上民事訴訟法時,上課老師是楊建華大法官,他上課的內容非常精彩,當時法學組跟財經組是各別上課,他因為事忙,所以排課方式早上第一、二堂上財經組,然後三、四堂再上法學組,然後另一天下午第一、二堂是法學組,然後三、四堂是財經組。有次早上我上完課後,沒課就想在教室坐坐,看看楊老師跟法學組的同學上課的情況。

                 

我聽了這一次課覺得有點神奇,楊老師上課是從不帶任何書本及資料,這是很出名的,厲害的是我聽第二次時,就像是錄音帶重新播放一樣,幾乎一字不差,不但舉的例子一樣就算了,連講的笑話也都一樣,這才讓人覺得神奇。

         

記得有次講到必要共同訴訟,他還指明各位同學買的六法全書,一個法條的標點符號都點錯位置,只有一本○○書局出的六法全書才是正確。因為他也是當時司法官及律師的出題老師,所以坊間補習班有賣他上課的筆記,我懶得抄筆記,也就買了一本。

          

上課時我對照著補習班賣的筆記,跟他上課的內容也是一模一樣,楊老師不僅課上的好,最主要的是他的做人做事,讓我真心覺得他是一個法學家,而不是「法匠」或是「曲解玩法」的人,說實話,或許我的標準比較高些,能讓我覺得是法學家的老師真的沒幾個。

        

記得大三上快到行憲紀念日時,楊老師上課時說,其實從民國成立以來,中央政府就想放聖誕節,那民國36年行憲紀念日之前用什麼名義放聖誕節呢? 他說是用孫中山先生的「雲南起義紀念日」。那時我就懂了,孫中山11次起義,這雲南起義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那次叫國慶日),也不是死傷最嚴重的一次(那次叫青年節),為什麼選個「雲南起義紀念日」?就是一定要找個名堂放聖誕節,但雲南起義紀念日政府放假心中也虛虛的,於是在實施憲政時,特別找這一天,好啦,國家實施憲政是多麼重要的事,這一天放假也是合理的吧? (這個可以參考YT影片,網址如右: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5oxSvrI9RE&ab_channel=Fun%E7%A8%8B%E5%BC%8F)

        

那為什麼不能直接說是要放聖誕節一天假呢?那是因為我們是政教分離的國家,而且憲法平等權的條文中,明文規定「不分男女…宗教……,等一律平等。」如果執意要放宗教節日為假日,就要本著平等原則,那麼4月8日浴佛節(釋迦摩尼生日)、玉皇大帝生日、媽祖生日或其他宗教的教主生日勢必也要放假,才符合憲法上的宗教平等。想想世上有多少的宗教?這樣的宗教假會放不完。

       

自從有了行憲紀念日這個理由,大家也都放假放的心安理得,後來因應周休二假檢討原來的節慶假日,刪去了幾個原來的放假日,來平衡一下每年的上班日數,聖誕節就被檢討到了,所以改成實施周休二日的民間企業及政府機關,只紀念而不放假,至於未實施周休二日的民間企業,則仍是假日。

          

隨著周休二日在民間企業的普及化,行憲紀念日是只紀念不放假的(我懷疑有誰會紀念?) 現在要再改回行憲紀念日放假,實質上也就是聖誕節放假。臺灣的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信徒,在比例上並非絕大多數,所以放這一天假,年輕人有狂歡的理由,一般人則多了一個休息的假日,至於當天仍要上班的人,則可以多領一天的加班費,好像是皆大歡喜,但其實也未必,因為資方就不一定高興的起來,對他們而言,這又多了一天的人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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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翔平的英雄命

           

星期六看MLB道奇隊對響尾蛇的比賽,原本我主要的焦點是看佐佑木朗希的投手情況,他今天投球還是投得抖抖的,而且麻煩的是,他的快速球球速未達100英哩,大多只有94英哩,這球速在大聯盟是沒有什麼宰制力的,而且控球也不理想。果然投完4局後,第5 局保送第1名打者就被換了下來,因為近四名上來打擊的人,他保送了3個。

         

不過道奇的打擊倒是很幫忙,他4局投完下去時,道奇是8:3的優勢,沒想到換上來的牛棚投手放火,搞成滿壘還被打出滿貫全壘打,然後又失一分,雙方打成8平,道奇已經連兩天被響尾蛇打出滿貫全壘打了,這條響尾蛇還真的有夠毒。

        

然後響尾蛇在第7 局得1分,第8局再以兩支全壘打打下2分,等8局結束道奇8:11輸3分。我直覺道奇應該沒救了,9局上道奇最後的反攻機會,接連著一支安打、二支二壘安打再一支安打,道奇連趕3分回來(這三支安打都打的有些巧),而且還沒有人出局,這場比賽道奇似乎得到棒球之神的眷戀。

         

道奇於是將一壘上的跑者換成腳程快的金慧成,他很重要因為他代表的是領先分,三振一人後,道奇第九棒的打者被響尾蛇的終結者,投了個觸身球上一壘,這下子成了一、二壘有人,而且還是大谷翔平要上來打擊,這個終結者投成這樣的場面,連響尾蛇的教練都看不下去了,直接走上球場要換投手,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竟然換了個下臂投的投手,下臂投的投手勝在一個出奇致勝,不然球速不快而且變化有限。

        

先前12強時韓國隊認為我們的選手打不慣下臂投的投手,讓下臂投的投手上場,結果韓國隊被我們打敗淘汰了。響尾蛇教練的這個奇招,我直覺反應效果有限啊!因為大谷翔平在日本打過幾年職棒,日本下臂投的投手一定比美國多很多,他應該沒有打擊適應上的困難。

        

結果大谷翔平在2好1壞時,看到一個接近好球帶中央的球用力一揮然後,他憑感覺就知道是全壘打了,跑都不跑做了一個誇張的慶祝動作。道奇雖然是客場作戰,全場也為之沸騰,他還真的有英雄命。球季初有場比賽,大谷翔平也是在第9局打出再見全壘打。

       

棒球比賽好玩的地方就是在這裏,不論贏多少分,在對方27人出局前,比賽都沒有結束,會不會翻船誰也不知道,響尾蛇想也想不到一場球打了5支全壘打得11分,竟然最後還會輸3分。

       

其實最引起我注意的是,這幾年MLB的棒球文化也在改變,以前MLB的潛規則,客場的打擊者打出全壘打時,不要說做這麼誇狂的慶祝動作,連甩球棒或是慢慢跑壘都被認為是對投手的嘲弄及示威,等下次遇到時,投手會直接向打者投出觸身球報復。所以在人家的地盤,打出全壘打時不僅不能站著看球飛出牆外去再跑壘,還要輕輕地將球棒放在地下後,快速地跑完四個壘包,不過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是被允許的。

     

我老覺得這種潛規則是一種流氓文化,被打出全壘打只能怪自己學藝不精,回家多練練,下次比賽時讓對方出局就是了。故意向對手扔觸身球是很惡劣的棒球文化,常常是這邊投手故意投觸身球,下半局上場的投手如果沒有向對方的第一個打擊者,也回敬一個觸身球的話,會被視為懦夫而被隊友鄙視。

        

如果真的回敬一記觸身球,然後呢?雙方就常常打起群架。有時雙方打出火氣來,一場棒球賽還附送幾場雙方群毆表演,或是打者與投手的單挑拳擊賽。為了導正這個惡習,棒球還增加一條規則,故意向打擊者投觸身球或是投球擊中打擊者頭部,主審直接將投手趕出去。

        

但是你信不信,縱然規則已訂,但是我方打擊者被對方觸身球後,下一局的投手明知道,故意投觸身球一定會被趕出場,上來第一球還是直接往對方打擊者的身上招呼,為什麼投手會這樣的蠢事,他不這樣做不行啊!不僅是總教練下的命令,而且不這麼做的話,還會被隊上的其他球員看不起。

           

看到這種圾垃潛規則不再,對觀眾是一件好事,到球場看的是運動員的球技競賽,不是看他們沒有素養的莽夫思考及行徑。而且看到這樣的慶祝方式,現場還帶有嘉年華的氣氛,對觀眾而言,這也是球賽的一部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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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表

        

因為蔣經國總統過世,部隊停止演習返回駐地,我心想那我的支援任務不就結束了,要歸建回去步兵連當排長上合歡山受寒訓嗎?

         

我問了一下化學官趙立志,他說你不要提歸建的事,待著就是了,除非是旅長命令你回去,你再回去,旅部這邊作戰聯絡官及綜合聯絡官都沒有人,但公文及公務總要有人處理,看看吧!

               

於是我就繼續待在旅部當綜合聯絡官混日子,記得第一件公文是參三文書擬好一個簽陳,要記步一營還是步二營的營長申誡,拿給我蓋章(我算是承辦人,因為文書沒有資格簽這種公文。) 我看到這個簽陳傻眼了,我是來支援的演習的,而且這公文顯然是不懷好意,我仔細從頭看到底,還跟趙立志討論了一下,他說反正這文是師部轉的公文,你蓋章這個帳不會算到你頭上,我才蓋了我的職章。所以我的第一份公文是簽旅長,要求記營長申誡。

          

至於我的第一份密件公文更是絕了。晚上接近8點多,旅部收發小兵拿著密件公文登記簿及一個牛皮信封的公文,說是密件公文要我簽收。我嚇了一跳,這密件公文要如何處理?當時我腦中出現的是007式的劇情,這密件公文的內容應該是如何的重要呢?

       

打開這密件公文信封讀了這件密件公文內容後,我傻了,這種東西怎麼會用密件公文傳遞?

      

民國77年1月左右,參謀總長郝柏村在國軍軍事會議中發言,內容大致是:中東地區近來有恐怖分子利用遙控飛機裝載炸藥,襲擊以色列的軍事設施,爾後各軍事單位遇有遙控飛機飛近營區上空者,應一律予以擊落。

         

見鬼了,這是要衛哨兵擊落遙控飛機的命令,當兵的小兵們人人都有可能站衛哨兵,怎麼會用限閱的密件公文發到各級單位? 這個原因到現在我還是不懂,反正管他的,師部轉下來密件,我就再用密件轉給三個所屬步兵營及直屬旅部連就是了,他們自己看著辦吧! 我們的部隊很分散,而且離民宅很近,半夜開槍打遙控飛機,會不會惹什麼禍?這實在需要仔細想想。

           

旅部軍官有項有工作,就是要輪流到大甲東營區各哨所查哨,等下次輪到我拿著查哨簿去查哨時,我問了站哨的衛兵,如果這時有遙控飛機在上空徘徊,你要怎麼辦?有人回說:不要理它、有人回說:注意遙控飛機的動向,就是沒有人回說:開槍將其擊落。嘿!嘿! 這密件命令顯然到各連隊還是密件,只有承辦人跟連長知道,其他的小兵都不知道,這保密功夫做的還真徹底啊!

       

想想當初參謀總長郝柏村開會說的這些話,至少在本島執行的情況如何? 我真得沒有聽過在本島有軍方擊落遙控飛機。現在流行使用無人機,也是一種更進化的遙控飛機,在臺灣本島是不是有命令將接近軍事單位的無人機被擊落,我不知道,新聞報導倒是有外島守軍使用干擾設備,讓無人機墜落下來的報導。

        

大甲東營區內有一個不小的福利社,裏頭賣的東西除了日用品外,特別還有各式的冰品、冷飲、泡麵及零食,知道有這個福利社後,我就跑去福利社買東西吃,從小喜歡吃零食,只是有一件事很奇怪,這負責賣東西的小兵怎麼會認識我?我第一次進去,他撇下其他排隊賣東西的人,直接走到我跟前,向我問好:聯絡官好!我的軍服上就是一般少尉軍官的制服,沒演習時是沒有貼聯絡官名條。要買東西嗎?我就買了些吃的,但對於他怎麼會認識我這一點,而且態度好的跟一般人不一樣,我直覺有點怪怪的。

        

回到寢室我問化學官趙立志,為什麼這裡福利社賣東西的小兵會認識我? 趙立志用疑問的眼神看了我一下,問了一句:你沒有看過你的業務職掌表嗎?我老實回答,真沒看過業務職掌表,參三的那二個文書也沒有拿給我看過。他說在職務分工上,旅部福利社的商品的進貨、銷售及經營業務是政戰福利的職掌項目,但是除了這個以外,有關福利社的環境維持及行政督導是綜合聯絡官管的,所以在某些程度來說,你也是他的老闆,他能不認識你嗎?我心想這是我人生第一次當「老闆」。

      

趙立志還問了一句:「那你知不知道,我們的排戰鬥靶場也是你管的? 而且我還是你的代理人。」這下子我更傻眼了,我連大甲東營區有排戰鬥靶場都不知道,這營區不是只有旅部跟兩個營的集中營區嗎?哪裡有靶場?

          

趙立志說在從大甲上來的路上,有條往墳場的小岔路,走進去就是排戰鬥靶場了,而且還是中部地區唯一標準的排戰鬥靶場。天啊! 我來了近一個月還第一次聽到大甲東營區有靶場,而且管理人還是我,這真的讓我覺得有點冷冷的。

         

我在鳳山步校經驗中曾有提過,民國76年陸軍打靶方式,不再是靜態的射擊打靶,開始練習排戰鬥互動式打靶方式,不僅是幾個班先後前進掩護射擊,還有排用機槍及60迫擊炮助陣,打起靶來夠熱鬧,但也存在一些危險性。每年329的國軍體能競賽中的五項戰技競賽,原來的射擊項目也改為排戰鬥射擊,所以要參加五項戰技的部隊,都要熟練這排戰鬥射擊。聽到中部地區我們這一個是排戰鬥排場是唯一標準的靶場,我有種不詳的預感,那就是會有各地的部隊來借用靶場練習,而不限於我們自己旅的部隊使用。

          

趙立志還說,這個靶場面向山壁,背後是大甲市區,萬一有跳彈彈回大甲市區,不僅可能會打傷人,也可能會打死人,我年輕時也算是一個無賴,沒有什麼在怕的,聽到這裏真的覺得怕了。我跟趙立志講,萬一真的有流彈飛進大甲市區打到人,我們不知道是哪個部隊幹的,那我們責任就大了。這下子輪到他嚇一跳了。

           

兩個人想想,不能這樣放任靶場不管,一定要加強管理,至少申請使用靶場程序及靶場進出時間登記要落實,而且帶兵的部隊長要簽名,萬一真的打到人,我們至少能找出是哪個單位使用靶場惹的禍事?是哪個單位要負責任?不然我跟趙立志兩人就麻煩了。於是立刻調派了一部吉普車載我們到這排戰鬥靶場,我們到了靶場的進出管制中心哨所,找到帶班的士官,查閱了靶場部隊進出登記資料及相關的電話紀錄,還好都有落實登記,我特別跟這個士官說,務必要落實登記,不然跳彈飛進大甲市區打死人,就抓你去關。不嚇嚇這些義務役的士兵不行,這些人有時不知天高地厚,還會脫哨蹺頭,誰知道會搞出什麼事來。我說別人倒是很行,其實我也是義務役,做事也是很混,還是那句話混要混的有道義。

   

不僅如此,以後我們每星期都會個別突擊督導這靶場一次,萬一真的鬧出事來,你們不怕,我還真的很怕。

    

後來還好在我服役期間沒有聽過,這靶場有流彈或跳彈飛進大甲市區的事發生,但這靶場卻發生另外一件事,鬧的很大而且還是跟憲兵有關。

    

原來國軍五項戰技競賽,憲兵部隊也要參加比賽,所以他們也要練排戰鬥射擊,但是憲兵單位並沒有這樣特別的靶場,所以要向有排戰鬥靶場的陸軍單位借用靶場,照規矩他們要借靶場,只要時間上沒有跟其他部隊有衝突,一定是借得到。但這個憲兵營的作業程序有些胡來,沒有事先申請,一時興起營長帶著副營長及一個連的憲兵,直接殺到這個排戰鬥靶場,要求使用靶場練習排戰鬥射擊。

    

依照程序借用靶場打靶要事先申請,他大概認為沒人敢跟他說:「不」,竟然連申請都不申請,人馬直接開到靶場要進行練習,媽的,至少這靶場的水、電費還是我們繳的,出了事人家先找我們理論,哪有這種霸王借靶場的方式,特別是這靶場的衛哨管理才剛被我嚇過,他可不敢直接放行,這憲兵營長態度還蠻強橫,於是靶場管理員打軍用電話回報。

         

我知道消息後有點矇,就立刻向旅長報告,旅長李○生一聽這還得了,他老大親自出馬,帶著傳令及旅部連的一些人,直接搭著軍車趕往靶場,因為沒有人叫我們也跟著去,我們也沒有車子可搭,於是就在旅部等消息。

         

過了不久旅長回來了,然後跟著一輛憲兵吉普車載著憲兵副營長也來到我們旅部,在旅長室談了很久,他們談什麼?我不知道,等旅長送這憲兵副營長出來時,旅長說了這幾句話:小老弟,今天不是我老大哥不賣你面子,你們營長剛才是什麼態度?今天靶場是一定不借你們使用,改天你們申請一定會借,但是今天就是不行。

       

聽了這幾句話,我想像了一下當時可能的場景,當旅長到達靶場時,大概跟憲兵營長講了靶場管理規定,要借用靶場需要事先申請,但這個營長大概在一群憲兵面前拉不下面來,直接嗆聲部隊人都來了,況且靶場也沒有人使用,直接借用就可以。

      

如果可以破例,那以後靶場怎麼管理,所以旅長拒絕了,而且當面向靶場管理衛哨下令,不准這未申請的憲兵營使用靶場,然後轉身走人。如果憲兵硬要強闖靶場,衛哨是可以開槍的。這個憲兵營營長也是個癟三,他們的部隊不走,卻下命要副營長到旅部向旅長低頭討人情,放他們進去打靶。所以我才會看到旅長跟這憲兵副營長講這幾句話的情形。

         

其實我還蠻感謝旅長出面處理,不然就會是我跟化學官兩個下部隊沒三個月的預官,來跟這個霸王營長「講講道理」了。我曾想過如果是這樣,我會放水,讓他們沒申請直接使用靶場嗎?不知道,但可能我也會把他們擋下來,跟他們說除非旅長同意,不然規定就是規定,沒有事先申請,萬一打靶出了事,這帳算你的?還是我的?我下部隊當排長沒幾天,就因為部隊要上合歡山受寒訓,保管的新槍枝請營部連保管,我跟營部連的連長就有類似的對話,所以我想我應該也會這樣要求照規矩辦,因為不照規矩辦事,責任就是我要扛。

       

對了說到靶場,民國77年9月左右,國防部軍法局特別下令,由各軍種總部的軍法處轉文下來,以後部隊執行死刑,不可以在靶場執行,因為有附近居民抗議,說我們在靶場殺人是會受到驚嚇。各軍法單位要執行死刑,需向附近行刑監獄商借刑場,還分配了各單位借刑場的監獄,我們292師分配到臺中監獄,以後不准便宜行事在靶場公開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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