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寫一篇關於電視編劇的專題報導,日前找上 T桑 做了一次深度專訪,題目聚焦於電視編劇的工作與環境。你別問我 T桑 是誰,如同你不該向情報員打探他的線民是誰。重點不在於 T桑 是誰、是某一人還是一群人,而是 T桑 反映了電視編劇的共同心聲,值得我寫下來讓你知道。
任勞任怨以外,要有「任憑處置」的肚量
一般人都知道電視編劇是很辛苦的文字生產者,必須有任勞任怨的精神。當一部電視劇在草創之時,通常編劇會被製作人和導演找去,彼此聊一下想法,有些製作人和導演很清楚自己要什麼,談的內容很具體,有些則談得很抽象,天馬行空的。總之,編劇要將所有人的想法化為文字,寫成明確的「故事大綱」,這便是「任勞」。如果「故事大綱」寫出來以後製作人和導演看了滿意,便著手「分集大綱」(20至30集不等)並擬妥企劃書,準備遞案;反之,編劇會招致其他人的批評,彷彿這份故事大綱完全是編劇一人的餿主意,這時,編劇只好摸摸鼻子,針對大家所提出的修改意見去改,改到大家滿意為止,這便是「任怨」。
除了任勞任怨的精神,還要有「任憑處置」的肚量。一般而言,電視劇會有一名編劇統籌,其下會有X名寫手(X須視製作規模、時效與進度而定,八點檔大約是三至五位),編劇統籌會先寫好分場大綱(分場寫得詳細還是簡單,因人而異),再交給寫手寫成有血有肉的台詞。寫手交稿後,如果統籌覺得寫手曲解了意思或者沒有寫出自己想要的,便丟回給寫手修改,不然就是自己直接動手去改,改完以後,統籌會呈交製作單位,如果製作人或導演對劇本有意見,統籌便根據這些意見回去改,直到所有人點頭同意。
過了製作單位這一關,接著是電視台,因為電視台的編審、監製、經理等人對劇本可能有意見,使劇本一改再改。經過幾道關卡多次往返以後,劇本已經很難說是某一人的專利品,而變成是一群人的「心血結晶」(至於誰付出的是心血,而誰只是在看別人淌血,便各憑良知了)。因此,無論你是負責執行的寫手還是勞心勞神的統籌,一定要學會將劇本任憑他人處置;如果你想「自行處置」,只好先自我了斷,向劇組說再見。
「自行處置」雖是例外,但也並非完全沒有。曾有一位編劇寫完了劇本,找上當導演的朋友,而那位導演也有自己的製作班底,於是便合作拍完了這個劇本。當時,他們向公共電視人生劇展遞案,第一階段公視先審故事大綱,通過後再審劇本和企劃書,而這個劇本最後獲得了公視的補助也順利的拍完,並於人生劇展中播出(也就是每週日晚上十點播放的電視電影)。不知公視當初給了這齣戲多少製作費,但據說公視補助每一檔人生劇展節目的上限是150萬;這筆錢雖然不多,但對於想要拍出自己想法的學生或青年編導仍是不無小補的。
回到「任憑處置」的常態中。一般而言,基層寫手要能任憑編劇統籌的處置而編劇統籌要能任憑製作單位與電視台的處置,但編劇統籌與寫手之間,有時未必是上對下的工作關係。有的劇組只有兩名編劇,統籌須兼寫手;有的劇組(例如大愛電視台的五集戲)只有一名編劇,統籌等於寫手,一手包辦;有的劇組因為寫手忙不過來,便私下聘請了他人替自己寫稿,使其成為「手下」(寫手的下線)。由於電視編劇長期以來皆無建立起簽約制度,因此寫手們多半沒有保障,領不到錢或拖欠編劇費的情況屢見不鮮,而「手下」在寫手都自身難保的前提下,到頭來很可能發現自己白忙了一場而求助無門,這也堪稱是「任憑處置」的極致表現了。
*你不知道的電視編劇(二)(三)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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