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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政權的定義,變質了嗎
2006/08/29 12:57:34瀏覽258|回應0|推薦2

不穿衣服,寧可赤身裸體,也不穿毛皮衣;

不要中華民主共和國,寧可要台灣共和國,也不要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是不是都有一點變質?!

國父 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清,1912年創立中華民國那一天起,就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迄今,不會因世界各國是否承認,喪失主權獨立的條件。

國共政權相爭,江山視為私有權、私天下,兄弟相爭,與中國歷代皇朝奪權之爭,並無二致。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民國退居於台澎金馬。

同年古寧頭戰役,中共侵略,血洗台灣失敗。

在1958年金門823炮戰保台戰役,

成功地阻止中共東侵澎湖、台灣,奠定了中華民國是事實的存在;

再加上一連串中央與地方選舉、總統直選,

早已不是任何人、任何政黨、任何國家可以隨意扭曲,摀住自己的耳朵、閉上自己的眼睛、

或以某個理由、某個政治論述、某個國際公約搪塞,妄自菲薄,否定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中華民國政府初期來台屬於外來政權,無庸置疑。

戰役之後,轉變成本土政權自此確立,亦無庸懷疑。

台灣政權已沒有外來與本土之分,

基於憲法民族平等、人權保障,任何公民選上總統、地方首長、委員、議員,

是向國家、向政府、向人民、向憲法負責;不是向政權、向政黨、向地域意識負責。

以二分法:本土與外來、台灣意識與中國意識、族群省籍分類,

對政權下定義與論述,撕裂、挑撥、分化人民感情,已嚴重違背人權、侵害人權。

事實上,已違反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是非常不尊重人民的公民權,

對公民權做出極大的不敬,是相當嚴重錯誤的示範。

讓我們睜大眼睛繼續看:

誰還再撕、誰還再挑、誰還再分;誰還再侵犯人權、污辱公民權;誰還再促使台灣公民內鬥;

無論是政治人物、或政黨,

都將視之為全民公敵、公民政敵、公民敗類。

ps:心中不承認中華民國釋出台灣未定論者,彗星鄭重的告訴他們:

假設台灣如某些人所說的未定論,

那麼相信這裡的老百姓沒有自己的國家、自己的政府、自己的軍隊、

自己的國幣、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自己的‧‧

可是:誰保護了您家園、誰讓您的社會秩序條理、誰使您方便享受公共建設的文明‧‧

如果您還閉眼說瞎話:台灣未定論。

那麼坦白告訴您:現在的行政院長、總統‧‧您都不會承認,

您的政治思想有問題,要不然您就是政治文盲或政治活死人。

不要自認為以一推道理、條約來佐證台灣未定論,那是無濟於否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同時,泯滅自己的公民良知良能,跟著無聊政黨的教化盲目隨從。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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