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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死了?誰殺人?》之五:特殊郵戳的懸賞啟事
2008/04/20 14:34:17瀏覽948|回應0|推薦3

六十四年六月一日星期天早上七點鐘,

北投郵局某位不知名的經辦人員,

慎重其事的處理完三條魚的兩封信,

並且親自投進三條魚北投家中的信箱,心裡想著:

「上頭交代這兩封信要馬上處理,不知道什麼重要的事?」

順利達成上面交代的工作,他就回家睡回籠覺了。

這位經辦人員後來大概忘了這件事,

他不知道自己認真蓋下的兩枚郵戳,根本沒人注意到,

直到民國八十八年四月, 

台灣經歷了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位民選總統,

三條魚對過去的生命進行大清算,

意外的發現這兩枚奇特的郵戳,證明了那位先生的認真負責。

但是,寫完〈之三〉和〈之四〉的三條魚,心痛了老半天。

因為那兩個信封上面蓋了兩個特殊郵戳的兩枚郵票,

早在我就讀逸仙國小三年級的時候,

因為集郵,剪下了當時所有信封的郵票。

不過,「64.6.1.-7」的郵戳,真的是三條魚的特權嗎?

別說是那一天,台灣的郵局在星期天早上七點鐘真的沒人辦公嗎?

坦白說,我也不確定,

那位經辦人員也只是我腦海中合理的虛構,

為了判定那兩枚郵戳的特殊性,

三條魚在這裡刊登懸賞啟事:

「只要是民國七十年以前,

蓋有任一個星期天早上七點鐘的郵戳的信封,

第一個和我連絡的人,我願意用新台幣三千元購買那個信封。」

當然,那個星期天不能是補假上班的日子。

如果「64.6.1.-7」的郵戳,確實是三條魚的特權,

那麼,進一步的問題就是「上頭」是誰?

我相信看這些文章的讀者,早就在猜測這個問題的答案,

並且,在台灣的時空環境中,

大家很自然的會把答案聯想到某個特殊姓氏的人,

三條魚的心中當然也假設了特定的答案,

所有這些答案都指向共同的對象嗎?

不要那麼急躁,從頭到現在,我沒說是、也沒說不是,

事實上,「真正的兇手」不只是難以追查,也沒有實質的意義,

真正的重點是你週遭的人面對問題的態度。

民國六十四年以前在我的生命出現的複雜因素,

到了那年六月以後,彷彿一下子全都消聲匿跡,

就像我在《台灣妖魔現形錄第一章:北投第七節》談過的,

我們搬進北投的新家,說是忽然上到了天堂,其實也不會太過分。

愉快的時光卻只有持續一年的時間,

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底,同班同學、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李信成,

從北投寄到我五股舅舅家給我的信,

清楚的證明那段歡樂的生命匆匆的畫上了句點,
然後,我們家的生命從天堂跌落到深不見底的地獄,

所以,三條魚的生命出現了兩個問題焦點:

第一個焦點是本章討論的重心,也就是山佳的童年,

第二個焦點是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以後的那一年,這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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