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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0 14:34:17瀏覽948|回應0|推薦3 | |
六十四年六月一日星期天早上七點鐘, 北投郵局某位不知名的經辦人員, 慎重其事的處理完三條魚的兩封信, 並且親自投進三條魚北投家中的信箱,心裡想著: 「上頭交代這兩封信要馬上處理,不知道什麼重要的事?」 順利達成上面交代的工作,他就回家睡回籠覺了。 這位經辦人員後來大概忘了這件事, 他不知道自己認真蓋下的兩枚郵戳,根本沒人注意到, 直到民國八十八年四月, 台灣經歷了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三位民選總統, 三條魚對過去的生命進行大清算, 意外的發現這兩枚奇特的郵戳,證明了那位先生的認真負責。 但是,寫完〈之三〉和〈之四〉的三條魚,心痛了老半天。 因為那兩個信封上面蓋了兩個特殊郵戳的兩枚郵票, 早在我就讀逸仙國小三年級的時候, 因為集郵,剪下了當時所有信封的郵票。 不過,「64.6.1.-7」的郵戳,真的是三條魚的特權嗎? 別說是那一天,台灣的郵局在星期天早上七點鐘真的沒人辦公嗎? 坦白說,我也不確定, 那位經辦人員也只是我腦海中合理的虛構, 為了判定那兩枚郵戳的特殊性, 三條魚在這裡刊登懸賞啟事: 「只要是民國七十年以前, 蓋有任一個星期天早上七點鐘的郵戳的信封, 第一個和我連絡的人,我願意用新台幣三千元購買那個信封。」 當然,那個星期天不能是補假上班的日子。 如果「64.6.1.-7」的郵戳,確實是三條魚的特權, 那麼,進一步的問題就是「上頭」是誰? 我相信看這些文章的讀者,早就在猜測這個問題的答案, 並且,在台灣的時空環境中, 大家很自然的會把答案聯想到某個特殊姓氏的人, 三條魚的心中當然也假設了特定的答案, 所有這些答案都指向共同的對象嗎? 不要那麼急躁,從頭到現在,我沒說是、也沒說不是, 事實上,「真正的兇手」不只是難以追查,也沒有實質的意義, 真正的重點是你週遭的人面對問題的態度。 民國六十四年以前在我的生命出現的複雜因素, 到了那年六月以後,彷彿一下子全都消聲匿跡, 就像我在《台灣妖魔現形錄第一章:北投第七節》談過的, 我們搬進北投的新家,說是忽然上到了天堂,其實也不會太過分。 愉快的時光卻只有持續一年的時間, 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底,同班同學、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李信成, 從北投寄到我五股舅舅家給我的信, 清楚的證明那段歡樂的生命匆匆的畫上了句點, 所以,三條魚的生命出現了兩個問題焦點: 第一個焦點是本章討論的重心,也就是山佳的童年, 第二個焦點是民國六十四年六月以後的那一年,這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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