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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1 15:28:46瀏覽696|回應0|推薦0 | |
三條魚不是推卸責任, 問題是不該我擔負的責任,我為什麼要去擔當? 回到前面談過的第二個重點: 三條魚全家從山佳搬到北投以後,那個女老師家裡才發生命案。 我怎麼證明這件事? 就憑三條魚腦海中老媽對老爸講過的話? 當然不是, 別把我當成民主退步黨那些白癡的政客, 我敢做出指控、敢對自己的行為辯護,手上就握有相當的證據, 這個地方是網路的部落格, 不是政客和佛教妖魔控制的法庭, 所有事情自有公論, 不是貪贓枉法的檢察官和法官可以隨意的操控。 【似乎掃描的圖片檔案太大,這邊貼不出來, 請到 http://tw.myblog.yahoo.com/yahoo-3fish/article?mid=1309&prev=986&next=1303 】 民國63年12月15日,信封上清楚記載收件人的地址, 這是我國小一年級的導師回覆給我的聖誕賀卡, 大家認為這張卡片可以說明多少事情? 還有沒有其他的文件?大家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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