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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10 17:49:08瀏覽653|回應0|推薦10 | |
說實話,我根本不曉得自己怎麼會入選第四屆的部落客百傑。 當好友通知我的時候,我還把這活動跟另一個活動搞混了! 我入選的項目叫做:文學創藝類! 這下可好,原來,我不會是文創業的管理者,卻是創作者! 我不在部落格裡擺廣告,因為我喜歡清爽、乾淨的頁面。 即使轉載文章或新聞,我一定加注解,因為我認為有自己的看法才重要。 接下來,我得請大家來幫忙我突破「害羞」這個柵欄。 請先到http://www.ideas.iii.org.tw/ideasweek2011/blogger100/vote.html 這個頁面按讚,加入百傑的粉絲團後, 再到http://apps.cacafly.com/bloggervoting/index.php?literature=&page=4 找一頂CSI的帽子,應該在第三行:finngirl的網誌 按F、按t或分享,都可以增加我的票數! 前次幫女兒拉票時,我做得理直氣壯,這次要幫自己拉票,我遲疑了半天。 說服自己願意這樣做,只有一個理由: 我知道一直有好友在看我的文章,我希望分享這份榮耀給大家。 因為,如果只是一個人躲著寫東西,卻沒有人看,是不可能讓人有動力寫下去的! 我想寫,請支持我! BIG THANK!(每天都可以投一次票,謝謝LOLO的提醒,我羞澀的拜託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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