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了解能源安全的意義,只是反核、挺核,那是沒有什麼意義。
能源安全有多層意義。第一層當然指對生命的安全,在這一層面上,核能與化石能源可能難分上下,不分軒輊。核能有突然性心理上的威脅,化石能源排放CO2(二氧化碳)等汙染,對生命的威脅就像溫水煮青蛙,慢慢死。
CO2是造成極端氣候的主因,如暴雨、久旱、酷熱。今年酷熱死在日本的有86人、英國750人,台灣的八八水災滅了小林村,死了300多人。
第二層的安全是經濟的穩定性、安全性。大家都知道,在發電成本方面,核能發電固定成本高,燃料成本低,化石燃料發電,則固定成本低,燃料成本高,且價格變化極大。
每當石油危機時,油價大漲也帶動煤價、天然氣價格大漲,所以石油危機衝擊的價格不只是汽柴油,還包括電價,造成典型的「油電雙漲」衝擊經濟成長。
1973年爆發第一次石油危機,1974年台灣經濟幾乎「零」成長,相較1973年的12%成長率,衝擊之大是空前的。2008年油價再度大漲到每桶147美元,帶動物價上漲、利率飆升,也間接導致金融海嘯,隔年我國經濟負成長。這是經濟不穩定,如果那時核四已商轉,便可大幅緩衝這種不安定。
第三層的安全,是能源的供應不穩定,一旦石油供應中斷,其影響較價格變動的影響更大出許多。而第二層與第三層之影響,可借核能做短期的緩衝。
我國能源自給率僅0.3%,進口占99.7%,日本能源情形與我國近似,但其核能發電設備大部分可以自己製造,日本給核能一個自我安慰的名稱,叫做「準自給能源」,也有某一層的意義。
是故,能源短缺的國家要求經濟安全與生命安全,其最佳能源政策就是能源多元化,分散到核能、化石燃料及再生能源。
第四層的安全為國際社會責任及國內社會安全。全球因CO2濃度增高,加速暖化,國際上逐漸嚴格的要求節能減碳(CO2),做不到應有的減碳目標,甚至可能受到貿易上的制裁。
因此,政府必須要有嚴厲的手段,包括提高能源價格、以價制量、行政手段、技術手段。這些手段短期看是利空,長期則未必。但是國人似乎不易接受,10月1日起,小幅度調整電價,如此小幅度的調整都已引起政治糾紛。
若一切都如平常(BAU;business as usual),我們什麼都不做,那麼CO2的減量成本,極可能讓我們2020年的經濟成長率腰斬,從該有的3.5%降到1.5%,CO2成為經濟成長瓶頸。這不僅是個人環境資源利用模型分析的結果如此,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梁啟源的一次到位模型分析也接近如此。
更讓我們擔心的是,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史登爵士的報告,該報告認為全球暖化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這一效應可以讓全球經濟萎縮20%,核能的改善與小心操作,可以相當幅度的減輕影響。
CO2問題不只影響經濟,尚可延伸成為社會問題。前述的「一切如常」(不作為),讓經濟成長腰斬,失業率則將衝高到17%左右,前所未有的失業潮將成為社會安全問題。CO2問題嚴重衝擊經濟與社會安全的代價,豈是我們所能負擔的。
挺核與反核之拉鋸戰,所導致核能廠建建停停,直接增加之工程成本以千億計,間接影響更高。同時缺乏足夠的核能機組,在油價大漲時可以緩衝電價漲幅。國人又習慣於反對「油電雙漲」,不能反映成本。工程成本增加及未能完全反映成本,造成油電事業鉅額虧損,又衍生了「財政安全」問題。(作者李高朝是前經建會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