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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廣告的10個理由(一)
2010/12/10 16:28:20瀏覽278|回應0|推薦0
我們每天呼吸的除了空氣,就是廣告,您對廣告有什麼看法? 是花大錢,還是幫您賺錢! 且先聽聽大師對廣告的想法:

廣告之父 奧格威

廣告唯一正當的功能就是「銷售」,是要把廣告主的東西賣出去,廣告不是娛樂大眾,也不是運用你的原創力或美學天賦,廣告不應被視為一種藝術形式的表現。

奧格威--美國三大廣告宗師,創辦奧美廣告公司,現為世上最大的廣告公司之一,它通過廣告賣出去的產品數量是比爾·伯恩巴克和李奧·貝納加起來的6倍。

廣告大師 李奧貝納

佔領市場必先佔領消費者的心靈,好廣告不只在傳達訊息,它能以信心和希望,穿透大眾心靈。

做生意的唯一目的,就在服務人群;而廣告的唯一目的,就在對人們解釋這項服務。

廣告是建立市場「進入障礙」的手段

已有相當知名度的廠商,只要持續廣告就能維持消費者品牌忠誠度,產品漲價時,消費者亦不會減少需求,其他廠商想進入此市場勢必要花費更多的廣告預算,製造更好的產品以及更低的售價。

提高進入障礙,可降低其他廠商進入動機與機會,獨佔地位就會更穩固。

建立公司(品牌)形象

廣告除了傳達購買理由,滿足消費者對產品功能的需求外,更能透過品牌形象的塑造,傳達社會地位表徵、生活型態、風格喜好,激發消費者在感性上對品牌的認同,創造品牌的附加價值。

 
增加消費者信心

常做廣告的品牌,讓人覺得比較放心,品質良好的廣告,可加強消費者對產品品質的信心,表現消費者使用產品愉快的經驗,能強化消費者的忠誠度。

不斷重複廣告,可以令消費者留下印象,加強對品牌的擁護。

改變態度

當產品改變、趨勢改變、環境改變、消費者尚未有新體驗時,廣告較易促使消費者改變對一個品牌的看法。


建立品牌差異

當產品同質性高時,利用表現不同風格的廣告,可創造品牌的差異點。


擴大銷路

廣告推廣新產品或改良的產品,可以分佔對手的市場,擴大產品銷路。


取得說話權

酒香也怕巷子深,企業沒有廣告,就好像失去了說話權。

現在的偶像不斷透過服裝、舞蹈、表演、訪談、娛樂新聞、聲音、影像、又是平面、又是立體…全方位在塑造人的品牌,相較之下,沒有生命的產品品牌在行銷上,如果只靠著產品本身,難免顯得薄弱而被埋沒了。

思想有多遠,廣告就能走多遠

一位十九世紀商人的感嘆; 我知道花在廣告上的錢,有一半是浪費掉了,但是,我卻總是無法找出,究竟是那一半。

廣告無效?很多時候是您的訴求不符合顧客需求,更多時候是時機未到,客戶這個時候尚不需要使用您的產品或服務,然而每一個廣告,都是商品印象的長期投資,雖然廣告好花錢,但是好廣告賺更多。

廣告,有效嗎?有燒香有保佑,請用飛盟牌招財香。
 
( 興趣嗜好攝影寫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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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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