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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00:02:27瀏覽584|回應0|推薦8 | |
原文連結: http://sunable.net/node/22557 為什麼障礙者就是醜的、負面的、見不得人的!有人逞一時之快、口舌之便相加,觀之政客、傳播人、販夫走卒等人經常無所忌諱的信口開河在大庭廣眾與媒體傳播下叫罵他人「跛腳」、「青瞑」、「臭耳囊」、「腦殘」、「智障、趴代」、「自閉」、「肖人」等等俚語傷害無辜者至深且多,相對地障礙者又何其無辜遭受到言語歧視波及,可有人挺身而出抗議?這種公開的社會教育及次文化語言侵略弱勢者,概不知要傷害到幾時才方休?政府的角色與功能在那裡? 按《身權法》第七章保護服務第七十四條︰傳播媒體報導身心障礙者或疑似身心障礙者,不得使用歧視性之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人對身心障礙者產生歧視或偏見之報導。身心障礙者涉及相關法律事件,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其發生原因可歸咎於當事人之疾病或其身心障礙狀況,傳播媒體不得將事件發生原因歸咎於當事人之疾病或其身心障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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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