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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但我尊重你的決定--由髮禁談教育
2007/06/14 08:45:05瀏覽641|回應0|推薦2

有一本書,作者赫胥黎,書名「美麗新世界」。內容描述一個未來整齊畫一的世界,人分四種α、β、γ、δ。分別為領導階層、高級管理人才、技術人員或基本勞役工作者等。(太久了,細節有些遺漏。)

所有的人全部由實驗室培養而成,依各種人才需求,給予不同等級的營養、環境刺激、學習內容過程。----保證比印度種性制度更規格化,不會有人忿忿不平,搗蛋出亂子。

不知教育工作者看到此書會有何感覺,這樣產出的人絕對很乖,各司其職、謹守本分,絕不搗蛋。----符合了所有家長、老師對孩子的最終期盼。

教育是否應該像麥當勞,流程標準化,不管哪家店產出都應該相同。

還是應該尊重學生的個別化,允許學生表現自我。甚至允許學生掌握自由、學習管理自由。

所有的人都會說,當然是後者。但為什麼,這些家長、老師在面對學生頭髮的時候,心裡卻不能接受他們的自由呢?

髮禁開放至今,但是還有很多人仍不能接受學生開放髮禁,其中包括很多的老師與家長。他們的理由是:「學生要有學生的樣子」。我同意他們的看法,但如下文作者所說:「台灣學生的頭髮已解嚴,但成人頭皮內的思想尚未解禁」。我也不同意學生在頭髮上「搞怪」,但我不能因為我不喜歡就強加禁止。

就像我在合唱比賽時對某位不以為然的家長所說的話一樣:「頭髮清純的,不一定是好學生。頭髮搞怪的,也不一定是壞學生。」

該思考的是,在教育過程中我們要給學生適當的自由,然後教他如何掌握自由、管理自我。還是一意箝制、管理學生:「你只要聽話就對了。」

也有人因覺得孩子獲得自由後,表現不如期待,就覺得不應該讓孩子擁有自由與自主,那孩子如何學習成長呢?

說真的,頭髮長在學生頭皮上,真的是「干卿底事」!

頭髮只是學生自主表現外觀明顯看得到的部分,那其他呢?如果家長老師說:「我不允許你頭髮自由,但我允許你心靈自由。」你同意嗎?你相信嗎?

中國時報 2007.06.14 
交流生搞怪頭髮有何罪過
古耀錦/北市(國中退休老師)

    關於北市名校高中與新加坡交流學生中有二位「所謂的搞怪學生」的新聞,個人看法完全不同。

    首先這兩位學生的髮型沒有違反校規,如果新加坡方面沒有在交流之前約定標準的服裝儀容,就執著拒絕獨特的創意髮型,是人身攻擊,是失禮行為。違反以客為尊待人之道。我們應該抗議,否則集體反道回府。

    交流是雙方互相觀摩,相互欣賞,所謂三人行必有我焉,獨特的你可以不贊同,但不能阻止別人的創意,況且這個創意不影響他人。

    入境隨俗指的是風俗變成的法律,到新加坡要靠左走,犯某種刑法要鞭刑,任何人不能例外,這是天經地義。但不是連吃喝說唱一切必須跟著新加坡人起舞,那是同化,那是招降,不是觀摩。

    台灣學生的頭髮已解嚴,但成人頭皮內的思想尚未解禁,才會有「搞怪頭髮害群之馬」的指責。該生何罪之有?無辜莫名的傷害將終身烙印難以釋懷,這樣強要招降統一對方的交流不要也罷。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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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urekaphy&aid=102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