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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15:35:33瀏覽874|回應2|推薦5 | |
出院那天,瑪麻填寫了醫院給的意見表,把這幾天發生的事簡短的說明,希望院方能夠關注,或做出改進。然而,不填還好,出院兩個星期後,瑪麻還在做月子的一天中午,正在吃午餐時,竟接到醫院自稱護士長的阿姨打來電話,詢問瑪麻住院期間的各種細節,然後再一一的反駁或辯解(例如在妳餓肚子的第一天,瑪麻把拔可以把妳送到嬰兒房,聽不到妳的哭聲就不會難過,但問題是妳依然在餓肚子,不是嗎?之後又告訴瑪麻,醫院只是遵守政府的母乳政策─只能餵母乳,不能用奶瓶以免乳頭混淆、多吸吮就會有奶水,不管哪家醫院都一樣),說了三十分鐘,到了妳喝奶的時間,而瑪麻也因此沒法把飯吃完。 於是,瑪麻告知沒空再回答,瑪麻提意見書的目的不在指責誰或希望院方給予交代,如果院方認為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真的就算了,但是這位護士長卻不肯作擺,又繼續打電話來。(那天下午電話響個不停,這根本是另一種變相的干擾!) 從這位護士長對瑪麻意見書的處理方式,也就不難發現其領導的護士阿姨們為何會有這麼多不妥當的言行舉止了。 寶寶,即使瑪麻身處在一個流行按鈴申告的社會,瑪麻也未曾想過要對誰作出控訴,瑪麻寫下這篇文章,也不是要妳將來為瑪麻報仇,瑪麻心想,這些護士阿姨們大概都沒上過「如何有效溝通」的課程吧,其實很多時候,不需要背課本似的一直告訴瑪麻要多喝湯湯水水,除了這些執政當局/醫院規定要說的話之外,難道就不會說些有人性關懷的言語了嗎?(雖然她們並沒有把自己變成魔鬼,但已不知不覺的變成了木乃伊,白色外衣底下徒留空洞的心靈。) 當妳被送入嬰兒房時,醫生難道沒有義務向家屬說明情況和處置方式?(直到出院當天,瑪麻把拔要求的情況下,醫生才告知只是現在衛生署規定的照光標準比較高─黃疸指數超過15就須接受照光,醫院也是按表操課,其實情況沒那麼嚴重,這位醫生說黃疸指數超過21時才比較需要擔心,而妳的黃疸指數介于15到17之間。)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因為瑪麻三不五時就得到嬰兒房給妳餵奶,不得不勤於走動的情況下,瑪麻倒也因禍得福,傷口從一開始的疼痛不堪到了出院那天已經沒有感覺,可以行動自如,之後的恢復也比預期的快許多。 寶寶啊,將來妳投入了這個社會,也成為這個社會大機器裡運轉的一份子時,不要因為忙碌、為了保有飯碗、融入群體、應付或討好上司,而忘了人之所以為人最基本的道理:多說好話,多作好事,多一分人性關懷,這個世界就會少一些紛爭煩擾。 既然日子還是一樣要過,工作還是一樣要做,為什麼不選擇放一點真心在裡頭?而寧可讓自己變成了機器人,日復一日說著同樣的話(因此倒背如流,越說越順口),做著同樣的事(照顧新生命變成煩人的工作),不需要思考、反省,例行公事的活著,日子就會比較好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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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