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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狗肉之三
2015/06/30 14:36:19瀏覽152|回應0|推薦3
「寵物狗」或「做為寵物的特定個體」當然不該吃,畢竟殺別人的「寵物」在道德上是不對的,但這些被吃的狗不是「寵物」,是「食物」!『一種動物既可做寵物也可做食物』的觀念很難懂嗎?那滿街都是養魚做寵物,島人怎還吃魚吃個不停?還把鯊魚吃的快絕種了?比人劣等就可吃到絕種嗎?不跟你玩、不會唱歌就可以又吃又殺的?這是不是偽善?狗奴的「惻隱之心」到哪去了啊?

愛貓狗的說雞鴨魚蝦是劣等動物可以吃,你們說劣等就劣等?那狗算不算劣等動物?比狗高等的動物何其多,那狗怎不能吃?鯊魚可不比狗劣等,怎魚可吃,狗不能吃?豬比狗還聰明,怎麼豬可吃狗不能吃?殺魚殺豬殺狗都是殺生,吃「食用狗」比吃「食用魚」不道德在哪?狗奴們不能自圓其說的「道德觀」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做為寵物特定一個生物」不能吃很合理我支持,但憑一己之主觀好惡強制別人吃或不吃某種食物(如狗)或將「整個物種」列為「禁吃」或「可吃」道理在哪?這道德在哪?若印度教徒也學狗奴一樣來干涉我們吃牛肉,詛咒吃牛肉的「非信徒」是「敗壞道德」會「下地獄」,你們接不接受?回教徒想阻止我們吃豬肉,不聽炸死你們,你們接接不接受?不接受,你們當然就是自欺欺人和偽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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