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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只用了兩分鐘(二)
2007/02/15 13:55:48瀏覽452|回應0|推薦9

為什麼會變成兩分鐘的秘書?這個典故與理由可得要好好追溯一下。

先說說理由吧!基本上兩分鐘是個心思單純而且少了不知道好幾條筋的大男生。我跟他的認識當然也是因為網路聊天,向來我只是掛著不大講話的人,直到一天,這位不知死活的小朋友丟來了訊息:

「聽說妳跟我們翼哥很熟喔?」

「還好啦!只是有他的msn,是他跟我說這間聊天室很特別,大家都像朋友一樣,而且不會有人亂騷擾,有品管的囉!」

「是喔!那為甚麼妳要叫『看月亮』啊?妳喜歡看月亮喔?」

「算是吧,我很喜歡看月亮,覺得很舒服啊!」

「很難想像耶!」

「會嗎?」

那大概是第一次的對話,接下來,他就開始肆無忌憚的開起玩笑。玩笑之於我而言,只要不是開黃腔,你說我胖妞肥豬我都無所謂,說我醜的跟鬼一樣也隨便,反正網路而已,大家開心就好,來到網路世界當中不就是尋求另外一種放鬆的相處?如果時不時就吵嘴,那不如去看電視新聞上的立法委員吵架就好了。

跟兩分鐘的對話就從他那些不是很好笑的笑話開始。而我是個吃軟不吃硬的人,你如果對我好,我就對你更好,相反地,要是跟我耍狠,那我可能會老死不相往來,徹底斷絕來往。所以當兩分鐘跟我唇齒相譏,或者說是手指頭鍵盤互扁之時,我也不甘示弱的跟他「打嘴鼓」,而且幾乎已經到了室一上聊天室就非要找對方吵架,甚至其他人也不公開打字了,整個網頁就是『看月亮』與『分手只用了兩分鐘』的交談,好不熱鬧。有些人也會夾雜其中跟著起哄,於是大家一下子便熟絡了起來。

直到有一天,兩分鐘喝醉了,在聊天室裡發瘋,一直說他心情不好,可跟他熟的朋友都沒上線,就只有我了,於是勉強的,兩分鐘精神狀態極為不穩定的狀態下,竟然公開跟我要電話。

「不要,我都不給電話的」。對於網路上的朋友,我的原則可以給msn但不能給電話,msn聊得不舒服還可以謝謝再聯絡就刪除加封鎖,但是電話可不是說換就換得,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尤其像這樣發酒瘋的人,我當時是以退避三舍的態度面對著。

「那msn或ㄐㄐ通呢?」

「喔,給你吧!」基於上述考量,我對於網路通訊方式並不會很吝嗇,於是私下給了他我的msn與即時通。

而那一個晚上,還真是讓人難忘啊!倒不是看見了絕世美男子,畢竟兩分鐘對我來說一則年紀太小,此外瘦的跟鬼一樣的體型,和我有些圓潤的身材,恐怕不是很登對。

183cm,60kg,你是要去當非洲難民的台灣代表嗎?我總是這樣懷疑著兩分鐘。

果然,上了msn他說要用語音,結果我聽到了.....

一個21歲大男生放聲痛哭的淒厲...

待續。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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