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律師的文字戰場》
14個真實法律案件改編的故事,1位深信正義確實存在的律師。
一句「我要你當我的律師!」,
從此成為支撐威廉斯對法律保有熱情,對正義始終堅持的振奮劑。
為了司法公正,他毅然接手無人願意承接辯護的猥褻案件;
為了避免冤獄,他鍥而不捨地在火災報告中追尋線索;
為了追求正義,他就算一人對上大財團的律師群仍舊奮戰不懈。
「Life knocks you down but you have to get up. This isn't the end.」──Scott L. Schubel
律師,並非全是冷血利益者,他們也僅是凡夫俗子。
律師,透過對文字的錙銖必較,竭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與司法的公正。
律師,需具有冷靜分析法理的專業,對文字的敏銳駕馭,還有對道德正義的高度標準。
律師的責任不在認定對錯,而是在確定司法是否公正、是否給予人民公平對待、程序是否合法?
威廉斯,一位剛從法學院畢業,連執照都還沒拿到的毛頭小子,開始他在鄉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所裡分給他的第一個案件,是一件所裡同事公認穩輸的案件。不服輸的威廉斯想著「再怎麼樣沒希望的案子也要有用心處理過的樣子」。豈料,真讓他抓到法官的漏洞,要求重新指派法官審理,從此跟魔頭法官結下不結之緣......
本書特色
十四個真實法律案件改編的故事,真實呈現一位鄉下律師事務所的菜鳥律師,如何用生命證明他對於法律的熱愛,對正義的堅持。
一本無論是否法律相關人員都應該看的好書,讓法律人重新燃起當初對於法律的熱情,讓非法律人相信正義不是專屬有錢人的權利。
家裡負債ptt 4、幫性暴露狂辯護
「我開始微笑,為什麼警方沒備案呢?因為是不利的證據,所以被銷滅了!很好,我拉好西裝,準備去警察局哈拉。」
只要沒有新人來,我就是所裡撿破爛的律師。沒人要、看起來又穩輸的案子,都是我的。這天,剛跟被告談完,就接到報社的電話,問我對幾天後將開庭那件社區大案的看法?我憑直覺很有正義感地回答:
「我會證明我的被告是清白的!」一掛電話,我就知道說錯話了!God! Am I stupid!?
果然隔天,我的名字就上了頭條。
所裡律師都用無可救藥的眼光訕笑:這個菜鳥!哪有還沒開庭就透露風聲的?萬一輸了,不是挺難看的嗎?這樣一句話就把自己做死,無知啊!況且看起來根本是穩輸的案子呵!頭殼壞了嗎?
我當然知道說錯話了,可是當時直覺如此,想伸張正義的正氣讓我一下子剎不住車!好啦,到底是什麼案子,即將損我英名呢?
據說,上星期五晚上,在一所高中校園,一輛墨綠轎車停下來,駕駛招手向路邊的高中女生問路,女孩靠過去,看到變態駕駛裸露下體後,尖叫跑開,車子頓時逃逸,但還是被路人甲看到。警方根據受驚女孩的描述,找出學校紀念冊,經女孩指認一名高中老師;再經路人甲確認該名教師的駕車和作案者相符;警方接著又巧妙詢問該名教師,確定當晚的確曾行經高中校園,當場以「不當暴露」和「涉嫌猥褻」兩項罪名下拘捕令,予以收押。警方並查出該名教師去年曾因教游泳時,不當碰觸女學生而上報,證實嫌犯看來是累犯了,絕對沒抓錯人!
被告交保後,首先跟我說明絕對是認錯人了!當晚他的確經過校園去修車廠修車,有車廠老闆可以做證;況且身為本校教師,怎會笨到做出如此傻事?再來,曾上報的案子後來經其他在場的學生證明無罪,他根本沒有犯罪記錄,何來累犯之說?
「可以申請陪審團嗎?絕對不是我!」
「陪審團更不利,因為常人總會維護可憐少女,沒人會相信你的供詞。沒有陪審團的話,只需要說服法官一人。況且即使敗訴,再申請上訴後,換到巡迴法庭,陪審團就變成必要的了,你若想跟陪審團解釋,有的是機會!」
被告看起來跟我年紀相仿,三十出頭,已婚,太太也來了,身材佼好,美麗動人……欸,有這樣的老婆,好像沒必要再去猥褻少女,除非有病!要不,就是我有病!可是我的直覺一向很準,不會背叛我的!
語言:中文繁體
規格:平裝
分級:普級
開數:14.8*21
頁數:204
出版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