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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勢力的政治打手.
2010/07/04 17:58:26瀏覽374|回應0|推薦5

中午接到總局外僑股股長的電話通知,叫我下午到他那兒去一趟,有件公事要交辦給我.

到了總局,股長告訴我說,上午他去參加一場由外交部召開的聯合會議,與會單位除了外交部,還有國安局,M國在台協會,國防部,軍情局,警政署及調查局等.

這項會議是針對一名住在板橋M籍外僑"羅傑"(暱名,以下簡稱"羅")所而召開的,會中提到羅在台灣已逾期停留多年,在這期間,羅不停地代表國內各個不同民間團體,對我政府機關,向國際法庭作出"莫須有"的指控,造成我國政府非常大的困擾,會議中決議,請警政署對這位羅先生作出處理(以上內容,是我事後才知道的).

股長交待我對這名逾期停留外僑依法處理.

自我由樹林分局調回板橋分局之前,羅即早就住在板橋現址了,算算已有六年多.在我調回板橋之後,我曾多次去查訪羅,但是從沒遇過他.羅的住處是一棟有前陽台的舊式雙拼四層樓三房公寓,羅是住在三樓,他家的大門,布滿厚厚的灰塵,且鐵門總是深鎖.門鈴是壞的不會響,敲門也從未有人應答.

奇怪的是在一週前,一次例行查訪時,意外發現屋子裡頭亮著燈,還真是有人住.我上樓敲門,開門的是一名年約二十出頭的本國小姐,個子嬌小不很高,長得蠻漂亮的,一頭飄逸長髮再配上瓜子臉,有點像"侯配晨".當時她只打開了一小條門縫,隔著鐵門,從門縫裡看我,與我對話.
她的態度十分傲慢,不但質疑我的警察身份,而且答非所問,語氣極端輕蔑,拒絕訪查.說真的,當時我還真拿她沒辦法.

我走到對面三樓,從樓梯間的氣窗觀察羅的住所,發現他將所有的窗戶及落地窗,全部貼上報紙,根本無法了解室內情形或是有人在否,也沒有裝冷氣.我只好摸摸鼻子悻悻然地離開了...

而這一次總局交辦這個案子,因為上次被那位小姐冷言冷語地嘲諷,所以,我心中下定決心要好好處理這件案子.

下午回到辦公室與男同事"小曾",及女同事"小媛"商討之下,決定隔天的一大早,凌晨五點在分局集合,然後開偵防車,五點半到達羅的住處樓下埋伏守候,等待羅早上出門的時候查緝他.不過呢,說真的,我也沒有把握,羅是否會出現,因為我們從未見過羅,也不知羅到底有沒有住在此處.唯一能掌握的,就只是那一位小姐及她所騎乘的機車.

隔天一大早到達時,發覺小姐的機車還停放在樓下,引擎是冷的,很好,還沒出門.我們三個人就在樓下巷口的偵防車上休息,以逸代勞,等羅出現.

大約了到上午九點多,來了一輛中型貨車,轉進窄小的巷子裡就停在樓梯間前面的馬路中央,車上下來了兩名年輕工人而且進了樓梯間上了樓,原以為是一般工人,所以沒太在意.
但是在兩名工人上樓沒多久,我從巷口監視的斜角往上看,看到羅的住處三樓陽台大門被打開了,我趕緊叫醒小曾及小媛,三人下車,一起上樓.果然,大門已開了.
陽台落地窗也是開著的,我走到陽台,從陽台探頭朝客廳裡一瞧!!哇鳴~~~原來正在搬家,東西堆得一大箱一大箱,而且都已打包妥當,原來樓下的中型貨車是幫家公司來幫忙搬家的.
我同時也發現,在客廳角落陰暗處,站著一位壯碩的光頭男子,臉上罩著一個大白口罩,只露出一雙藍色眼睛.
我遠遠的面帶微笑,十分客氣地向那名男子打招呼,說明我們身份及來意,並問說"羅傑先生在嗎?".那名壯碩男子轉過頭,斜眼看了我們一眼,不吭不響地走向我及小曾,突然出手重擊我及小曾胸口,並抓住我倆衣領往外猛推,力道之大,讓我差點跌倒.

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名男子就是羅傑本人.

我反手擒抓住他的右手,小曾抓住他的左手,共同將他強力壓制在旁邊大箱子上面,但是因為他實在太壯了,我估計他體重應該超過一百公斤,身高大概有180公分以上.
我倆使盡全身力量,也只能將他勉強壓制,因為他極力反抗,我們無法上銬.小媛怔在一旁.這時,那位可愛但傲慢的小姐,從房間聽到聲音聲跑出來,而且想幫羅掙脫開來,但被小媛攔阻下來.原先來搬家工人在一旁叫囂助陣,但是還好不是羅的同夥.

我請小媛趕緊用手機打110求援,我及小曾與羅了大約僵持了30分鐘,派出所來了兩名帶槍的制服年輕同仁,協助我們把羅上手銬,連同那位小姐一併帶回分局處理.押上車之後,才發現我的前胸及手臂都受傷了.

偵訊中得知,那位小姐叫"小岑"(暱名),是羅的女朋友,她是某國立藝術學院剛畢業的大學生,剛滿21歲,與羅同居關係.而上午羅決定臨時要搬家,當時正在指揮工人搬東西,他沒想到我們會上門查訪.羅十分兇悍地質問我們有何理由逮捕他?並說要告發我們等等之語,我沒什麼理會他,只交待同事作妥羅的逾期停留筆錄,再把羅收容到分局的"外國人臨收容所",我就到亞東醫院擦藥去了.

下午一點多我回到辦公室,小曾告訴我,"M國在台協會"組長尼克(暱名)來到分局,並且帶了一位女翻譯林小姐,正在收容所內,好像是有關協助羅辦理臨時護照與羅返回M國等相關事宜.

我聽了之後覺得怪怪的:

第一,M國在台協會如何得知羅被我們查獲?
第二,辦理外國人遣返手續,向來是由警方主動辦理,而且是需要付費的,曾幾何時,會有外國駐台單位,親自派員蒞臨現場協助辦理?而且幾乎是立即前來?
第三,為何是由M國在台協會裡位階很高的組長出面辦理?

心裡雖然納悶,但也想不出所以然來.

我進到收容所之後,看見羅他是站著的,羅的右手直指著坐在桌子對面組長尼克的鼻子,用英文大聲不停叫罵著,桌上放著一份文件,一枝筆.我向組長尼克自我介紹之後,詢問之下才知道,尼克是請羅在申辦旅行文件的申請表上簽名,在台協會要幫羅辦理旅行文件返M,但是羅不但願意簽署,還與尼克發生爭執.

我想,老天啊!!天底下那有這種事情,整個邏輯不太對,應該是羅要拜託M方儘速發給旅文件,讓他得以早早返M,不用關在收容所裡才對,如今是M方主動到場協助羅,而羅竟然還不知好歹,不願意簽名,並開口罵人.

組長尼克臭著一張臉,坐在一旁莫可奈何...

我看到如此場景,沒多說什麼.我拿出一張剛在醫院看病的收據,交給尼克看,並向同事要了一份空白筆錄紙,我請羅坐下,然後告知羅的權利與義務,我告訴羅,我準備製作一份他涉及"妨礙公務""傷害"等罪嫌的偵訊筆錄,並告知他此罪的罪名及刑度,我再告訴他,我準備將羅移送法辦.

羅沈默了.

我再問羅,他是要選擇被遣送出境?還是要選擇在台灣蹲半年的監獄?
羅就沒再說什麼了,拿筆簽了那份文件,尼克組長這時也才露出一絲絲的笑容.

當尼克組長走了沒多久,"濕名得"(暱名)的M籍前妻"淋答"(暱名),也來到收容所探視羅,並對我們警方多所質疑與指責,我對她的說詞也沒多作表示,因為我已嗅出這件案子有一定的敏感度.

隔天上午,我與小曾開車到"M國在台協會"領取羅的旅行文件,尼克組長先請翻譯林小姐帶領我們到處參觀他們的辦公室,再請我們喝咖啡,非常禮遇.
尼克組長對我說,他僅代表M國在台協會理事長,對警方的協助表達謝意,並將旅行文件交付我等辦理遣返.
"M國在台協會"是M國長設台灣的外國領事,無論是在安全防衛,人員進用與識別,門禁管制等,都讓我大開眼界,身處在裡頭的感覺,才會發現M國真不愧是一個超級強權.

隔天執行遣返時,得知羅的女朋友"小岑"已懷有三個月身孕,她也買妥與羅同一航班的飛機票,她要與羅一起返回M國,我們也就當然促成他倆心願,一起送他們上飛機.

先前在收容所裡面,與已卸下心防的羅對談,才發現以下的一些事實.

第一,羅自稱擁有國際律師資格,專門義務地協助台灣島內各個不同勢力團體,對本國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各種不同控訴,同時還自稱是正義鬥士
(亂講!!分明是M國政府背後支持的"政治打手",還大言不慚地自命清高!).

第二,羅說他這幾年一直都是住在板橋,自稱在台北市,基隆市也有住處,被我們查獲時,只是當天突然想搬到台北市去住一陣子而已.
(騙肖仔!!明明是有某個先前參與聯合會議的單位洩密給你,叫你趕快逃走,才會在會議剛結束的第二天一大早,你就急急忙忙搬家,今天要不是你那漂亮的女朋友"小岑",對我來查訪時,她的態度太過傲慢無禮,目中無人,讓我心中實在很悶很悶,我才不會這麼積極的,在第二天一大清早就去等著抓你,你也真夠倒楣,碰上了我,哈哈哈!!).

第三,羅自稱尼克組長與"淋答",都是他的舊識好友,所以他們才會立刻來到警察局探視他,並且主動協助他.
(狗史!!是哪一個單位洩密的,再也清楚不過了,再說,"淋答"與你都是一夥的同路人,你還掰!!)

第四,羅說他還會再來台灣的,因為他很喜歡台灣.
(你慢慢等!!你得罪了我國那麼多的國安單位,你要是不被列為"不受歡迎人士",被我國永遠限制入境才怪呢??)

但是,也有些事我總想不通??

那麼多的國安高層單位參加的專案會議,怎麼會是將決議,交給一個狀況外的基層警察來執行?沒有提供任何支援不說,甚至於連基本的資訊都不給,唉...

人必自重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人侮之.
我們大家都是在同一塊土地上生活及成長,有些事情,是不是應該用更深刻的思考來判斷呢?

簡單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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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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