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引用網路,文章引用台灣出版資訊網
作者:王乾任
從《杜拉拉升職記》到《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從李可的《杜拉拉升職記》到九把刀《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近年來華語暢銷小說改編成電影、電視劇,甚至改編成漫畫、電玩等周邊商品,創造出比原著小說更驚人的巨大經濟產值,已經是近年來被歐美日影視文化圈所證明,而華人世界正開始加緊腳步追上的一種現象。
似乎是有感於出版與其他文創產業結盟合作的力量,今年的台北國際書展上,首度出現了媒合出版與影視產業的「平面出版與影視產業媒合平台」,還邀來了美國媒體遴選全球最具影響力的十三大影視界女性企業家之一,《新龍門客棧》、《通天神探狄仁傑》製片施南生,以及奧斯卡獎及金球獎製片傑夫‧夏普(Jeffrey Sharp) 擔任媒合平台的諮詢,未來還將前往香港推銷值得改編的原著小說。
暢銷書,絕對是發展文創產業不可或缺的活水源頭。說暢銷書是文創產業的火車頭,應當不為過。也樂見台灣的出版先進意識到好的小說改編電影、電視,所能激盪出來的經濟產值,不過,若單從此次台北國際書展上推出的「平面出版與影視產業媒合平台」來看,我以為似乎太過著重在文學小說的影視改編的推動上,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深耕發展的方向,然而,卻非唯一方向。
非小說類的暢銷書與影視產業的合作,其實也是大有可為。好比說由布萊德.彼特主演的電影《魔球》,便是改編自麥克.路易士的同名著作《魔球》。然而,麥克.路易士的《魔球》,並非(虛構)小說。
而如果把「平面出版與影視產業媒合平台」只鎖定在小說與電視/電影的合作上,也太過侷限了此一跨領域整合的可能性。
非文學類暢銷書的影視產業合作…
姑且舉個對岸中國大陸的例子,知名經濟學加朗咸平教授,他的經濟趨勢分析作品在中國大陸異常暢銷(跟據了解,每年光是圖書版稅就高達三四千萬人民幣),成為暢銷作家後,公開演講行程、電視專訪錄影、產品廣告代言邀約不斷。
每天的工作行程滿檔,自然不可能再安坐書齋,從事寫作工作,然而,卻還是繼續不斷有新書出版(當然也繼續暢銷)。根據瞭解,朗咸平教授背後有一支專門的編輯團隊(其實歐美日的暢銷作家背後都有類似的一支團隊,負責尋找值得撰寫的主題、搜集資料,進行基本的初稿寫作等等),對郎咸平教授的所有公開發言進行錄音、整理、歸納、編寫,成名後的朗教授的作品,有一大部分由幕後的編輯團隊幫忙組織與整理,再交由朗咸平教授做最後的確認與定稿。
暢銷作家與電視、廣告等其他影視媒體合作,除了上節目、廣告代言可以收費外,發言內容則成為日後新書的原稿來源,形成一套「產業鏈」循環。
反觀台灣,雖然有一些暢銷作家後來成了電視/廣播節目主持人,或者轉型為通告來賓,也接廣告代言或商演,但是,卻很少有出版社或暢銷作家想到要建立一支幫助自己源源不斷產出暢銷書文稿的後勤部隊來幫助自己。結果不是日後出版的新書品質日漸低落(或勉強維持同樣的水準),便是爆發疑似抄襲事件,或者乾脆不再密集出書,或者拿老書出來重新包裝就上市(更可能圖書銷售量也年年下降)。
或許台灣社會大眾普遍還抱持著「書籍文章的內容應該完全由作家本人撰寫」,無法接受文稿部分內容其實有他人代筆或捉刀的情況。雖然我個人也不贊成文稿全由影子作家捉刀的情況(企業家名人傳記例外,這類書籍的寫作模式算是半公開的秘密,由影子作家針對企業主進行採訪後,由影子作家模仿企業主的口吻進行文稿寫作),不過,暢銷作家成名後,公開演講、電臺電視節目錄影等非文字工作(這部分的收入又比寫作的稿費與版稅來得高出許多)的比重增加時,不想違背寫作誠信原則,又想繼續有文字產出,雇用專業團隊,針對暢銷作家的公開演講或電視/電台節目上之發言進行錄音、整理與文稿編寫,再由作家來修訂、增補、確認,其實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暢銷作家的文稿後勤部隊的建立,則需要仰賴作家的出版社或經紀公司幫忙。從簡單的招募專門人員,寫作企畫發想到執行,都需要一步一腳印的去建立一套「機制」來幫助暢銷作家不斷產出新作品。
這其實也是一種出版與影視產業合作,畢竟誰說暢銷作家上電視/廣播通告所說過的內容,便不能再化為文字來刊登、出版?
我認為,並非只有文學小說才能夠建立與影視產業建立合作關係,所有的暢銷書/作家,甚至是非暢銷書都有機會與影視產業建立合作關係,如果出版社能夠深耕這一部分,建立執行的SOP(當然前提得先拿下作家的經紀約),出版產值的擴大絕對指日可待,也不需要擔心自己家的出版品必須在廣大的新書出版市場上與其他出版品的慘烈廝殺,畢竟能夠長居其他影視產業版面,又能源源不絕推出具原創性質作品的暢銷作家,作品的銷售能力絕對不會差到哪裡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