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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0 00:18:49瀏覽579|回應2|推薦6 | |
2010年12月4日晚上10時發生 在黃姐家吃完雖是大餐剩餘卻仍然豐富的晚餐,至君家時,他們剛好吃完火鍋,華燈初上,君提議到都會公園散步,大夥兒無異議 PASS 。 君拿著打狗棒及手電筒,大夥兒外套、球鞋穿上,整裝後就步行到只有數盞路燈的公園裡,黑黑暗暗的,君跟雯一馬當先帶路,行行復行行,我跟大姐隨後,沿著山坡路走,一路話家常,聊著聊著路燈突然熄掉,應該是固定晚上 10 點的熄燈號,眼前一片黑暗,才警覺前面響導君不見了!這時, 我跟大姐身無寸鐵,也無打狗棒,更別提手機、手電筒類物品。頓時,我倆慌了,往前走是無盡頭,往回走亦忘來時路,渺渺茫茫,往燈光亮處走近,原來是廁所,又四下無人,心好無奈,不禁要怪罪建議來這的人,但此際叫天是天不應 叫地是地不靈 抱怨對現實狀況無濟於事,瞥見前有一大理石地圖,興奮藉著月光看地圖指標,卻不知所云,只好商量回到剛剛研究過無故噴水地點,等待救援,回頭路時,驚見大姐腳前有一捲曲黑影,我心臟頓時緊縮極點,怕驚嚇到大姐踩到蛇,隨即以平穩口氣:「姐!腳前有一條蛇。」姐聞之,往前直視,果然,整個人跳起來,心魂未定,見那黑黑蛇捲曲身體蠕動往旁邊山坡爬行,我跟姐驚魂未定,互相打氣繼續往回走,就在絕望中眼前乍現一道光芒(手電筒),眼睛揉揉,疑是救世主出現,哈哈!命不該絕於此。 君事後說:「在前段轉彎處驚覺後行之人未跟上,就緊張跟雯商量,有人迷路,趕緊走回頭路尋人。」果然,觀念一致,就重相逢。 事後,君心有餘悸又說:「萬一 ,當時,你們迷路,那蛇有毒,被咬一口,那後果真讓人不知如何處理 ……… 驚嚇出一身冷汗,幸好不是真的。」,我就說咧,是啊!那就很慘哩,真的!妳是識途老馬,轉彎岔路,別忘記等待,畢竟一路聊天是沒注意路況,遇有岔路就不知不覺沿山路走,不會知道那岔路是該選擇的路徑。幸好,福星高照,大家平安無事。 PS: 希望都會公園改善標示清楚路標,凡夫俗子真看不懂「我的位置」到底在哪,起碼標示啊!不然誰知道在哪裡迷路啊。還有警示;蛇蹤出沒,請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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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