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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領雙薪 投機不可取
2009/12/08 00:18:39瀏覽581|回應0|推薦0
為了讓親自在家養育幼兒的父母,在留職停薪期間經濟上無後顧之憂,勞委會今年五月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至今發現不少投機取巧的民眾想要「瞞天過海領雙薪」:申請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卻依然在公司工作。
 
勞保局表示,這種投機做法不僅違背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原本的美意,更可能涉及刑責,一經查獲,申請人和公司將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勞工如果現在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而且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子女三歲前,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是以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開辦至今已有約兩萬五千人申請,女性占八成二。勞保局發現其中一百七十五件申請案例有問題,最嚴重的是在廣告公司當會計的小玉。

小玉今年六月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保局也發給了兩個月,但是公司在九月申報調高小玉的投保薪資,勞保局發現其中矛盾:既然已經請育嬰假留職停薪,為何還會調高薪資?經過訪查,公司表示小玉一直在公司工作,並沒有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也不知道她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經勞保局查核,小玉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假實際上只有兩天,所以她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不符合請領規定,勞保局除了將追回溢領的給付外,小玉和公司如果有詐欺或出具虛偽之證明等涉及刑責情事,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勞委會勞保局也提醒,民眾如同時養育兩名以上三歲以下子女,只能先請領一名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超過六個月,才可再請領另一名子女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果父母都符合育嬰津貼請領的條件,兩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必須錯開,不得同時請領津貼。

【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導/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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