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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8 06:25:00瀏覽10712|回應0|推薦1 | |
羅爾斯《正義論》讀後心得 碩專三 王勝美 K17951130 一、作者生平簡介 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1921年2月21日-2002年11月24日),美國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哈佛大學教授,寫過《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1971))、《政治自由主義》、《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萬民法》等名著,是20世紀英語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學家之一。20世紀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學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時也是20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他培養的許多學生現今都成了道德和政治哲學的重要人物,如納格爾(Thomas Nagel)和科恩(Joshua Cohen)等。 出生於馬里蘭州的巴爾的摩,是家中五個孩子中的老二。二戰時入伍服役,後來拒絕升軍官的機會退伍回大學唸書。1943年畢業與普林斯頓大學,1950年獲該校博士學位。先後在普林斯頓大學、康奈爾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和哈佛大學任教。儘管著作不多,但其在西方學術界影響甚大。 二、作者所著作的《正義論》 羅爾斯所撰寫的《正義論》一書,前後三易其稿,終成20世紀下半葉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最重要的理論著作,於1971年正式出版發行,旋即在學術界產生巨大反響。由於第一版的《正義論》封面為綠色,當時一些哈佛的學子以「綠魔」來形容這本書的影響力。據後來的統計數位顯示,自1971年,全球共有約5000餘部論著專門對其研究討論。除此以外,羅爾斯的著作還包括《政治自由主義》(1993)、《萬民法》(1998)、《道德哲學講演錄》(2000)、《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2001)等。 羅爾斯最引以為傲的正義學說,是以洛克、盧梭和康得的社會契約論為基礎,論證西方民主社會的道德價值,反對傳統的功利主義,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主要美德,就像真理對思想體系一樣;非正義的法律和制度,不論如何有效,也應加以改造和清除。他還認為正義與社會合作密切聯繫,並指出應當區別對制度來說的正義原則和對個人來說的正義原則。 對制度來說的正義原則有二: ① 每個人都有權擁有與他人的自由並存的同樣的自由,包括公民的各種政治權利、財產權利。 ② 對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作如下安排,即人們能合理地指望這種不平等對每個人有利,而且地位與官職對每個人開放。 對個人來說的正義原則,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則,即:如果制度是正義的,個 人自願接受並能從中獲得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就應當遵守這種制度。羅爾斯將法治稱為「形式正義」或「作為正規性的正義」,即對公共規則的正規的和公正的執行。 法律正是對理性的人所發出的公共規則的強制命令,目的在於調節人們的行為,提供社會合作的結構。而自由則是制度所規定的各種權利和義務的總和,所以法治和自由是相互聯繫的,不能將法律看作是為爭奪權益而制定的產物,而應將它看作是試圖實現正義原則而規定的最好的方針,具有道德的功能。70年代初,他的這種學說在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法學界引起了強烈反響,被認為在美國處於政治動盪的時刻,為自由主義的政治、法律思想提供了復興的希望。 三、心得: 羅爾斯的《正義論》一書所造成的廣泛迴響、批評、及討論,對學生來說,實在不能在短短的時間之內便融會貫通,並全面吸收其思想之精華;但是,在閱讀此書的時候,卻對其中所提出的「形式正義」,產生了一點點較為切身的感受。 從羅爾斯正義論的基本立場來看,他所強調的是自由主義,並且以自由主義的基本假設作為其論證的起點。雖然這一假設的理想受到後世其他學者[1]的批評,但是他所提出的觀點,卻對近百年哲學發展,具有相當巨大的影響力。 羅爾斯認為,自由主義深信人類對於生命意義、理想生活方式的差異,是多元性的,這是一個永遠無法消除的事實;除非政府採取強制手段,否則很難達成一致的共識。也就是說,自由主義者否認存在一套價值理想,是每一個人追求幸福生活所必須具備的。因此政府的存在和目的,不是為了實現某一個特殊的價值觀,而是要使擁有不同生命理想和價值觀的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在保有其自主性的條件下共同生活。 從他的觀點看來,因為正義是關於社會制度的,正義是社會用來處理自由、機會、收入和財富分配的方式。一種社會制度是否正義,取決於它是否能夠解決這些偶然的自然因素所帶給人們的不利影響。因此,羅爾斯把自己的平等觀念稱為「民主的平等」。他並認為,一個理想的社會,其分配方式應該要盡力做到完全平等,但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任何一個社會,都無法達到所謂「完全的平等」,那我們應該努力的,就是去達到相對而言最大的平等。 而什麼是最大的平等呢?羅爾斯從直覺感受到,社會中最需要幫助的,是那些處於社會最低層的人們。因為他們擁有最少的權利、機會、收入以及財富,社會的一切不平等最強烈的展現在他們的身上。羅爾斯並將這些人稱為所謂的「最不利者」。而一個正義的社會制度應該透過各種系統性的安排來改善這些「最不利者」的生活環境,以增加他們的希望,並縮小他們跟其他人之間的差距。簡而言之,如果某個社會的安排是出於某種原因不得不產生某種不平等,那麼它只有在最大程度的有助於最不利者的利益時,才能夠稱得上是正義的。 從前述可知,羅爾斯關心的是社會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的問題。他希望能為社會的基本政治、經濟結構(basic structure)提供一個合理、公正的原則。並依此來決定公民的權利、義務,以及分配社會合作所得到的成果。 就在這一點上,學生不禁聯想到近來沸沸揚揚地被廣泛討論的「消費券」的話題。對於政府的抒困方案來說,政府希望藉由消費券的發放,來帶動經濟的成長,這是一個最表面的解決方式。但從不同的方向來看這件事,學生也曾聽到不同的看法,其中亦包括人們對於此一政策的推行的質疑: *多早之前就已決定要發放消費券了? *之前的所謂提出討論其實只是煙幕彈,實際上消費券的印刷版模早已製造就緒,不容議會否決了? *消費券真的能帶來商機嗎? *發放的對象是否排除擁有大量財富的人? *所發放的金額的標準,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一連串的疑問,使得此一發放消費券的決定受到許多人的質疑。 依照學生的觀點來說,在目前經濟不景氣的時刻,首先浮上腦海的疑問便是:究竟錢都到哪裡去了?而政府在經濟政策上的決議,究竟該怎麼做,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在這一波金融海嘯來襲之前,無論是股市、基金市場,包括外幣市場、歐元、澳幣的高利率投資誘惑,不斷地在投資人的話題中熱呼呼地傳遞著,而這些被投進各個市場的金錢,究竟都流到哪裡去了?當美國重要的雷曼兄弟倒下了,為什麼會牽連到那麼多的銀行、汽車業、保險業……等機構?政府決定伸手援助這些原先支撐整個市場運作的支柱時,為何又必須印製大批的錢幣,以解決眼前最頭痛的問題? 以學生親戚的例子來說,我的妯娌曾聽信她高中同學的建議,買了某一支據說非常看好的基金,而且是一次一筆大額金錢的投資。在那一次的投資行為中,因為她手頭上的現金不多,所以又接受同學的建議,利用保單貸款的方式湊出一筆錢來投資,所以,當基金市場迅速下跌的時候,從發現苗頭不對到完全脫手,實際上在帳面上已是七十多萬元的虧損了!對於金錢、數字都不太在行的我來說,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七十多萬,像虛無的煙霧一般被蒸發掉了,怎麼可能?如果以羅爾斯的正義論所提出的觀點來看,這真的跟他所預設的「正義是關於社會制度」的,以及「正義是社會用來處理自由、機會、收入和財富分配的方式」的觀點毫無關連!但是,經濟學家們在談論這些投資時,似乎卻又是以「社會用來處理自由、機會、收入和財富分配的方式」的部分來討論,使人們產生了「只要我可以自由運用金錢,靈活周轉,一定會賺錢」的錯覺,結果,在最慘痛的時刻我們突然發現,沒受到金融風暴第一波影響的,卻是社會最底層的這些人,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多餘的金錢參加任何一種投資活動! 但是,隨著金融風暴的後續影響,似乎全球所有的人都被捲入了黑暗的漩渦,隨著公司的倒閉造成大量的失業人口、許多工廠裁撤大量的員工,使得失業的人數更迅速地增加;當大家的收入都中斷了,貧窮的人更加貧困,中等收入的家庭漸漸減少消費,市場的貨物流通停滯又造成上游廠商的生產停頓……似乎成了一個惡性的循環!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想要達成羅爾斯所提倡的社會公平分配,似乎更是難上加難? 然而,什麼是最大的平等呢?社會中最需要幫助的,那些處於社會最低層的人們,也就是羅爾斯所稱的「最不利者」,在現今的社會制度下,能接受到多少真正的幫助?許多從中等收入陷入瀕貧的人們開始批評軍公教人員的薪資結構、批評軍公教退休人員所支領的百分之十八的孳息收入,認為這是社會上的不公平;但以學生的立場來說,卻感到這樣的憤怒情緒,對這些人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因此,學生認為羅爾斯所提出的源自於「自律」哲學精神的社會正義「建構論」,實際上並不能真正被建立,因為「人心」及「人性」所產生的變數太大了,即便是最精通觀人術的占星家,也不能對人做出最精確的預言,提出最透徹的見解,因此,羅爾斯的正義論,亦只能當作建構理想社會的概念式結構,而不能成為真正可施行的主體,原因就在於他要求人類接受「容忍歧見」此一條件過於理想化了。 什麼時候社會分配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對於處在社會最低層的那些人們,我們該如何幫助他們脫離貧困?是教育嗎?從城鄉差異來著眼,從基礎教育的起始點來作比較,富有的人總是比這些貧困的人擁有更多、更優質的教育資源,這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從教育方面來著手,似乎也不是最好的方法;即使如此,在「給他魚吃,不如教他如何自己釣魚來吃」的原則下,若不從教育著手,這些人更難翻身!所以,學生認為,若無法在政治上實現羅爾斯的正義論,那是否能藉此觀點,在教育的體制上開出一條可行的道路呢? 將其對個人自由的承諾,對應到個人學習的自由; 將其承認多元價值的必然性,對應到學習科目的多元性; 從容忍歧見的態度出發,重新面對行行出狀元的學歷認定及接受…… 學生認為,或許這也是從另一個角度去改變社會現狀,以及政治考量的新出發點,讓所有的人重新思考自己未來的出路,或者下一代未來的方向,不再以過去刻板的印象,以出國留學或讀上碩士、博士才叫有出息為標準,讓每個人都擁有學習的自由、創造的自由,相信在未來,社會將會有一番不同的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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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