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郭冠英歧視、辱罵台灣人的文字,竟有不少國民黨支持者、甚至台大教授
一本正經地以所謂言論自由為其辯護。國民黨在台灣半個多世紀的統治,如同 共產黨在中國的統治,顛倒了很多價值,但文化人居然連「言論自由」的概念 是什麼都不清楚,實令人吃驚。
人們談爭取言論自由,從來都是指挑戰權力者,對統治者、對政府、對權力機 構批評的言論自由。而郭冠英恰恰是站在權勢者的立場(長期居於統治地位的 高級外省人),以炫耀權力的傲慢和居高臨下的霸氣來罵普通人,罵那些沒權 沒勢的老百姓。而且是用匿名、用躲在陰暗角落放暗箭的手法、用下九流的痞 子口氣、用種族歧視的語言罵普通人。把這種典型的踐踏、侮辱「言論自由」 的東西拿來當言論自由推崇,難怪台灣產生那麼多價值顛倒的人。
且不說煽動種族歧視和仇恨,根本不是言論自由,郭冠英的思維和做法,其實 和恐怖分子的邏輯沒有兩樣。
首先,都是為了目的不擇手段。恐怖分子用自殺炸彈方式殺害平民,因為公開 列陣,他們打不過,於是就什麼卑劣手段都使用。郭冠英在網絡上用匿名罵人 ,也是這種恐怖分子心理。郭用的不是「筆名」而是「匿名」,因為筆名大家 知道作者是誰。像「魯迅」是周樹人的筆名,人們清清楚楚知道誰是魯迅,他 長什麼模樣,何许人也。而郭冠英是躲在網絡的暗處,用匿名、用正經人無法 出口的惡語罵人。這和武林中那些躲在暗處放毒箭者一樣卑劣。
事件剛爆發時,郭冠英矢口否認他是「高級外省人范藍欽」,直到被各種舉證 證實而無法隱藏時,才招認。但他的解釋卻是,對付敵人有說謊的權利。等於 公開宣佈,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撒謊、欺騙、歧視、仇恨,什麼卑劣的 手段都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對早已被文明社會所唾棄的、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的惡行,郭冠英做起來竟然理直氣壯。
其次,郭冠英不僅做法上是放暗箭的恐怖分子手段,其言論的內容也跟恐怖分 子的惡毒一樣,充滿仇恨和野蠻。諸如:他稱台灣人是「爛人」,說「對歹丸 爛人,必要嚴惕嚴打」,「我是中國人,我恥於做台灣人,我只會一句台語: 幹哩娘。」天呢,如此「高級」的「外交官」的「言論自由」!
郭冠英更公開支持用暴力對付台灣人,他說如果中共武力犯台,「一是美國不 介入,那台三日可下,這對台灣最好。二是美國介入,失敗,台灣收復,但台 灣必流血,這次好。」「台灣根本不值得愛,真愛台就要先敗台。」他還希望 中共攻佔台灣之後,用當年中共「鎮反」屠殺方式征服台灣人。「對這種人, 只有槍杆子響了才會安靜下來。」
如此不擇手段、殺氣騰騰的郭冠英,不是恐怖分子,是什麼?
原載臺灣《自由時報》2009年3月30日“曹長青專欄”
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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