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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0 00:07:30瀏覽2021|回應4|推薦40 | |
這篇文章的開始,版主想先跟大家討論一個在台灣非常讓人不解的論點,就是「到底運動員成名之前,政府該做甚麼」?最近因為台灣的謝淑薇拿到溫布頓網球雙打的金牌,台灣的體育政策照例又被拿出來討論一次。政府呢?也照例又被罵一次,版主看到聯網的評論,也大多是指責政府跟企業沒有「雪中送炭」,而是搶著「錦上添花」。問題是,政府該雪中送炭嗎?恐怕值得大家深入思考一下!
對於這種雪中送炭的論調,版主認為是放屁!要增稅的時候每個人都不願意,立法院每年通過的體育預算就這麼多,如果拿去補助沒有成名的運動員,補助得完嗎?再說,既然選了職業運動這條路,就該有基本的自覺,在成名之前,你什麼都不是!憑甚麼要政府補助你?在成名前想要企業贊助,不但要有好口才,跟拿得出檯面的戰績,還要讓企業認為你有投資的價值,企業若是認為價值比風險高,才會考慮投資。否則大家都認為台灣的企業是在開救濟院?以濟世救人為目的嗎?恐怕只有白癡會這樣想!
職業運動員是一條非常艱辛的路,除了要有天分,能夠堅持不懈,經濟上的沉重負擔也是可以預見的,說句老實話,這還真不是窮人玩得起的!尤其是像職業高爾夫這種本就高貴(價錢高貴)的運動,一個選手從開始訓練到能打進職業賽,花個幾千萬甚至上億都是稀鬆平常,台灣一年的體育預算能補助幾個? 那麼,政府就這麼多錢,能做甚麼呢?其實也很簡單!基本上政府只能抓住大方向,針對台灣人比較擅長的體育項目作重點補助,比如說棒球、網球、舉重、跆拳道…等等,這些補助不應該流向個人,而是流向體育專門學校,針對有資質有興趣但是家中沒有經濟力量的選手,給予學費跟生活上的補助,若是夠資格參與國際賽事也該由政府出錢,但是一旦成名也必須有應盡的義務,因為這些選手拿的是公費,不能轉籍及必須隨時接受國家徵召是基本條件!這樣的邏輯,相信大家都能接受吧? 至於像那位靠耍小聰明,利用銀行的漏洞來賺錢,被稱為「卡神」(網友戲稱她是「卡到陰神」)的楊蕙如,版主認為此人的人格及道德都有很大的瑕疵,此人本來毛遂自薦要投效國民黨,結果國民黨婉拒!她立刻轉投民進黨服務,到處發表一些讓人噴飯的白癡理論!其實民進黨也就這麼一點水準,會接受這種人也不意外!問題是這位「卡到陰神」居然不知用何方法得到謝淑薇的授權,當起了「義務經紀人」,版主真的想奉勸謝淑薇,這種瘟神還是少碰為妙,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點名聲,要是跟政治圈扯上關係,恐怕以後有得是苦頭吃! 麻煩民進黨,別讓運動員「卡到陰」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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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