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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7 13:35:39瀏覽2331|回應6|推薦36 | |
「讓阿扁回家」這齣爛戲,民進黨已經吵很久了。上一篇文章版主已經提過,民進黨之所以傾全黨之力救一個判刑確定的貪汙犯,理由其實也很簡單。如果要用一句話形容,就是陳幸妤的名言「誰沒拿過我爸爸的錢?」!同為昔日共犯結構的一份子,不但無法切割,繼續昧著良心替罪犯開脫,還認為繼續挺扁能讓自己在2014的7合一選舉跟2016的大選中獲勝?版主除了佩服民進黨的天真之外,也只能祝他們好運。
先不談所謂「居家監禁」的適法性問題,今天我們來談談,若是居家監禁真的有法源,那麼會發生怎樣的情況?
對於一個貪汙犯而言,最好的懲罰,就是讓他用不到貪汙的錢,所以阿扁若是回到高雄的豪宅「居家監禁」,那麼基本的「監禁」設施必不可少,除了一般受刑人可以看的電視之外,其餘像電話、網路及其他一切奢侈及遊樂的設施皆必須撤除,若是沒有服刑的其他家人像是陳致中或是陳幸妤要進入也必須將身上的通信設備在門口交給監獄管理員,一切進入扁家的食物及其他物品一樣照監獄規定檢查。
如果不能確保「監禁」的功效,那麼也就沒有「居家」的必要!否則任何受刑人都能援例辦理,這些多餘的成本是要誰買單?民進黨要付嗎?
若是阿扁能在家監禁,那麼吳淑珍逃避服刑的理由將立即消失,現在吳淑珍被判十七年半卻逃避服刑,就是看準了培德不敢收。所以可以在外面趴趴走逍遙度日,還能繼續揮霍藉勢藉端A來的鉅款,要是阿扁一旦回家服刑,那麼吳淑珍所有外出的藉口將不存在,既然阿扁可以因病在家服刑,那麼吳淑珍馬上就能比照辦理,這對於比阿扁還豪奢的吳淑珍而言,從此關在家裡除看病住院外不能出門,會比判死刑槍決還難過!
要是真的可以讓阿扁「居家監禁」,恐怕第一個反對的會是吳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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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