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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到立法院去踹門吧
2013/04/23 23:45:48瀏覽2571|回應22|推薦45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個東西的定義是甚麼一個地方如果需要設一個」,那麼這扇門是要用來開還是用來關呢相信大家只要有點基本常識都能了解門當然是用來關的如果門必須開著那就不要有門就好了何須裝個門又不能關那不是當裝飾嗎

 

不過聯網異言堂有些格主並不這麼想比如有一位不知道住在哪一個星球挺綠挺到口不擇言的格主就認為在台灣的民意代表不是只有質詢而已他可以代表選區選民對相關部門措施提出質疑,並不限於議場!那麼多立法委員代表選區選民到為民服務的服務區,居然吃了閉門羹這只有威權時代官場文化才有的事,現在活生生上演!就讓人覺得這位格主彷彿還停留在威權時代的警總思維只不過威權機關從警總變成了立法院而已如果這樣可笑的思維邏輯能成立那麼全台灣沒有一個地方不是立委的服務區」,所以立委到全台任何地方「行使職權」,因為是「代表人民」,所以任何人不得拒絕?如果立委有這種權力,那還真是比警總還可怕!

 

但是這位格主對自己的私權卻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網友問他:「哪天我去你家踹門,你別不開門!」他的回答則是:「有什麽,大不了告你毀損、私闖民宅、偷竊、妨礙秘密吧」如果踹到自己的門,這位版主的思維就回到民主法治的社會了,豈不諷刺?

 

就算是公眾人物也有私權,人民用納稅錢支付公僕的薪水,並不代表公僕在上班時間沒有任何隱私,更不表示官員對於沒有預約的來客都必須接見!大家要去公務機關辦事都知道要抽號碼牌等候,難道因為公務機關拿的薪水都是納稅人所提供,所以辦事的人都是大爺,想見誰就見誰嗎?

 

就以這次民進黨的「暴力立委」邱議瑩而言,邱議瑩未經預約,在未事先通知法務部的情況下,帶著15個暴力團夥立委成員,先到法務部的記者會鬧場,繼而直闖法務部長曾勇夫的辦公室,法務部長的辦公室門當時發揮了作用,阻擋了沒有事先預約的不速之客。結果「中指邱」大腳一踹,先把門踹破,此時可見部長辦公室燈火通明,並沒有像綠委所說的「關燈裝不在」,但是綠委仍然將手伸進門打開門鎖直闖入內。這樣的行徑,若是發生在先進國家的政府,這些民意代表非下台不可,若是私人住宅,可能這些人面對的會是獵槍或步槍的子彈!結果法務部只提告這些暴力立委妨礙公務及毀損,台灣真的民主嗎?台灣的立委有這麼大嗎?

 

今天,有某個環保團體,集結了「三四十個人」到立法院抗議,以「繞行立法院一周」表達其反核的訴求。雖然人數少得可憐,不過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院」卻是如臨大敵!不但用警察及拒馬伺候,立院四周只要能關的門,無論是外面的鐵柵欄或是裡面的大門,沒有一個不是關的嚴嚴實實,如果照某位格主的邏輯,人民才是立法委員的主人,立委的主人想到立法院見立委或是抗議,也可以算是「行使人民的職權」,所以只要是立委都不得拒絕,更何況是關門放狗叫警察呢?既然立委的主子是人民,主子到立院去見立委竟然被阻擋?那麼法務部長對於不是自己主子的暴力立委未經許可預約的到訪,為何就不能拒絕呢?

 

如果法務部長的辦公室門關著就可以踹破,那麼我們也同樣可以要求立法院的全體立委,所有立院裡外都是立委的辦公室,以後門都不能關,只要關起來,身為主人的人民就有權踹門進入!是這樣嗎?

 

暴力就是暴力!違法就是違法!無恥的硬凹只會讓人瞧不起!

 

PS:針對某些格主仍繼續睜眼說瞎話加硬凹,就請大家看一看到底這些暴力立委踹門時,曾勇夫辦公室的燈是有多亮!

 

看到門上方的毛玻璃了嗎?燈是亮著還是關著呢?

請看中指邱踢破的洞,裡面是不是很亮呢?

這群暴力立委開門進去,裡面是暗的還是亮的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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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753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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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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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至今還在賴夜宿立法院的電費。 要邱議瑩付這個門的賠償,就像要jun5238一天不寫部落格一樣,真是難
2013/04/24 08:48

jun5238:

卻對那張法務部長室的破門捍衛到底,這個為公為私,從晉惠帝時的青蛙聲叫起,到今天還是難說得很呢。

===========

另一方面,如果邱議瑩不願道歉,民進黨立委仍然在那裏瞎掰鬼扯,我建議從今以後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為每個部會辦公室編列兩個門的修繕預算,命名為"邱議瑩預算"。

不過民進黨至今還在賴夜宿立法院的電費。  要邱議瑩付這個門的賠償,就像要jun5238一天不寫部落格一樣,真是難。

不過憤怒的民眾也可能想去立法院群賢樓去踢立委辦公室的門,我想中華民國立法院還是改裝,每個立委坐cubicle好了,這樣就無門可踹。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9:30 回覆:
先把立法委員"沒有法源"的補助84萬給刪了再說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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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真想早點出來的話,還是忘了吃鼎泰豐比較好,可以找jun5238練習一下
2013/04/24 08:26

版主:

陳水扁錦衣玉食慣了,進了監牢沒辦法揮霍貪汙的鉅款,監獄的伙食又不合他尊貴的口味

所以只好裝瘋,到外面就醫才能輕鬆一點

所以拒吃監獄伙食卻大啖鼎泰豐小籠包,正是他沒瘋的證據!

===========

陳水扁真想早點出來的話,還是忘了吃鼎泰豐比較好,可以找jun5238練習一下。

句踐的臣子范蠡對他說:「這是個好機會,你去探望夫差的病,然後請求嘗他的大便,各訴他病馬上會好轉,這樣一來,夫差一定放你回去。」
句踐為難的說:「我雖然窩囊,好歹也曾是一 國之 君,怎麼能去嘗人家的大便,這太不像話了!」
范蠡勸他說:「以前紂王把文王關在牢裡殺掉文王的兒子熬成湯,叫人送給文王吃,文王還不是只有吃了?要做大事的人,不能計較小地方。」
句踐便去看夫差的病,他跪在床前,一邊哭一邊說:「聽說您生病了,我難過得心肺都要爛了…..」話沒說完,夫差一揚手說:「等等!」原來夫差要拉肚子了。
勾踐急忙說:「我以前學過看病,只要一看糞便的顏色,就可以知道病情如何。」說完就站在一旁,等夫差大便。
衛兵正要把便盆端出,勾踐一個箭步向前,跪下來,掀起蓋子,用手抓起一點夫差的大便,還放到嘴裡嘗一嘗。衛兵們都掩著鼻子,臭得想吐。
夫差很感動的說:「連親生兒子都不肯為父親嘗大便,而勾踐竟然肯,可見得對我的忠心。」因此,病好了之後,便放勾踐回國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8:27 回覆:

那位吃牛糞的台大博士生也能幫忙輔導!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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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jun5238自願為公捐錢給法務部長修門
2013/04/24 08:13

jun5238:

卻對那張法務部長室的破門捍衛到底,這個為公為私,從晉惠帝時的青蛙聲叫起,到今天還是難說得很呢。

===========

歡迎jun5238自願為公捐錢給法務部長修門,邱議瑩為私買小籠包給陳水扁吃沒錢修門。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8:17 回覆:

陳水扁錦衣玉食慣了,進了監牢沒辦法揮霍貪汙的鉅款,監獄的伙食又不合他尊貴的口味

所以只好裝瘋,到外面就醫才能輕鬆一點

所以拒吃監獄伙食卻大啖鼎泰豐小籠包,正是他沒瘋的證據!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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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版主,
2013/04/24 08:09
我就知道貴版主沒看過法務部長職權行使法有關法務部長辦公室何時可開何時可關的具體條文,倒是翻找立委職權行使法中沒說立委可踹門的條文,查到勤快得緊。難怪貴版主會懷念警總那時的風光歲月了(^^)。古人說,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那都是在辦公室裡關門幹的,而官斷十條路,破門縣太爺。指的就是即令一個小縣長貪汙,都能讓縣內百姓家家破門,貴版主對馬總統努力敗家挑起國人彼此矛盾互鬥不置一詞,最新戰果是國人平均薪資從退回十五年前,再往前大躍進,退回18年前..卻對那張法務部長室的破門捍衛到底,這個為公為私,從晉惠帝時的青蛙聲叫起,到今天還是難說得很呢。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8:12 回覆:

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叫做"法務部長職權行使法"!

貴版主不要再編了!

很無恥!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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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開門是為了噗,關門是為了自己珍貴的氣自己聞
2013/04/24 07:56

jun5238:

部長在辦公室時,開門就是為公,關門就是為私,這點我們都已經知道了,好比林益世在政院辦公室收陳啟祥錢,關門就是為私,賴素如在黨主席辦公室內,喬弊案也是為私,但是誰敢來敲門踹門,那就是罪干天條,丹版主勢必用其口水把他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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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長太遜了,想我們阿扁及淑珍,開門就是為了收錢,關門就是為了數錢。 jun5238開門是為了噗,關門是為了自己珍貴的氣自己聞。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8:03 回覆:
那他可能關門太久了!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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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版主
2013/04/24 07:44

貴版主真有趣,想完山寨版警總想回到門,這要是用怕來串,又可以寫一篇了(^^),我不知道貴版主對門的定義,是從法務部長的職權行使法哪一條看來的?但是貴版主對公私的分際,顯然跟馬總統一樣高明,錢放進周美青戶頭,那就是為私,說它是在大水庫裡,那就還是為公,捐給嘉邑行善團五百塊,那是為私,捐給慈善團體上千萬(刈包吉的十萬,陳樹菊的兩萬),那個則有爭議,因為陳冲說是私人捐的,被黃帝穎告去特偵組疑涉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罪,現在還在吃..吞..辦案中..

部長在辦公室時,開門就是為公,關門就是為私,這點我們都已經知道了,好比林益世在政院辦公室收陳啟祥錢,關門就是為私,賴素如在黨主席辦公室內,喬弊案也是為私,但是誰敢來敲門踹門,那就是罪干天條,丹版主勢必用其口水把他淹死。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7:50 回覆:

暴力就是暴力,犯罪就是犯罪

我的標準一體適用,無論是陳水扁吳淑珍邱議瑩賴素如林益世都一樣

貴版主硬ㄠ也只是丟自己的臉罷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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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07:41

版主:

把立法院變成警總,也算厲害!
可能是對威權統治的懷念吧!


綠營自始至終根本就沒真要打倒威權追求民主自由,而是想取而代之罷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7:51 回覆:

的確如此!

這些人也就這麼點出息!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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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07:28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7:38 回覆:

把立法院變成警總,也算厲害!

可能是對威權統治的懷念吧!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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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用三秒膠把邱議瑩關在她辦公室裡
2013/04/24 06:50

版主:

沒錯!

我相信立法院有很多門可以讓大家踹個夠

先拿中指邱的門做實驗

===============

那也不必,那太辛苦了。 我的建議是用三秒膠把邱議瑩關在她辦公室裡。

1. 民進黨立委們幹過這種事,也沒聽過受到任何懲罰。
2. 邱議瑩要踹出辦公室一點問題也沒有。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7:36 回覆:

台灣真的是一個奇怪的地方,有許多邏輯詭異思考的人出現

像我提到的某些版主,對於過去的極權統治看似深惡痛絕,但對於綠營可以做的事卻又無限放大,腦袋裡卻跳不脫極權時代的思維!也就是說, 這些人的厭惡選擇性的,同一件事自己支持的人做就是"行使職權",如果是反對的人做就變成了"威權統治","打壓台灣人"....

立委自己也是如此, 好像自己甚麼都能做, 反正做了犯法的事只要硬ㄠ也不會被判刑! 如果今天立委用三秒膠封住門不讓人出來沒事,要是一班升斗小民把立委的門封住恐怕妨礙自由,毀損跟妨礙公務的官司會吃不完!

這就是精神分裂的台灣!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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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要知道他們怎樣掰,其他人就會對他們做同樣的事
2013/04/24 05:30

版主:

如果邱議瑩這樣掰成功,那麼會形成台灣司法史上的一個判例

以後亦將永無寧日

===============

我不在乎邱議瑩和民進黨怎樣掰。

但他們要知道他們怎樣掰,其他人就會對他們做同樣的事。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3-04-24 05:45 回覆:

沒錯!

我相信立法院有很多門可以讓大家踹個夠

先拿中指邱的門做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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