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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獸食人還是都更蟑螂?
2012/03/30 10:05:48瀏覽2352|回應19|推薦34

文林苑的都更爭議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版主不知道大家到底對「都更」有多少了解?更不想問大家更深入的像建蔽率、容積率、都更獎勵容積計算、權利轉換、建築線退縮、可興建樓地板面積等等的專業術語。這些東西要用人能聽得懂的話來講,可能要寫個好幾萬字。問題是大家看過以後可能還是不懂!既然很難讓人懂,那為什麼要都更?請大家用心想一想,縣市政府推動都更,當然是希望美化市容,增加土地利用的效率!那建商呢?為何建商要花大錢取得土地,擺平所有權人的反對,來承接都更案?當然是希望都更後,多出來的樓地板面積賣出,扣掉土地及建築成本之後可以賺錢!都更可不是甚麼慈善事業!那地主呢?當然希望分得越多越好!最好一間換十間!自用租售兩相宜!如果順利,各取所需,大家都贏。如果不順利呢?這幾天的新聞,大家都看到了。那我們就來看看,到底都更有那些問題?

 

一樣米養百樣人,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是很正常的,以文林苑的都更案來說,版主想先請問大家,如果你住在文林苑那塊地上的老舊房屋,當建商來找你,如果更新之後,你不用再多出錢,就能搬進至少跟原來一樣大的新房子,如果土地持分夠大,可能還分到不止一間,興建期間租屋還有補助,那麼你會願意都更嗎?我想大多數的人會說好!但是不可否認的,一定有可能有人不願意!無論不願意的理由是死守祖產(這點版主高度懷疑!祖產並沒有消失,而是交換,還加上增值利益),或是價碼沒談攏,或是獅子大開口反正只要有一戶反對,就變成所謂的「釘子戶」!

 

如果沒有都更條例,那麼文林苑的結果只有兩種,第一,都更破局,建商放棄。第二,將王家的土地排除在都更之外,但是在原有的計畫建築基地上有其他建物,將造成建築線向內退縮,基地變小,容積率也變小,於是,如果原本可以蓋12層樓可能變成7層,在扣除應分給原地主的房屋後建商可能血本無歸,而新屋的價值亦會受影響。所以才有只要超過3/4同意即可都更的所謂「強姦條款」。這樣的規定看似侵害了少數比例的私權,卻也是讓都更得以進行的必要之惡!

 

因為都更條例的通過,近年來出現了很多「都更蟑螂」,先購買可能都更的老舊建物,一旦決定都更就當釘子戶,藉機漫天要價!最後獲利豐厚。文林苑的王家是不是這樣的想法,版主並不知道。但這樣的例子在都更案中卻是屢見不鮮。

 

現在有都更條例,政府有介入的空間,建商至少還不敢明目張膽的亂搞,請大家想一想,如果沒有政府介入,完全由建商自行處理,以台灣建商一堆具有黑白道背景,到時對付釘子戶,可能就不是開協調會,搞不好打人放火恐嚇都有可能!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文林苑的爭議,台北市政府犯了錯,就是不該在建商尚未取得土地前就發建照讓建商先預售!正好趁這次事件,檢討一下台灣的預售制度。以杜絕建商偷跑的空間跟可能的糾紛。

 

至於釘子戶,不管有沒有都更,都是無解的難題。政府當壞人,基本權利還有保障,如果換流氓介入,那就很難說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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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27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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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才是台灣的普世價值
2012/03/30 18:38

流氓介入,仍然還是民主,因為流氓也是人民。

所以流氓完全有權利介入。

政府介入萬萬不可!因為那是違反民主的!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0:22 回覆:

不錯的想法

兩造各請流氓來喬

誰贏就聽誰的!

非常"民主進步"的作法!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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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98年度訴字第2467號
2012/03/30 17:28

幫讀者補充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1632&last=34832362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0:20 回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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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跟抗議者極其惡劣
2012/03/30 16:25

抗議者跟王家都故意隱瞞

1.行政法院跟高等行政法院都判決王家敗訴

2.行政法院判決理由的說法很清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98年度訴字第2467號

摘錄關於王家建築線的部分

原告所述本件都市更新單元南側之郭元益糕餅博物館及廟宇等( 名稱:有應公廟) 均位
於建築線上而得自行改建,此與原告等所有上開803 、801 地號土地所在位置,並無面臨建築線,且為本件都市更新單元東南側之804 及796 地號等土地包圍之情形而無法改建不同( 見本院卷第372 、345 頁)

王家的房子要是被劃出本次都更,就是無法改建的畸零地。

這樣變成違反建築相關法規,所以最後還是得把王家劃進去。

跟那群抗議學生聲稱的修正方式根本不一樣

可以啊,畫出去之後王家不能改建,說政府逼迫他們嗎?

這種心態,可恥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0:17 回覆:

老實說,如果廢除都更法,讓建商自行處理

他們的命運恐怕會很慘

下一篇文章會詳細探討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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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遺產稅率愈低愈好
2012/03/30 12:55

jun5238:

明人不說暗話,買不起台北市的房子,要謝馬英九和郝龍斌,一個給炒地皮活水,遺贈稅大降,另一個直接點

=====

你怎麼這樣忘恩負義呢?  不過你每天寫一篇兩篇罵馬英九郝龍斌的部落格文章,居然一兩年內就已經昇成八袋長老,真要恭喜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sep/4/today-e7.htm

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昨日指出,遺產稅造成許多資金外流國外,也達不到多少實際課稅的目的,他主張在有完整配套的前提下,儘快檢討遺產稅的課徵,並且「稅率愈低愈好」。

游錫堃表示,他在91年閣揆上任後未久,就在財政部聽取簡報時指示應研究取消或調降遺產稅,之後由於年年選舉,去年320之前,許多改革案幾乎推不動,當時總統府方面就告訴行政院,先做好規劃準備,等當選後就陸續推出。

......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0:14 回覆:

游錫堃當時是將遺贈稅減半

造福了好多財團跟富二代!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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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買不起房子,真該感謝陳水扁!
2012/03/30 12:29
自由時報林老闆功勞不比陳水扁小吧?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2:38 回覆:
他是最有功勞的建商代表

舒塵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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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在建商尚未取得土地前就發建照?
2012/03/30 12:01
<<不該在建商尚未取得土地前就發建照>>

 

幾乎完全同意您的觀點

 

不過

 

有些都更預定拆遷戶

 

會希望建商取得建照核可才答應

 

所以.  還是有爭議的空間...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2:09 回覆:

有些程序問題有爭議!

如果基地面積沒有確定

為什麼能核發建照?

是我比較好奇的!


麵粉小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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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總有一體兩面
2012/03/30 11:14

不管怎樣,王家現在在媒體跟熱血沸騰支持群眾及有心利用此議題反市府

的政客都有立場,有意見,有政見。。。可是,那些已經簽了證件,搬了家

苦苦等著王家點頭或者希望最少儘快跟建商有效討論過之後有結論就可以

有新房子住的那些住戶的人權跟立場呢?


我是一隻好奇的小花貓....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1:15 回覆:

所以,必要之惡雖然惡

但是必要的原因

就在於此!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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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起房子,要謝馬英九和郝龍斌啦
2012/03/30 10:46

明人不說暗話,買不起台北市的房子,要謝馬英九和郝龍斌,一個給炒地皮活水,遺贈稅大降,另一個直接點,

『台北市以舉辦花博為名,推動「台北好好看」政策,只要建商或地主將閒置空間綠美化,最高可以申請10%的容積獎勵,但拿短期綠美化,換永久容積優惠,以目前總共換得接近2萬坪來算,建商靠政策得利的金額居然高達126億,現在爆出圖利爭議。』

『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都更建商受惠』台北市政府宣布住宅政策利多,將協助屋齡卅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讓住戶可「舊屋換新屋、坪數不縮水」,區段較好建物,還可以再加一個停車位。

台北市房價郝龍斌這六年狂飆,郝龍斌講要蓋平價宅也全不蓋,真能無愧乎?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0:49 回覆:

買不起房子,真該感謝陳水扁!

陳水扁執政八年,賤賣許多國有地給建商蓋豪宅! 造成房價不合理上漲! 是台灣人買不起房子的元凶!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1:08 回覆:
另外, 遺贈稅是游錫堃降的! 別牽拖錯對象!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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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買不起大台北地區的房子,請多包涵,下輩子請早
2012/03/30 10:25

我覺得有人反對都市更新是正常的,不論是甚麼緣故,不該假定對方是蟑螂。  個人的財產權也應該保障,不能強迫別人賣房子。

但是下次有其他民眾抱怨台北市及新北市房價太高,買不起房子時,能不能請這些反對都更的人及媒體站出來說"台北市政府搞都更想從固定的面積中變出更多居住面積出來,但我們堅決反對這種做法。 只要一戶反對就沒有理由拆他的房屋,所以你們買不起大台北地區的房子,請多包涵,下輩子請早"?

算了,我猜這兩批人是同一批。  然後同樣的媒體,同樣的部落格格主,先罵一次政府無能造成房價太高,再罵一次政府是共產黨強拆民房。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0:34 回覆:

文林苑的王家還算是簡單的! 因為他們是獨棟!如果四層樓公寓的頂樓反對都更,其他都贊成,是要把一二三樓拆掉,保留四樓嗎?

我沒說王家是不是蟑螂! 但是他們的說法極其弔詭!

自己的房子要被劃入都更範圍,會不知道嗎?

王家明明有跟市府往來的公文,表示自己知情!

既然知情,又不出席協調會,表達自己不願意參加的立場, 那市府只能依法行政!

我也說了,如果廢除都更條例, 釘子戶也不會消失, 到時建商會採取怎樣的手段逼迫釘子戶就範,用膝蓋想都知道!到底怎樣才會有最大利益, 大家心裡清楚!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10:40 回覆:

另外,個人財產權當然應該保障! 但是有人把都更跟徵收混為一談,是錯誤的類比!

既然是都更,建商必須提出比居住在原屋更有誘因的條件來交換,才有可能獲得同意,否則沒有利益,誰要參加!

這跟政府強制徵收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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