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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獸食人還是都更蟑螂?
2012/03/30 10:05:48瀏覽2321|回應19|推薦34

文林苑的都更爭議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版主不知道大家到底對「都更」有多少了解?更不想問大家更深入的像建蔽率、容積率、都更獎勵容積計算、權利轉換、建築線退縮、可興建樓地板面積等等的專業術語。這些東西要用人能聽得懂的話來講,可能要寫個好幾萬字。問題是大家看過以後可能還是不懂!既然很難讓人懂,那為什麼要都更?請大家用心想一想,縣市政府推動都更,當然是希望美化市容,增加土地利用的效率!那建商呢?為何建商要花大錢取得土地,擺平所有權人的反對,來承接都更案?當然是希望都更後,多出來的樓地板面積賣出,扣掉土地及建築成本之後可以賺錢!都更可不是甚麼慈善事業!那地主呢?當然希望分得越多越好!最好一間換十間!自用租售兩相宜!如果順利,各取所需,大家都贏。如果不順利呢?這幾天的新聞,大家都看到了。那我們就來看看,到底都更有那些問題?

 

一樣米養百樣人,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是很正常的,以文林苑的都更案來說,版主想先請問大家,如果你住在文林苑那塊地上的老舊房屋,當建商來找你,如果更新之後,你不用再多出錢,就能搬進至少跟原來一樣大的新房子,如果土地持分夠大,可能還分到不止一間,興建期間租屋還有補助,那麼你會願意都更嗎?我想大多數的人會說好!但是不可否認的,一定有可能有人不願意!無論不願意的理由是死守祖產(這點版主高度懷疑!祖產並沒有消失,而是交換,還加上增值利益),或是價碼沒談攏,或是獅子大開口反正只要有一戶反對,就變成所謂的「釘子戶」!

 

如果沒有都更條例,那麼文林苑的結果只有兩種,第一,都更破局,建商放棄。第二,將王家的土地排除在都更之外,但是在原有的計畫建築基地上有其他建物,將造成建築線向內退縮,基地變小,容積率也變小,於是,如果原本可以蓋12層樓可能變成7層,在扣除應分給原地主的房屋後建商可能血本無歸,而新屋的價值亦會受影響。所以才有只要超過3/4同意即可都更的所謂「強姦條款」。這樣的規定看似侵害了少數比例的私權,卻也是讓都更得以進行的必要之惡!

 

因為都更條例的通過,近年來出現了很多「都更蟑螂」,先購買可能都更的老舊建物,一旦決定都更就當釘子戶,藉機漫天要價!最後獲利豐厚。文林苑的王家是不是這樣的想法,版主並不知道。但這樣的例子在都更案中卻是屢見不鮮。

 

現在有都更條例,政府有介入的空間,建商至少還不敢明目張膽的亂搞,請大家想一想,如果沒有政府介入,完全由建商自行處理,以台灣建商一堆具有黑白道背景,到時對付釘子戶,可能就不是開協調會,搞不好打人放火恐嚇都有可能!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文林苑的爭議,台北市政府犯了錯,就是不該在建商尚未取得土地前就發建照讓建商先預售!正好趁這次事件,檢討一下台灣的預售制度。以杜絕建商偷跑的空間跟可能的糾紛。

 

至於釘子戶,不管有沒有都更,都是無解的難題。政府當壞人,基本權利還有保障,如果換流氓介入,那就很難說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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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27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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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人-練武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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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就是民粹
2012/04/13 01:16
為政者不能為please everybody﹐希望退任時煙火掌聲隨之。只要不是為己﹐而是為大部份人得利的話﹐薪水中已經包括其個人名節的了。拆房事大家應為大家做點ending﹐王家是不是為錢都好﹐不能這樣天荒地老﹐旁觀的也要回家了。因為郝是依法而行﹐他也不會下台或入監﹐而在那位置重建小屋對王家一點好處都沒有﹐(民粹哥們根本沒有為王家長遠利益來想的)。而且這樣就會立了惡例﹔叫都更可以收攤了﹐台灣各市古舊建物就等爛等垮好了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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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已言明,我不要你建商一毛錢,我只要我的家!
2012/03/31 18:36

建商卻污名王家,說王家獅子大開口要一億兩億五億!

以士林王家而言,其實樂揚建設大可以捨棄王家,蓋他的文林苑。

我們在裡面,警察想開消防車噴走學生,尷尬的是水車開不進來,日後15樓的文林苑,在如此狹窄的巷道,萬一不幸發生火警,不知要冤死多少條人命!

以消防法來看,文林苑蓋高樓,戶數那麼多,根本是一場災難! 為什麼樂揚建設一定非要把王家劃入,為什麼不能有三贏的局面,建商賺錢,文林苑住戶早日拿到房子,王家能夠保有祖先留下來的祖厝三贏局面。

不是每個人都是要錢的,建商也許覺的二億很多 王家講的很明白:五億也不賣!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4-01 01:05 回覆:

鷹姊

難道你也是理盲濫情一族嗎?

王家自己在網路上講,是因為沒分到店面,所以王媽媽才反對

建築要如何符合消防法規, 有很多方法, 建商不是笨蛋, 消防安檢不過是無法取得使用執照的!

別被單方面的說詞蒙蔽了!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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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業
2012/03/31 03:52

LSD192:

死刑犯不執行槍決, 多少年了, 有依法行政嗎 ???

官員若有心, 可以做得圓滿, 可以要求修法

======

給你一個家庭作業,我找立法院通過的督更條例給你看為什麼市政府在一年半內必須執行法院判決,你找立法院通過死刑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執行的法律。

不用找了,就在這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008

第 36 條

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
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屆期不拆除
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其因
情形特殊有正當理由者,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六個月,並以二次
為限。但應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為政府代管或法院強制執行者,實施
者應於拆除或遷移前,通知代管機關或執行法院為必要之處理。
前項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
餘價值,其補償金額由實施者查定之,代為拆除或遷移費用在應領補償金
額內扣回;對補償金額有異議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還有,我看你故意用的大字挺難過,和那些把跑馬燈放進自己簽名檔的人一樣。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4:05 回覆:
他應該比較喜歡讓流氓來拆, 這樣就沒有依法行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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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3/31 02:02

老兄,會立法的是你選出的立委以及你的公投選票,政府只會執行你直接間接通過的法律。 你要通過這種法律只能怪你自己。
===========

死刑犯不執行槍決, 多少年了, 有依法行政嗎 ???

官員若有心, 可以做得圓滿, 可以要求修法

況且, 這案子疑點多, 還須重評估

不然, 學學馬英九, 抗議李登輝不司改, 辭官回家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2:03 回覆:
所以你是認為不應該依法行政,大家各憑實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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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3/31 01:41

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0:16 回覆: 你可能搞錯星球了!

============

人民完整擁有的財產, 包括身體

沒有經過同意, 不得侵犯

你看得懂, 只是無力辯駁, 只能裝傻

不過你比銀正雄好很多. 銀正雄會見笑轉生氣, 把人打入黑名單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1:47 回覆:

我是懶得跟你夾纏不清

下一篇也會詳細剖析你的天才邏輯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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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通過這種法律只能怪你自己
2012/03/31 01:13

LSD192:

我現在開始擔心

政府會立法, 替酒店圈選小姐

======

老兄,會立法的是你選出的立委以及你的公投選票,政府只會執行你直接間接通過的法律。 你要通過這種法律只能怪你自己。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1:48 回覆:

想抗議又搞錯對象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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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3/30 22:51

我的建商朋友說‥‥

如果這兩戶被劃出建築線外,不單只是變成畸零地,(因為中間還夾了一戶同意的)

像這樣地坪不超過二十五坪的建地,

單買的話一間不會超過兩千五百萬,

除非是整合完成才有所謂價值一億兩四百萬!

而且其中一戶早就搬到萬華了,這裡只是待價而估的『財產』而已,

祖產?兒時記憶?聽聽就好!
==========

王家若被都更, 都更後一戶可以多賣一億

若以整個社區50戶計算, 可多賺五十億

你憑甚麼要王家賤賣???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0:17 回覆:

原來火星人的算術是這樣算的喔!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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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3/30 22:10

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1:17 回覆:
不知道你在講哪一個星球的語言

是民主進步火星嗎?
==========

只要賤商看上你房子, 就可以自行圈入, 不須你同意

只要酒店看上你老婆, 女兒, 姊妹, 就可以自行圈入, 不須你同意

人家酒店會給你老婆, 女兒, 姊妹不少錢, 你別不識相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1 00:16 回覆:
你可能搞錯星球了!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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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商朋友說‥‥
2012/03/30 21:06

我的建商朋友說‥‥

如果這兩戶被劃出建築線外,不單只是變成畸零地,(因為中間還夾了一戶同意的)

像這樣地坪不超過二十五坪的建地,

單買的話一間不會超過兩千五百萬,

除非是整合完成才有所謂價值一億兩四百萬!

而且其中一戶早就搬到萬華了,這裡只是待價而估的『財產』而已,

祖產?兒時記憶?聽聽就好!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1:17 回覆:

單純就利益來看

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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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3/30 21:05

我現在開始擔心

政府會立法, 替酒店圈選小姐

只要酒店看上你老婆, 女兒, 姊妹, 就可以自行圈入

你千萬別把酒店當肖仔, 要很誠懇的表示反對

而且每場選秀會都要參加, 現身反對

否則政府有權幫酒店業者將你老婆, 女兒, 姊妹, 拉去當小姐哦

如何??? 樓主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3-30 21:17 回覆:

不知道你在講哪一個星球的語言

是民主進步火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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