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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翻譯出問題?還是那個眾議院代表理解能力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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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09:39 |
版主: 馬英九那一段話是說 : 「我們都追求民主, 重視人權, 愛好和平, 甚至於, 我們都欣賞林書豪的球技」翻譯把馬英九的最後一句話翻成「 and in addition, we both appreciate Jeremy Lin」我個人認為翻譯得有點詞不達意 馬英九這段話的「我們」很明顯的是指台灣與美國,而非台灣跟大陸,也沒刻意強調林書豪是台灣人,不是美國人,那個美屬地出身的眾議院代表,迫不及待強調林書豪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當然不得體。 至於你說翻譯把馬英九的最後一句話翻成「 and in addition, we both appreciate Jeremy Lin」有點詞不達意,你是指這句話讓那眾議院代表誤解成「中國跟台灣都想要林書豪」? 那可否請版主PO上馬英九整段話的譯文,看看是翻譯出問題,還是那個眾議院代表理解能力有問題? 他這樣的回答,我實在看不出有任何不敬之意,林書豪的父母才是來自台灣的美國人,但林書豪並非來自台灣,而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 華裔只是說明他有來自台灣的祖先! 「林書豪是來自台灣的華裔美國人」,正如你所說的華裔就已說明他有來自台灣的祖先(父母),所以我就把「父母」兩字省略掉。當然,版主若對此很介意,我也不反對加上「父母」兩字,改成「林書豪是父母來自台灣的華裔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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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3 10:0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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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過於簡略,是第一個問題,前面的翻譯我沒聽到,好像也沒看到有視頻出現,所以我無法回答,翻譯的最後一句話的確讓人摸不著頭緒, 若看到眾院議員回答的第二句"我知道現在姚明希望林書豪為中國國家代表隊效力,台灣也希望林書豪幫台灣打球,可憐的小孩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我知道他是美國人,OK?"
我認為由他這個回答,可以認為他的理解是中國跟台灣都想搶他, 但他認為林書豪是美國人!
如果要嚴謹的定義, 林書豪並非來自台灣, 我也相信99%以上在美國出生長大,父母是台灣移民的ABC都這樣認為! 美國是"屬地主義", 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人,就是From USA, 這不是介不介意的問題, 而是法律問題! 跟台灣的"屬人主義",爸媽是台灣人,生出的小孩就是台灣人, 不論出生地在哪裡! 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林書豪的父母已經移民美國, 在美國生下林書豪, 林書豪就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絕對不是"來自台灣"的華裔美國人,如果硬要說他的華裔背景, 可以說他是"華裔美國人" 或是"父母來自台灣的華裔美國人"
討論別的國家的公民,必須了解別的國家的法律與文化背景, 而不是一廂情願地把"台灣人"加在別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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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職業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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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06:03 |
基本上是一流包裝行銷的娛樂( 台灣根本沒那市場)和運動本身不完全是一回事. 周末假日,自行組隊的手球,籃球,排球...長跑...的人不計其數,男女(老)中青幼,這些全民運動才是台灣值得學習的.不是在電視前追星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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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3 06:3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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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這是標準的娛樂商業行為!
只是參與者是運動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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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就是對台灣媒體的一針見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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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03:08 |
版主: 對林書豪我沒有意見,他的表現是他的機會與努力, 跟他是不是台灣人無關, 你去美國問一下父母來自台灣,在美國出生長大的ABC, 問他們是不是台灣人, 十 有八九會告訴你"我是美國人,不是台灣人!" 版主有這種見識,十分欽佩。 很有趣的是在台灣,對於那些父母來自中國大陸但出生在台灣的民眾,從蔣經國開始都說"我是台灣人"(不同的人對於是不是中國人有不同看法),但這裡對於美國議員表示林書豪是美國人倒有不同意見。 有條件的推薦還是不要的好。 ...... 就拿曾雅妮來說吧, 她成名之前,有多少台灣人關心高爾夫運動? 有哪家企業願意贊助曾雅妮?等人家成了名,媒體開始噁心的叫她"妮妮",說她是台灣之光! 台灣人沾光,還真不用本錢! 這一段就是對台灣媒體的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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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3 03:5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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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跟民眾盲目的一頭熱風潮下,我知道寫這篇文一定有人會反彈! 我寫文章的目的不是為了推薦, 是要透過文章及回應,讓讀者了解我想表達的觀念,如此而已! 您也沒推薦過我的文章阿, 應該說是您不推薦任何文章, 我也沒對這點有過意見,是吧?
我想罵的是這種噁心的沾光心態! 瘋林書豪沒有錯! 如果是因為他的表現及球技而瘋狂! 我覺得很OK, 如果是因為他的父母是台灣移民, 就硬是認為林書豪是台灣人, 這種裝熟識的台灣沾光,我瞧不起!
台灣媒體還白癡的去問林書豪,你是台灣人還是美國人?不但如此,還跑到鄉下問林書豪的外婆,要他說自己的孫子"當然是台灣人", 就算林書豪的爸媽,也只說"自己以來自台灣為榮",可沒說自己的兒子是台灣人! 因為他本來就不是!
如果我是林書豪,出生成長在美國, 我面對台灣記者的愚蠢問題時應該會說"我的父母是來自台灣的移民,但我是美國人, 不是台灣人! 我不知道你們為何要我說我自己是台灣人? 台灣能給我更好的打球環境嗎? 還是能付我到退休為止比NBA更高的薪水嗎? 如果可以,我再來考慮我要不要當台灣人比較實際!"
當然,林書豪家教好, 不像我喜歡罵人得罪人! 他說請大家別再討論他是哪裡人, 關心他好好打球就好,其實已經是替台灣的愚蠢記者留了面子! 結果那些蠢蛋還沾沾自喜, 繼續耍白癡! 真是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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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知道誰會講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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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02:23 |
按照你英文的原意,我完全贊成你的說法。忽然想像到這兩天,名古屋市與南京市訪問團代表的談話。因為市長說沒有南京大屠殺,因為團長顧左右而言他,使得市長因此而認定中方同意他的說法。這中共國內一天到晚講政治,到外面有些人像個市儈,結果弄巧成拙。套句他們自己的話,這個政權正逐漸因量變而質變。美方區區一名議員,在見到對方的總統,也是悍衛已方顏面精準而不遺餘力,難怪美國可以全球攪和。真是不知道誰會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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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3 03:3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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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那位美屬薩摩亞出身的眾議員對馬英九翻譯最後一句話的理解是,中國跟台灣都想要林書豪,所以他回答說林書豪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 我看不出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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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議員說 :「林書豪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只是剛好是台灣裔;我們很以他為傲」! 前兩句是陳述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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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22:46 |
這兩句,前一句「林書豪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是事實陳訴沒錯,但牛頭不對馬嘴,深怕林書豪被搶走似的,當然不得體,更別說風度了? 反之,美議員若回說「是的,林書豪是來自台灣的華裔美國人,我們都以他為榮」那才算是得體有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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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3 01:3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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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那一段話是說 : 「我們都追求民主, 重視人權, 愛好和平, 甚至於, 我們都欣賞林書豪的球技」翻譯把馬英九的最後一句話翻成「 and in addition, we both appreciate Jeremy Lin」我個人認為翻譯得有點詞不達意 而那位議員的回答是 :「 I want to say that I am sorry to tell you that Jeremy Lin is an American, blue blooded born American, who happens to be of Taiwanese ancestors and we are very proud to have him.」 「I know Yao Ming wants him to join the national basketball team for China and now Taiwan also wants to, poor kid doesn't know what he's going to do now but I know he is American okay?」 他這樣的回答,我實在看不出有任何不敬之意,林書豪的父母才是來自台灣的美國人,但林書豪並非來自台灣,而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 華裔只是說明他有來自台灣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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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讚林書豪 美議員:他是美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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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21:07 |
此事失禮貽笑大方的人是那個不懂禮儀的美議員。 一、林書豪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沒錯,但不可否認的,他也是來自台灣的華裔美國人,馬總統說「我們(指台灣與美國)都追求民主、重視人權、愛好和平,甚至都欣賞林書豪的球技」,並沒什麼不得體之處。 二、馬總統未說林書豪是台灣人不是美國人,美議員迫不及待強調林書豪是美國人,有失禮儀。 三、林書豪若真的美國人,誰也搶不走,美議員有啥好怕的? 不過,台媒報導有關林書豪的新聞確實過度了,這對籃賽、NBA沒興趣的閱聽人有點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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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2 21:4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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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 我反而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這位美國議員說的話並沒有任何不得體之處, 聯合報的記者用了「吐槽」二字,我認為是理解錯誤,這位議員說 :「林書豪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只是剛好是台灣裔;我們很以他為傲」! 前兩句是陳述事實,沒有任何錯誤,重點是最後一句「我們很以他為傲」! 美國之所以能成為移民國家,民族熔爐,就是因為能接受外來移民 ! 所以非洲裔的歐巴馬,今天當了美國總統 !
如果今天一位美國運動員入籍台灣,而且在國際比賽中表現亮眼,美國總統會晤台灣議員的時候稱讚此人的表現,不知道台灣的議員有沒有那樣的氣度說 :「他是台灣人! 只是剛好是美國裔,我們以他為傲」?
台灣媒體爛過頭早已不是新聞 ! 但過度強調民族認同,尤其是在當事人沒有正面回答的狀況下,強調他父母親來自台灣,又能代表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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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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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18:58 |
我必須說實話,你的標題實在讓我難以推薦。 事實是這樣的,李小龍也不是台灣人,但他卻是上世紀的一頁傳奇。不分種族,不論國籍,多少人都被李小龍在電影上的表現,熱血沸騰到無以復加,豈一個爽字了得。 撇開他不談,講藍球之神喬丹吧,當年只要他一出賽,媒體也是大報特報。就新聞標題而言,簡直精采萬分。你說他是美國人啊,我們這些台灣人在爽什麼? 如今看林書豪的傑出表現也一樣,那是一種無名小子出頭天的爽氣,是一種絕不服輸的英氣,是一種後來居上、絕地逢生的奮勁。 世界之所以瘋林書豪,其實早已超越國界,用「台灣人在爽什麼」這樣的標題,何嘗不是一種出自族群意識的蔑視態度呢? 再說了,因為林書豪而爽,總比為了各種不堪的事件而怒,好太多了不是? 媒體哪件事不炒作,這是沒法改變的事。 只要有正向的能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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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2 19:3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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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台灣的媒體把新聞重複報到爛! 讓我除了這個標題, 也不想下別的!
對林書豪我沒有意見,他的表現是他的機會與努力, 跟他是不是台灣人無關, 你去美國問一下父母來自台灣,在美國出生長大的ABC, 問他們是不是台灣人, 十 有八九會告訴你"我是美國人,不是台灣人!"
台灣媒體喜歡過度炒作, 挖人祖宗八代,過度強調重要性,甚至騷擾別人的家人, 問人的擇偶條件, 胡亂配對,甚至報導子虛烏有的感情八卦, 我不知道看這些新聞的台灣人,有甚麼好爽的? 這也不是正向的能量!
就拿曾雅妮來說吧, 她成名之前,有多少台灣人關心高爾夫運動? 有哪家企業願意贊助曾雅妮?等人家成了名,媒體開始噁心的叫她"妮妮",說她是台灣之光! 台灣人沾光,還真不用本錢!
與其盲目喊爽, 不如好好反思自己對運動員有甚麼實質支持, 或是自己作為觀眾, 如何縱容媒體變成今天這樣爛,才是真正的正向思考!
標題或許很重,但對照台灣媒體的一窩蜂與無知,卻是再適合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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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MLB新聞一個球員在球季中被釋出多半是指他被"designated for assignment"(DFA),等於是大聯盟的炒魷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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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16:36 |
版主: 所以,不續約(Non-Tender)其實就是釋出(Released),結果就是變成自由球員(Freeagent, FA) ======= 我不是律師也不是美國大聯盟公會幹部,不過一般在MLB新聞一個球員在球季中被釋出多半是指他被"designated for assignment"(DFA),等於是大聯盟的炒魷魚,差別是球團仍然必須付你合約的薪水。 我不確定你找到新東家後薪水由誰付如何計算。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signated_for_assig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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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2 16:5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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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季中被釋出多半是表現不佳, 更嚴重如違法犯紀或公然與球團作對者可能被解約
其實這幾種情況結果都相同, 只是不同名詞可能代表的是不同的考量, 有的是表現,有的是球團不願給更高薪水,有的是被交易, 其實都是商業行為的一部分!
有一位PTT網友曾說"都是叫你回家吃自己, 只是說法不同,有沒有給你留點面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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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沒有被洋基釋出(relea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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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15:38 |
版主: 直到王建民手傷開刀,然後被洋基隊釋出 ======= 印象中王建民沒有被洋基釋出(released),只是洋基合約到期沒有和他簽訂新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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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2-22 16:2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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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續約(Non-Tender) 意思就是不對球員提出合約。除了保證支付的複數年合約之外,其他球員都是每年換約。大聯盟規則3(h)(1)規定,每年12月2日之前,各隊必須正式向大聯盟40人名單中的球員提出合約,如果球隊沒有提出合約或更新合約,那麼該球員就無條件自動成為自由球員。
大聯盟年資尚淺,還不具備薪資仲裁資格的球員,沒有意外的話通常都會獲得球隊提出的明年合約。原因很簡單,這時候的球員薪水只能聽任球隊安排,都是接近大聯盟規定的底薪,通常這時候還在40人名單的球員,球隊都會願意支付底薪讓他留下。只有少數的情況,例如球團剛好在此時急需40人名單位置等,球隊才會選擇不提出合約。
至於大聯盟年資已經累積滿6年的球員,由於已經具備自由球員資格,所以若合約已到期,早就在世界大賽結束後成為自由球員,此時也不在40人名單中。若是已經有約在身的球員,球隊當然不需要思考是否換約。
剩下的,就是還不具備自由球員資格,但已經有資格申請薪資仲裁的球員,而這些球員往往是球隊考慮是否換約的主要對象。
所以,不續約(Non-Tender)其實就是釋出(Released),結果就是變成自由球員(Freeagent,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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