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7/07 18:22:03瀏覽623|回應0|推薦2 | |
戴爾電腦連續發生兩次標錯價事件, 結果引起網友紛紛瘋狂下單, 甚至一台標價一萬八的筆記型電腦有人一次下單一兩萬台, 使得單筆訂單金額高達數億元! 甚至那位不知道為何被冠上卡神稱號的楊小姐也去插花, 說戴爾是要詐騙個資, 要跨海提告...云云. 我認為消費者意識抬頭是好事! 戴爾標錯價不論原因為何, 就跨國企業來說都應認賠出貨! 但對那些一次下單數萬台, 或是像楊小姐大言不慚說要買來捐給誰誰誰的"消費者"而言, 如果你是戴爾電腦, 請問你要怎麼做? 站在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看, 這些人並不是正常的消費者, 如果我是戴爾電腦, 我會挑一個單筆下單最多的消費者(看新聞畫面上顯示的是四億台幣!), 就直接通知他戴爾會依約出貨! 請先將貨款於期限內匯入指定帳戶, 相信這位消費者很難在短時間籌到四億吧? 撇開訂單上明白印有"戴爾電腦已收到您的訂單, 但並不表示接單與否" 這種文字的合理性與否, 因為法律並未明定, 事實上幾乎每一個定型化契約都暗藏對消費者不利的陷阱, 不是學法律的人根本看不出來, 更遑論一般連合約都不看的消費大眾了! 請問這時候消基會, 消保官跟立委是在幹嗎? 為何不就根本問題尋求規範呢? 平常閉著眼睛讓大企業吃定消費者, 出事了才來惺惺作態! 麻煩消基會真的去跨海提告一次! 別老是說說! 生意人有沒有大小眼? 當然有! 那還用說嗎? 比起大陸, 美國, 甚至排斥外國貨的日本, 台灣對戴爾電腦的”貢獻”實在小的可憐!回歸現實面, 或許講來很刺耳, 如果我是戴爾電腦美國高層, 給兩萬折價卷我還嫌多! 更不用說對那種一次訂數萬台的"消費者"了! 好好把那些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規範一下! 別再讓真有需要的消費者受害才是正途! 至於那位"卡神"(很多網友說他是"卡到陰"神),拜託你快出國去告!希望民進黨黨部會願意幫你出錢!要不去找阿扁幫忙!他錢很多! 要去喔! 不去我瞧不起你! 不要只是喊喊嘛! 還是你要先開個記者會,先告訴大家你可能回不來,因為你在美國法庭上聽到”戴爾”兩個字會抓狂? 乾脆你順便去幫陳幸妤註冊好了,如果他的I-20還沒被註銷的話... 快去嘿! 不過 戴爾應該會先告你誹謗吧?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